正文

卷十三 魯呼爭立〔喜隱事附〕

遼史紀(jì)事本末 作者:李有棠


太宗天顯四年冬十月甲子,詔皇帝魯呼帥師趣云中,討郡縣之未附者。魯呼,一名鴻觀,字奚隱。太祖第三子。母曰舒嚕太后,最所鐘愛。少勇悍多力,性殘酷,小怒輒黥人面,或投水火中。太祖嘗奇之,曰:“吾家鐵兒也?!眹L大寒,太祖命三子采薪。太宗不擇而取,最先至;人皇王取其乾者束而歸,后至;魯呼取少而棄多,既至,袖手而立。太祖曰:“長巧而次成,少不及矣?!币詮恼鞑澈S泄?,封為自在太子,至是遣徇地代北焉。

十一月丁卯,太宗親餞于西郊。以出師告天地及太祖行宮。

五年春正月庚午,魯呼奉拔寰州捷,多所俘獲。

二月癸卯,還自云中,朝于行在。以先所俘渤海戶賜之。

三月丁卯,魯呼請赦宗室錫里、郎君以罪系獄者,詔從之。乙亥,冊為壽昌皇太弟兼天下兵馬大元帥。

八年春正月庚子,命魯呼等伐黨項,帝親餞之。

三月丁卯,魯呼討黨項勝還,宴勞之。嗣后太宗出征,魯呼嘗留守京師。

大同元年春正月丁亥朔,太宗入汴。

夏四月丙辰朔,發(fā)汴州?;实荇敽羟彩箚栜娗笆?,太宗優(yōu)詔答之。及崩于樂城,世宗奉梓宮還,次鎮(zhèn)陽,即位。舒嚕太后聞之,怒,命魯呼率兵拒之。至泰德泉,為安圖、琉格等所敗。太后與世宗隔潢河而陣,各言舉兵意。耶律烏哲勸太后許之,時魯呼在側(cè),作色曰:“我在,烏云安得立?”烏哲曰:“奈公酷暴失人心何!”太后顧魯呼曰:“昔我與太祖愛汝異于諸子,諺云:‘偏憐之子不保業(yè),雖得之婦不主家?!曳遣挥⑷辏曜圆荒芤??!奔皶h,世宗使解劍而言和。約既定,遂罷兵趨上京。已而有告魯呼與太后謀廢立者,遷之于祖州,禁其出入。

穆宗時,其子喜隱謀反,辭連魯呼,囚之,死獄中,年五十,葬玉峰山西谷。統(tǒng)和中,追謚欽順皇帝。重熙末,更謚章肅。二子:宋王喜隱、衛(wèi)王宛。

喜隱,字完德。雄偉善騎射,封趙王。應(yīng)歷中,謀反,事覺,以親,釋之。未幾復(fù)反,下獄。景宗即位,聞有赦,自去其械而朝。帝怒曰:“汝罪人,何得擅離禁所?”詔誅守者,復(fù)窴于獄。及改元保甯,始宥之,妻以皇后之姊,復(fù)封宋王。

輕剽無恒,怙惡不悛,屢謀亂,敗而復(fù)召。嘗見帝與劉繼元書,辭意卑遜。諫曰:“本朝于漢為祖,書辭如此,恐虧國體。”帝尋改之。授西南招討使,命往河?xùn)|索吐蕃戶。復(fù)謀叛,帝命械其手足,筑園土囚祖州。會宋降卒欲卻立喜隱,以城堅不得入,立其子留禮壽,為上京留守楚實勒所擒。留禮壽伏誅,喜隱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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