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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例第五

春秋公羊經(jīng)何氏釋例 作者:劉逢祿


名例第五

隱元年:春,王正月。傳: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注:文王,周始受命之王,方陳受命制正月,故假以為王法。不言謚者,法其生不法其死,與后王共之。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注:云天王者,時吳楚上僭稱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洞呵铩凡徽撸蛞詮V是非。

成八年:天子使召伯來錫公命。傳:其稱天子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余皆通矣。注:謂不系于元年者,或言王或言天王或言天子,皆相通矣,以見刺譏是非也。天子者,爵稱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謂之天子。

隱五年:初獻(xiàn)六羽。傳:譏始僭諸公也。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后稱公,其余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三公,天子之相也。自陜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陜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處乎內(nèi)。注:禮,司馬主兵,司徒主教,司空主土。

桓八年:祭公來。傳:天子之三公也。注: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應(yīng)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稱爵。

僖八年:公會宰周公。傳:天子之為政者也。注:與天子參聽萬機(jī)。

隱元年:祭伯來。傳:天子之大夫也。注:祭者,采邑也。伯者,字也。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義也。

桓四年: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傳:下大夫也。注: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專官事也。稱伯,上敬老也。禮,君于臣而不名者有五:諸父兄不名,上大夫不名,盛德之士不名,老臣不名。

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來歸脤。傳:天子之士也。注: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隱元年:天王使宰咺。傳:宰;官也,咺,名也;以官氏宰士也。注: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錄,下士略稱人。

襄十五年:劉夏逆王后于齊。傳:天子之大夫也,其稱劉以邑氏也。注:諸侯入為天子大夫,不得氏國,稱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稱子。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稅而已。禮曰,三公之田視公侯,卿視伯,大夫視子男,元士視附庸。稱子者,參見義,顧為天子大夫,亦可以見諸侯不生名,亦可以見爵,亦可以見大夫稱。不稱劉子而名者,禮,逆王后當(dāng)使三公,故貶,明非禮也。

定四年:劉卷卒,葬劉文公。注:諸侯入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于京師,天子使大夫為治其國有功而卒者,當(dāng)益封其子。時劉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國而以采地書葬。

隱三年:辛卯,尹氏卒。〔見譏例〕

僖五年: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戴。傳:殊會王世子。世子貴也,猶世世子也。注:自王者言之,以屈遠(yuǎn)世子在三公下。禮喪服,斬衰曰公,上大夫之眾臣是也。自諸侯言之,世子尊于三公。此禮之威儀,各有所施。

宣十年:天王使王季子來聘。傳:天子之大夫也。其稱王季子,貴也,母弟也。注:天子不言子弟,故變文上季,系先王以明之,著其骨肉,貴體親也。

十五年:王札子殺召伯、毛伯。傳:長庶之號也。注:禮,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天子不言子弟,故變文上系先王以明之。不稱伯仲者,辟同母兄弟。

文元年:天王使叔服來會葬。注: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長幼稱也。不系王者,不以親疏錄也。不稱王子者,時天子諸侯不務(wù)求賢而專貴親親,故尤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權(quán)也。諸侯得言子弟者,一國失賢輕。

隱元年:公及邾婁儀父盟于昧。注: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使得稱公,故《春秋》以臣子書葬者,皆稱公?!舶福菏吣暝岵袒负?,注:奪臣子辭。〕

桓十一年:鄭忽出奔衛(wèi)。傳: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注:質(zhì)家爵三等,法三光。文家爵五等,法五行。合三從子,制由中也。

莊十年:荊敗蔡師于莘。傳:荊,州名也。州不若國,國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注:因周本有奪爵稱國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備七等以進(jìn)退之。

定五年:於越入?yún)?。傳: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注:越人自名於越,君子名之曰越。治國有狀,能與中國通者,以中國之辭言之曰越。治國無狀,不能與中國通者,以其俗辭言之,因其俗可以見善惡,故云爾。赤狄以赤進(jìn)者,狄于北方總名,赤者其別,與越異也。

襄十有一年:作三軍。傳:三,卿也。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注:說古制司馬官數(shù)。古者,諸侯有司徒司空上卿各一,下卿各二。司馬事省,上下卿各一。上士相上卿,下士相下卿,足以為治。襄公益司馬作中卿,官逾王制。言軍者,本以軍數(shù)置之。

莊元年:單伯逆王姬。傳: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注:以稱字也。禮,諸侯三年一貢士于天子,天子命與諸侯輔助為政,所以通賢共治,示不獨(dú)專,重民之至。大國舉三人,次國舉二人,小國舉一人。

隱九年:俠卒。傳: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以無氏。

隱元年:及宋人盟于宿。傳:內(nèi)之微者也。注:謂士也。《春秋》上刺王公,下譏卿大夫,而逮士庶人。

莊二十五年:陳侯使女叔來聘。注:稱字,敬老也。禮,七十雖庶人,主孝而禮之。《孝經(jīng)》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是也。

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陳,葬原仲。注:稱字者,葬從主人。

文九年:楚子使椒來聘。傳:始有大夫也?!惨娙览?

襄二十三年:邾婁鼻我來奔。傳:以近書也。〔見三世例〕

釋曰:昔子路問為政,子曰在正名,名不正則政事不成,禮樂不興,刑罰不中。然則辨名正分,莫著于《春秋》?!洞呵铩飞洗掏豕?,下譏卿大夫,而逮士庶人,則爵等之?dāng)?shù),尤所汲汲矣。傳曰德合元者稱皇??鬃釉换氏笤?,逍遙術(shù)無文字,德明謚。德合天者稱帝,河洛受瑞可放,仁義合者稱王,符瑞應(yīng)天下歸往。夫皇象元,則帝象春,〔《易》曰帝出乎震。〕故君子曰,武王其似正月矣?!病墩f苑》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不及《春秋說》、《董子》為正。武王句見《董子》?!场抖印吩?,遠(yuǎn)者號尊,而地小近者號卑,而地大親疏之義也。故德侔天地者稱皇帝,天祐而子之號稱天子,故圣王生則稱天子,崩遷則存為三王,絀滅則為五帝,下至附庸,絀為九皇,下極其為民。故雖絕地,廟位祝牲,猶列于郊號,宗于代〔通岱〕宗,故曰聲名魂魄施于虛,極壽無疆。此言唯王位在德元,而儀刑萬邦也。王官之等,三公一位,上大夫卿一位,下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其受采,公視大國,上大夫視次國,下大夫視小國,上中下士視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亦參用《董子》稱國州者狄之?!称涿鼣?shù),三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皆陰爵,屈于諸侯也。士則三命、再命、一命,不嫌也。及其出使,雖下士必列諸侯之上,尊天子也。月遠(yuǎn)日則息,而象疑于日,溯日則消,大臣諸侯之象也。故三公執(zhí)璧,同于子男。卿以下則禽摯。寰內(nèi)之爵,同于蕃服。雖大曰子,其義不世伸于諸侯之大夫者,世祿而已。侯國之制,公一位,侯一位,伯子男同一位,凡三等。其受地,公侯皆方百里,伯子男方七十里。如五十里,其臣命卿一位,大夫一位,士一位。其命數(shù),則公九命,侯七命,伯子男五命,公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伯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入所見世,小國有大夫是也。周公立政之制,曰“任人準(zhǔn)夫牧作三事”謂公卿也。由其參聽萬機(jī),曰任人,亦曰常任。由其糾逖王慝,曰準(zhǔn)夫,亦曰準(zhǔn)人。由其分陜左右,曰牧,亦曰常伯。三公八命,作牧九命,作伯是也?;①S、綴衣、趣馬,“近臣給事者也設(shè)之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宮正以下官也。庶府,常任之屬,治京師者;大都,常伯之屬,治畿甸者,設(shè)之小伯。藝人表臣百司,準(zhǔn)人之屬,糾察官府都鄙者也。太史上司天事,下掌邦國。官府都鄙之貳,執(zhí)簡記奉諱惡,天子齋戒,受諫者也,設(shè)之尹伯。王官之制如此。司徒司馬司空,天子之命卿也,亞以置其伍,經(jīng)所謂未命之大夫也。旅以陳其殷,經(jīng)所謂微者是也。是謂邦國之制。夷微盧,居九服之四,設(shè)之烝;烝,君也。三亳阪,居四方之塞,設(shè)之尹;尹,正也,城虎牢以制楚是也?!洞呵铩分?,略同文王官人,而譏尹氏以絕禍,貶王子虎以任賢,則克知灼見之要也。書王季子、王札子,辨親疏長幼之節(jié),皆不名,敬長也,親親也。祭伯、凡伯不名,貴貴也。伯糾、女叔不名,貴老也。孔父、叔肸不名,貴德也。不純臣諸侯,治統(tǒng)所寄也。二王之后以客禮,師法所存也。夫是以天子向明,諸侯自為,正禮樂行于上,刑罰措于下,則正名之道得也。

夏五月,辛亥,郊。傳:三卜之運(yùn)也。

哀三年:桓宮僖宮災(zāi)。傳:毀廟也。言災(zāi),復(fù)立也。不言復(fù)立,《春秋》見者不復(fù)見也。

十二年:用田賦。傳:譏始用田賦也。注:若今漢家斂民錢,以田為率矣。哀公外慕強(qiáng)吳,空盡國儲,故過什一。

隱元年: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傳:兼之,非禮也。

三年:尹氏卒。傳:其稱尹氏何?貶譏世卿。世卿,非禮也?!舶福悍惭苑嵌Y,皆譏也。〕武氏子來求賻。傳:其稱武氏子何?譏父卒子未命也。來求賻何以書?譏喪事無求,求賻非禮也。蓋通于下。

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傳:譏父老,子代從政也。

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jì)。注:婚禮成于五,然后親迎。時王者遣祭公來使魯為媒可,則因用魯往迎之,不復(fù)成禮。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將謂海內(nèi)何哉?故譏之。

十五年:天王使家父來求車。傳:譏王者無求。求車,非禮也。

莊元年: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傳:追命也。注:禮,生有善行,死當(dāng)加善謚,不當(dāng)復(fù)加錫。

三年:葬桓王。傳:改葬也。注:榮奢改葬,故惡錄之。

僖二十八年:衛(wèi)侯鄭自楚復(fù)歸于衛(wèi)。注:言復(fù)歸者,天子有命歸之。名者,刺天子歸有罪也?!舶福号c曹伯襄同義?!?

文元年:天子使叔服來會葬。注:不稱王子者,時天子諸侯不務(wù)求賢,而專貴親親,故尤其在位子弟,譏其早任以權(quán)也。

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注:古者三載考績。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錫之,非禮也。

五年:王使榮叔歸含且賵。傳:兼之,非禮也。注:去天者,含者臣子職,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義也?!舶福骸叭ヌ臁敝x,穀梁文無“天”,得之?!?

王使召伯來會葬。注:去天者,不及事,刺比失喪禮也。

九年:毛伯來求金。傳:譏王者無求。求金,非禮也。

成八年:天子使召伯來錫公命。注:此錫命稱天子者,為王者長愛幼少之義,當(dāng)與賢師良傅如父教子,不當(dāng)賜也。

襄十五年:劉夏逆王后于齊。注:不稱劉子而名者,禮,逆王后當(dāng)使三公?!舶福捍俗⒎?。桓八年注是也。祭公以遂事見義,故不復(fù)貶?!?

三十年:天王殺其弟年夫。注:王者得專殺。書者,惡失親親也。未三年不去王者,方惡不思慕而殺弟,不與子行也。不從直稱君舉重者,莒殺意恢以夫子行錄,設(shè)但殺弟,不書也。

王子瑕奔晉。注:稱王子者,惡天子重失親親。

昭二十二年:王室亂。傳:言不及外也。注:刺周室之微,故變京師言王室。不言成周言王室者,正王以責(zé)諸侯也。

二十三年:天王居于狄泉。傳:未三年稱天王,著有天子也。注:明天下當(dāng)救其難而事之。

隱二年:紀(jì)履緰來逆女。傳:譏始不親迎也。

桓三年:齊侯送姜氏于讙。傳:譏諸侯越竟送女,非禮也。

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傳:譏父老,子代從政。

莊二十七年:莒慶來逆叔姬。傳:譏大夫越竟逆女,非禮也。

僖元年:邢遷于陳儀。注:譏之也。王者封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貢賦者,均在德不在險,其后為衛(wèi)所滅是也。

十五年: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wèi)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邱,遂次于匡。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注:言次者,刺諸侯緩于人恩。

二十五年:宋殺其大夫。傳:何以不名?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內(nèi)娶也。〔案:文七年八年十五年傳同。〕

二十八年:陳侯如會。傳:后會也。注:刺諸侯不慕霸者,反歧意于楚,失信后會。陳歧意于楚,在二十七年。

文三年:晉陽處父帥師伐楚救江。傳:為諼也。

九年:秦人來歸僖公成風(fēng)之襚。傳:兼之,非禮也。

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衛(wèi)。傳:近正也。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

五年:齊高固及子叔姬來。注:禮,大夫妻歲一歸宗,雙行匹至,似于鳥獸。

十年:齊崔氏出奔衛(wèi)。傳:貶譏世卿。世卿,非禮也。注:復(fù)見譏者,嫌諸侯大夫任輕可世,因齊大國禍著,故就可以為法戒。

襄五年:戍陳。傳:不言諸侯,離至不可得而序。注:刺中國之無信。

七年:陳侯逃歸。注:刺中國之無義。加逃者,抑陳侯也。

十年,戍鄭虎牢。傳:離至不可得而序。注:刺諸侯既取以為蕃蔽,不能同心安附之。

十六年:戊寅,大夫盟。傳:遍刺天下之大夫也。君若贅旒然。注:不言諸侯之大夫者,明所刺非但會上大夫。

昭十九年:許世子止弒其君買,葬許悼公。傳:賊未討書葬,不成于弒也。止進(jìn)藥而藥殺,譏子道之不盡也。

二十年:盜殺衛(wèi)侯之兄輒。傳:母兄稱兄,何以不立?有惡疾也。注:書者,惡營衛(wèi)不固,失親親也。

定五年:歸粟于蔡。傳:不言諸侯,離至不可得而序。注:與戍陳同義。

十四年:邾婁子來會公。注:非邾婁子會人于都也。言公者,不受于廟。

十五年:邾婁子來奔喪。傳:非禮也。注:禮,天子崩,諸侯奔喪會葬;諸侯薨,有服者奔喪,無服者會葬。

哀十三年:晉魏多帥師侵衛(wèi)。傳:此晉魏曼多也。譏二名非禮也。

右譏內(nèi)小惡九十,天王二十,諸侯二十三,凡乙百三十三條。

釋曰:司馬遷述董生之言,曰《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主于辨是非,故長于治人,撥亂世反之正,非唯禁暴討賊而已。亂之所生,唯禮可以已之。禮之失也,王侯降為徒隸,荊吳交主中國,所謂《小雅》盡廢,其禍如此。夫《大雅》多刺厲王,而《小雅》盡刺幽王,何哉?曰,序不云乎?厲王無道,天下蕩蕩無綱紀(jì)文章,而《瞻卬》、《召旻》二篇,獨(dú)言刺幽王大壞。以是知文武之大經(jīng)大法,皆厲變更之,而大滅之者幽也。其細(xì)節(jié)數(shù)目,幽復(fù)悉去之,而階之禍者,宣也。是謂三代之亡?!对姟吠鋈缓蟆洞呵铩纷?,以繼三代而治萬世者也。夫先立乎其大者,而小者可以盡復(fù)。先正乎內(nèi)之治,而諸夏可以盡同。董子云,悖亂之微細(xì),惡不絕之所致。故《春秋》紀(jì)纖芥之失,反之王道。傳曰內(nèi)小惡書外小惡不書,言自近者始也。是以譏觀魚,貪也;取郜鼎衛(wèi)寶,甚焉;狩于郎,遠(yuǎn)也;筑三臺,甚焉;毀泉臺,亦非也,君道失也。觀社納幣,淫也。國君淫,宜絕,故僅以非禮書也。覿用幣,女用男,摯也。會杞伯姬于洮,來朝其子,大夫妻未及歲歸宗,失教戒也。夫人姜氏言入,失教戒亦志淫也。逆婦姜,賤也。以妾為妻,僭也,婚禮之失也。文二年公子遂如齊納幣,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喪娶也。宣之過甚于文,而書之尤著,猶桓之不諱成宋亂也。忌省殺,哀也;吉禘速,吉也。作僖公主,欲久喪而不能,猶吉禘也,喪禮之失也。躋僖公,亂昭穆也。仲嬰齊不稱仲孫,亦亂昭穆也。獻(xiàn)六羽,僭禮于宗廟也。丹楹刻桷,奢也。世室屋壞,怠也。立武煬桓僖廟,禘也。春夏烝,亟也。御廩災(zāi)而猶嘗,慢也。無正朔而朝廟,不奉天也。郊禘之僭,不可言也,不郊猶三望猶朝廟也。四月五月九月,郊不時也。鼷鼠食郊牛,或食其角,傷其口,視不謹(jǐn)也。用牲于門,非應(yīng)變也,祭禮之失也。鸊閱以罕書,弛武備也以亟書,不恤民也。取郜取防,貪而慢畺界也。受叛臣邑猶是也,來歸侵地取運(yùn)圍成,不矢文德也。次郎次合伐齊納糾,無勇也。楚蔡次厥貉,齊衛(wèi)次五氏,畏人也。齊侯來獻(xiàn)捷,畏也。楚使來獻(xiàn)捷,畏而受惡人物也。會伐宋,緩也。初稅畝,用田賦,作丘甲,作三軍,變制不恤民也。聘問帥師不舉重,空國也,軍禮之失也。朝王所,非所朝也。來歸脤,不助祭也。不會葬天子,慢上也。不會葬同姓,不親親也。襄久于楚,畏楚也。昭沒于乾侯,不容于晉,又不事齊也,賓禮之失也。公子遂以疾復(fù)卒而猶繹,君臣交失也。公子友葬原仲,失賢也。鄭詹逃來,納佞也。馭臣之失也。告糴,不制國用也。筑微〔見諱例〕,新延廄,不急荒政也。城邑怠而勞民也。筑三囿三臺楚宮,勞民以事游畋也,馭民之失也。新作南門,變常也。新作雉門,及兩觀久不修,又逾制也。筑王姬之館于外,通仇又慢王事也。狩郜,通仇也,臣子之道廢也。傳曰不可勝譏者,壹譏而已,此通例也。注曰所傳聞之世外小惡不書,書者來接內(nèi)也。《春秋》以魯為天下化首,被王化者在可備責(zé)之域,故從內(nèi)小惡舉也。然則詳于王而略于侯國,正王以率侯也。詳大國而略小國,正大以率小也。詳諸夏而不及夷狄,正內(nèi)以率外也。故譏求賻求車求金,而王心正;譏祭公劉夏逆后,而體本正〔紀(jì)履緰同義〕;譏王世子、宰周公會諸侯,而儲貳宰輔之體正;譏尹氏、武氏子,仍叔之子,而世卿之禍正〔齊崔氏同義〕;譏叔服,而用賢之義正;譏宰渠伯糾、祭叔、榮叔聘錫小人,而九伐之法正;譏毛伯錫文公命,而考績之典正;譏召伯錫成公命,而教胄之經(jīng)正;譏加禮妾母,而尊卑之分正;譏一使兼賵〔秦人歸襚同例〕、一使含賵,而下交之禮正〔此姑從傳注,辨見箋。〕;譏歸衛(wèi)侯鄭、曹伯襄,而建侯之權(quán)正;譏殺年夫,奔王子瑕,而親親之倫正〔盜殺衛(wèi)侯兄輒同義〕。所謂正王以率侯也。書王室亂、王居狄泉,而眾著于勤王矣;譏次匡、救徐、戍陳鄭、歸粟于蔡,而眾著于恤鄰矣;譏伐楚救江,而眾著于惡詐矣;譏鄭伯不盟乞盟、陳侯如會逃歸,而眾著于親中國矣;譏大夫盟,而眾著于慎名器矣;譏晉放大夫,而眾著于禮去臣矣;譏宋內(nèi)娶,而眾著于敬宗廟矣;譏齊送女,而眾著于謹(jǐn)侯度矣。所謂正大以率小也。譏邢遷,而眾著于固國不在險矣;譏蕭叔邾婁子,而眾著于朝會之禮矣;譏邾婁子奔喪,而眾著于親疏之節(jié)矣;譏曹、許世子,而眾著于事父之道矣;譏莒慶高固,而眾著于事君之義矣。凡皆所謂正內(nèi)以率外也。是以子思子述《春秋》之化,曰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凡有血?dú)?,莫不尊親,故曰配天。言乎大者如三辰之建四時,小者如列宿之錯峙,而各有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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