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闕疑例第二十八

春秋公羊經(jīng)何氏釋例 作者:劉逢祿


闕疑例第二十八

隱三年:日有食之。注:不言月食者,其形不可得而睹也,故疑言日有食之。孔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余,則寡尤。

二年:紀(jì)子伯莒子盟于密。傳:紀(jì)子伯者何?無聞焉爾。注:《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時遠(yuǎn)害,又知秦將燔《詩》、《書》。其說口授相傳,至漢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記于竹帛,故有所失也。

桓五年: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傳: 也。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

十四年:夏五。傳:無聞焉爾。

文十四年:宋子哀來奔。傳:無聞焉爾。

昭十二年: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傳:伯于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側(cè)者曰:子茍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則齊桓、晉文,其會則主會者為之也,其詞則某有罪焉爾。注:即納上伯款,非犯父命,不當(dāng)言于陽,又微國出入,不兩書,伯不當(dāng)再出,故斷三字問之。時孔子年二十三,具知其事。后作《春秋》,案史記,知公誤為伯,子誤為于,陽在,生刊滅闕,夫子欲為后人法,不欲令人妄億錯不足。陽下言于北燕者,史文也。北燕本在上,從史文也。

釋曰:昔夫子有言,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又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然則《春秋》受命制作,故首即改元稱王,而兢兢于信史文何哉?蓋其所更者皆新義,所存由多聞多見,而裁乎圣心。游、夏所莫能贊。故曰其義則竊取之矣。謂祖述憲章也。其所不革者,皆義。已空貫則闕疑闕殆,以明其無。我學(xué)者所當(dāng)取法,故曰如爾所不知。何謂述而不作也。圣人之文,欲使人疑,疑而問,問而得,乃為心得。闕疑之意,又欲使人信,信而執(zhí),執(zhí)而固,斯莫能破。故以其所闕知其無所闕〔哀十四年傳曰備矣〕,是謂善學(xué)矣。夫子以天縱之圣,明天子之事,而于策書大體,猶詳慎如此。然則不知而作之者,猶欲以郢書燕說失其真,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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