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略》上
(一九一九年八月)
家世及其幼年時代
蔡氏以明季自諸暨遷山陰,其初以藝山售薪為業(yè),至孑民之高祖以下,始為商。孑民之祖名嘉謨,字佳木,為某典經理,以公正著。其父名光普,字耀山,為錢莊經理,以長厚稱,家中人至以“愛無差等”笑之。孑民之母周氏,賢而能。以民國紀元前四十四年()一月十一日()生孑民。方孑民喪父時,僅十一歲。有一兄,十三歲。又有一弟,九歲。其父素寬于處友,有貸必應,欠者不忍索,故歿后幾無積蓄。世交中有欲集款以贍其遺孤者,周氏不肯承認。質衣飾,克勤克儉,撫諸兒成立,每以“自立”“不依賴”勉之。常自言“每有事與人談話,先預想彼將作何語,我宜以何語應之。既畢,又追省彼作何語,我曾作何語,有誤否?以是鮮僨事”。故孑民之寬厚,為其父之遺傳性。其不茍取,不妄言,則得諸母教焉。
孑民有叔父,名銘恩,字茗珊,以稟膳生鄉(xiāng)試中式。工制藝,門下頗盛。亦治詩古文辭。藏書亦不少。孑民十余歲,即翻閱《史記》、《漢書》、《困學紀聞》、《文史通義》、《說文通訓定聲》諸書,皆得其叔父之指導焉。孑民自十三歲以后,受業(yè)于同縣王子莊君。王君名懋修,亦以工制藝名,而好談明季掌故,尤服膺劉蕺山先生,自號其齋曰仰蕺山房。故孑民二十歲以前,最崇拜宋儒。母病,躬侍湯藥,曾刲臂和藥以進()。居母喪,必欲行寢苫枕塊之制,為家人所阻,于夜深人靜后,忽挾枕席赴棺側,其兄弟聞之,知不可阻,乃設床于停棺之堂,而兄弟共宿焉。母喪既除而未葬,其兄為之訂婚,孑民聞之痛哭,要求取銷,自以為大不孝。其拘迂之舉動,類此者甚多。
舊學時代
孑民以十七歲補諸生,自此不治舉子業(yè),專治小學、經學,為駢體文。偶于書院中為四書文,則輒以古書中通假之字易常字,以古書中奇特之句法易常調,常人幾不能讀,院長錢振常、王繼香諸君轉以是賞之。其于鄉(xiāng)、會試,所作亦然。蓋其好奇而淡于祿利如此。然己丑、庚寅鄉(xiāng)、會試聯(lián)捷,而壬辰得翰林庶吉士,甲午補編修,在孑民亦自以為出于意外云。
孑民二十歲,讀書于同鄉(xiāng)徐氏,兼為校所刻書。徐氏富藏書,因得博覽,學大進。
孑民之治經,偏于故訓及大義。其治史,則偏于儒林、文苑諸傳、藝文志,及其他關系文化、風俗之記載,不能為戰(zhàn)史、經濟史及地理、官制之考據。蓋其尚推想而拙于記憶,性近于學術而不宜于政治。于舊學時代,已見其端矣。
孑民二十四歲,被聘為上虞縣志局總纂。因所定條例為分纂所反對,即辭職。一生難進易退,大抵如此。
委身教育時代
自甲午以后,朝士競言西學,孑民始涉獵譯本書。戊戌,與友人合設一東文學社,學讀和文書。是時,康、梁新用事,拜康門者踵相接。孑民與梁卓如君有己丑同年關系,而于戊戌六君子中,尤佩服譚復生君。然是時梁、譚皆在炙手可熱之時,恥相依附,不往納交。直至民國七年,為對德宣戰(zhàn)問題,在外交后援會演說,始與梁卓如君相識。其孤僻如此。然八月間,康黨失敗,而孑民即于九月間請假出京,其鄉(xiāng)人因以康黨疑之,彼亦不與辯也。
孑民是時持論,謂康黨所以失敗,由于不先培養(yǎng)革新之人才,而欲以少數人弋取政權,排斥頑舊,不能不情見勢絀。此后北京政府,無可希望。故拋棄京職,而愿委身于教育云。
是時紹興紳士徐君方經營一中學校,名曰紹興中西學堂。徐君自為堂董,而薦孑民為監(jiān)督。校中有英、法兩外國語,然無關于思想。孑民與教員馬用錫君、杜亞泉君均提倡新思想。馬君教授文辭,提倡民權、女權。杜君教授理科,提倡物競爭存之進化論。均不免與舊思想沖突。教員中稍舊者,日與辯論,孑民常右新派。舊者恨之,訴諸堂董。堂董以是年正人心之上諭送學堂,屬孑民恭書而懸諸禮堂。孑民憤而辭職。
孑民為中西學堂監(jiān)督時,喪其妻王氏。未期,媒者紛集。孑民提出條件,曰:()女子須不纏足者。()須識字者。()男子不取妾。()男死后,女可再嫁。()夫婦如不相合,可離婚。媒者無一合格,且以后兩條為可駭。后一年,始訪得江西黃爾軒先生之女,曰世振,字仲玉,天足,工書畫,且孝于親()。乃請江西葉祖薌君媒介,始訂婚焉。是時,孑民雖治新學,然崇拜孔子之舊習,守之甚篤。與黃女士行婚禮時,不循浙俗掛三星畫軸,而以一紅幛子綴“孔子”兩大字。又于午后開演說會,云以代鬧房。
其時孑民好以公羊春秋三世義說進化論。又嘗為三綱五倫辯護,曰:“綱者,目之對,三綱,為治事言之也。國有君主,則君為綱,臣為目;家有戶主,則夫、父為綱,而婦、子為目。此為統(tǒng)一事權起見,與彼此互相待遇之道無關也?;ハ啻鲋?,則有五倫。故君仁,臣忠,非謂臣當忠而君可以不仁也。父慈,子孝,非謂子當孝而父可以不慈也。夫義,婦順,非謂婦當順而夫可以不義也。晏子曰:‘君為社稷死則死之?!鬃釉唬骸≌葎t受,大杖則走?!羧缢姿^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者,不特不合于五倫,亦不合于三綱也?!逼鋾r孑民之見解蓋如此。
庚子、辛丑之間,孑民與童亦韓君至臨安縣,為紹興僑農設一小學校。又在浙江省城議改某書院為師范學校,未成。
辛丑,膺澄衷學堂總理劉君之請,代理一月。
是年,南洋公學開特班,招生二十余人,皆能為古文辭者,擬授以經世之學,而拔其尤,保送經濟特科。以江西趙從蕃君為管理,而孑民為教授。由學生自由讀書,寫日記,送教授批改。每月課文一次,由教授評改。孑民又教諸生以讀和文之法,使自譯和文書,亦為之改定云。是時,孑民于日記及課文評語中,多提倡民權之說。學生中最為孑民所賞識者:邵聞泰、洪允祥、王莪孫、胡仁源、殷祖伊諸君,其次則謝沈()、李同()、黃炎培、項驤、貝壽同諸君。
是年之冬,蔣觀云君與烏目山僧發(fā)起女學校,孑民與陳夢坡君、林少泉君贊成之。羅迦陵女士任每月經費之一部。建設后,名曰愛國女學校,由蔣君管理。及蔣君赴日本,由孑民管理之。
是時留寓上海之教育家葉浩吾君、蔣觀云君、鐘憲鬯君等發(fā)起一會,名曰中國教育會,舉孑民為會長。
南洋公學自開辦以來,有一部分之教員及管理員不為學生所喜。吳稚暉君任公學教員時,為組織衛(wèi)學會,已起沖突。學生被開除者十余人。吳君亦以是辭職,赴日本。而不孚人望之教員,則留校如故。是年,有中院第五班生,以誤置墨水瓶于講桌上,為教員所責。同學不平,要求總理去教員,總理不允,欲懲戒學生。于是激而為全體退學之舉。特班生亦犧牲其保舉經濟特科之資格,而相率退學,論者謂為孑民平日提倡民權之影響。孑民亦以是引咎而辭職。
南洋公學學生既退學,謀自立學校,乃由孑民為介紹于中國教育會,募款設校,沿女學校之名,曰愛國學社。以孑民為代表,請吳稚暉君、章太炎君等為教員。與《蘇報》訂約,每日由學社教員任論說一篇()而《蘇報》館則每月助學社銀一百圓以為酬。于是《蘇報》館遂為愛國學社之機關報矣。吳君又發(fā)起張園演說會,昌言革命。會南京陸師學堂退學生十余人,亦來學社,章行嚴君其一也。于是請彼等教授兵式體操。孑民亦剪發(fā),服操衣,與諸生同練步伐。無何,留日學生為東三省俄兵不撤事,發(fā)起軍國民教育會,于是愛國學社亦組織義勇隊以應之。是時,愛國學社幾為國內惟一之革命機關矣。
方愛國學社之初設也,經費極支絀。其后名譽大起,捐款者漸多,而其中高材生,別招小學生徒,授以英、算,所收學費,亦足充社費之一部。于是學社勉可支持,而其款皆由中國教育會經理,社員有以是為不便者,為學社獨立之計劃,布其意見于學社之月刊。是時會中已改舉烏目山僧為會長,而孑民為副會長與評議長。于是開評議會議之。孑民主張聽學社獨立,謂鑒于梁卓如與汪穰卿爭《時務報》,卒以兩方面均無結果,而徒授反對黨以口實。烏木()山僧贊成之,揭一文于《蘇報》,賀愛國學社獨立,而社員亦布《敬謝中國教育會》一文以答之。此問題已解決矣。而章太炎君不以為然,以前次評議會為少數者之意見,則以函電招離滬之評議員來,重行提議,多數反對學社獨立。孑民以是辭副會長及評議長,而會員即舉章君以代之。于是孑民不與聞愛國學社事矣。
方孑民盡力于愛國學社時,其兄鑒清亦在上海,甚危之。與戚友商議,務使孑民離上海。然孑民對于學社,方興高采烈,計無所出。及其決計脫離學社,于是由沈乙齋君從容勸其游學。孑民言游學非西洋不可,且非德國不可,然費安從出。沈謂吾當為君籌之。其后告以湯、張、劉、徐等,均每月貸款若干,可以成行。于是探行程于陳敬如君,則謂是時啟行,將以夏季抵紅海,熱不可耐,盍以秋季行,且盍不先赴青島習德語。于是有青島之行。
當孑民任南洋公學教員時,曾于暑假中游歷日本。到東京,未久,適吳稚暉君以陸軍學生事,與駐日公使蔡鈞沖突,由日警強迫上船。是時,陸仲芬君等將伴送至長崎。相與議曰:“萬一所乘船直赴天津,則甚危,誰可偕去?”孑民以在日本無甚要事,且津、京均舊游地,則曰:“我偕去?!庇谑琴蓞蔷龤w國?;蛞涉菝裨谌毡玖魧W者,誤也。
張園之演說會,本合革命與排滿為一談。而是時鄒蔚丹君作《革命軍》一書,尤持“殺盡胡人”之見解。孑民不甚贊同。曾于《蘇報》中揭《釋仇滿》一文,謂“滿人之血統(tǒng),久已與漢族混合。其語言及文字,亦已為漢語漢文所淘汰。所可為滿人標識者,惟其世襲爵位,及不營實業(yè)而坐食之特權耳。茍滿人自覺,能放棄其特權,則漢人決無殺盡滿人之必要”云云()當時注意者甚鮮。及辛亥革命,則成為輿論矣。
孑民到青島不及一月,而上海《蘇報》案起,不涉孑民。案既定,孑民之戚友,以為游學之說,不過誘孑民離上海耳。今上海已無事,無游學之必要,遂取消每月貸款之議。而由孑民之兄,以上海有要事之電,促孑民回。既回,遂不能再赴青島,而為《外交報》館譯日文以自給。
孑民在青島,不及三月,由日文譯德國科培氏《哲學要領》一冊,售稿于商務印書館。其時無參考書,又心緒不甚寧,所譯人名多詰屈。而一時筆誤,竟以空間為宙,時間為宇。常欲于再版時修正之。
運動革命時代
孑民既自青島回,中國教育會新得一會員,為甘肅陳競全君。自山東某縣知縣卸任來滬,小有積蓄,必欲辦一日報。乃由孑民與王小徐君、汪允宗君等組織之。陳君任印刷費及房費,而辦報者皆盡義務,推王君為編輯。以是時俄事方亟,故名曰《俄事警聞》。不直接談革命,而常譯述俄國虛無黨歷史以間接鼓吹之。每日有論說兩篇,一文言,一白話,其題均曰告某某,如告學生、告軍人之類。此報于日俄戰(zhàn)爭后,改名《警鐘》。其編輯,由王君而嬗于孑民,又嬗于汪允宗、林少泉、劉申叔諸君。自王君去后,均不免直接談革命,歷數年之久,卒被封禁云。
是時西洋社會主義家廢財產、廢婚姻之說,已流入中國。孑民亦深信之。曾于《警鐘》中揭《新年夢》小說以見意。惟其意,以為此等主義,非世界大多數人承認后,決難實行,故傳播此等主義者,萬不可自失信用。爾時中國人持此主義者,已既不名一錢,亦不肯作工,而惟攫他人之財以供其揮霍,曰:“此本公物也。”或常作狹邪游,且誘惑良家女子,而有時且與人妒爭,自相矛盾。以是益為人所姍笑。孑民嘗慨然曰:“必有一介不苛取之義,而后可以言共產。必有坐懷不亂之操,而后可以言廢婚姻?!睂τ诖溯叾l(fā)也。
自東京同盟會成立后,楊篤生君、何海樵君、蘇鳳初君等,立志從暗殺下手。乃集同志六人,學制造炸彈法于某日人,立互相鑒察之例,甚嚴。何君到上海,訪孑民密談數次。先介紹入同盟會,次介紹入暗殺團。并告以蘇君將來上海轉授所學于其他同志。其后蘇君偕同志數人至,投孑民。孑民為賃屋,并介紹鐘憲鬯君入會,以鐘君精化學,且可于科學儀器館購儀器、藥品也。開會時,設黃帝位,寫誓言若干紙,如人數,各簽名每紙上,宰一雞,灑血于紙,跪而宣誓,并和雞血于酒而飲之。其誓言,則每人各藏一紙。乃教授制炸藥法,若干日而畢。然能造藥矣,而苦無彈殼。未幾,黃克強、蒯若木、段□書諸君,先后自東京來,攜彈殼十余枚。是時王小徐君、孫少侯君已介紹入會,乃由孫君攜彈藥至南京隱僻處,試之,不適用。其后楊篤生君來,于此事尤極熱心,乃又別賃屋作機關,日與王、鐘諸君研究彈殼之改良。其時費用,多由孫君擔任,而經營機關,則孑民與其弟元康任之。元康既由孑民介紹入會,則更介紹其同鄉(xiāng)王子余、俞英厓、王叔枚、裘吉生及徐伯蓀諸君。徐君是時已聯(lián)絡嵊、天臺諸會黨,而金、衢、嚴、處諸府會黨,則為陶煥卿君所運動。孑民既介紹陶君入會,則乘徐、陶二君同到上海之機會,由孑民與元康介紹陶君于徐君,而浙江會黨始聯(lián)合焉。制彈久不成,楊君奮然北行。抵保定,識吳樾君及其他同志三人,介紹入會。并為吳君介紹于孑民,言吳君將送其妹來上海,進愛國女學校。吳君后來函,言有事不能即來。未久而中國第一炸彈,發(fā)于考察憲政五大臣車上。孑民等既知發(fā)者為吳君,則彈必出楊君手,恐其不能出京。孫少侯君乃借捐官事北上,訪楊君于譯學館。知已被嫌疑,有監(jiān)察者。其后楊君卒以計,得充李木齋君隨員而南下。
孑民既卻《警鐘》編輯之任,則又為愛國女學校校長。其對并不取賢母良妻主義,乃欲造成虛無黨一派之女子,除年幼者照通例授普通知識外,年長一班,則為講法國革命史、俄國虛無黨主義等,且尤注重化學。然此等教授法,其成效亦未易速就。其后,遂由中國教育會中他會員主持,漸改為普通中學校矣。
游學時代
孑民在上海所圖皆不成,意頗倦。適紹興新設學務公所,延為總理。丙午春,遂回里任事。未久,以所延干事受人反對,后又以籌款設師范班,受人反對,遂辭職。
是時清政府議派編檢出洋留學,孑民遂進京銷假,請留學歐洲。無何,愿赴歐美者人數太少,而政府又拙于經費,悉改派赴日本。孑民不愿。而譯學館自楊篤生君出京后,尚未得適當之國文教員,章一山君延孑民任之,兼授西洋史。教授數月,頗受學生歡迎。
丁未,孫慕韓君任駐德公使,允每月助孑民以學費三十兩。又商務印書館亦訂定,每月送編譯費百元。孑民于是偕孫君赴柏林。
在柏林一年,習德語外,并編書。又由孫君介紹,以國文授唐氏子弟四人()。第二年,遷居來比錫,進大學聽講,凡三年。于哲學、文學、文明史、人類學之講義,凡時間不沖突者,皆聽之。尤注重于實驗心理學及美學,曾進實驗心理學研究所,于教員指導之下,試驗各官能感覺之遲速、視后遺象、發(fā)音顫動狀比較表等。進世界文明史研究所,研究比較文明史。又于課余,別延講師,到寓所,講授德國文學。此四年中,編《中學修身教科書》五冊,《中國倫理學史》一冊,譯包而生《倫理學原理》一冊。
《中國倫理學史》,謂“孟子之楊朱即莊周為我即全己之義,《莊子》中說此義者甚多;至《列子·楊朱篇》乃魏、晉間頹廢心理之產物,必非周季人所作”。又清儒中特揭黃梨洲、戴東原、俞理初三氏學說,以為合于民權、女權之新說。黃、戴二氏,前人已所注意,俞氏說,則孑民始拈出之。
孑民在來比錫時,聞其友李石曾言肉食之害。又讀俄國托爾斯泰氏著作,描寫田獵慘狀,遂不食肉。嘗函告其友壽孝天君,謂“蔬食有三義:()衛(wèi)生,()戒殺,()節(jié)用,然我之蔬食,實偏重戒殺一義。因人之好生惡死,是否迷惑,現(xiàn)尚未能斷定。故衛(wèi)生家最忌煙酒,而我尚未斷之。至節(jié)用,則在外國飯莊,肉食者有長票可購,改為蔬食而特飪,未見便宜()。故可謂專是戒殺主義也”。壽君復函,述杜亞泉君說:“植物未嘗無生命,戒殺義不能成立?!辨菝駨椭潞^:“戒殺者,非論理學問題,而感情問題。感情及于動物,故不食動物。他日,若感情又及于植物,則自然不食植物矣。且蔬食者亦非絕對不殺動物,一葉之蔬,一勺之水,安知不附有多數動物,既非人目所能見,而為感情所未及,則姑聽之而已。不能以論理學繩之也。”
教育總長時代
辛亥武昌起義,孑民受柏林同學之招,赴柏林助為鼓吹。未幾,回國,于同盟、光復兩會間,頗盡調停之力。南京政府成立,任教育總長。是時,陸費伯鴻君方主任商務印書館之《教育雜志》,曾語孑民,謂“近時教育界,或提倡軍國民主義,或提倡實利主義,此兩者實不可偏廢”。然孑民意以為未足,故宣布《蔡孑民對于教育方針之意見》,謂:“教育界所提倡之軍國民主義及實利主義,因為救時之必要,而不可不以公民道德教育為中堅。欲養(yǎng)成公民道德,不可不使有一種哲學上之世界觀與人生觀,而涵養(yǎng)此等觀念,不可不注重美育。”美育者,孑民在德國受有極深之印象,而愿出全力以提倡之者也。
孑民所謂公民道德,以法國革命時代所揭著之自由、平等、友愛為綱,而以古義證明之,謂:“自由者,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也,古者蓋謂之義。平等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也,古者蓋謂之恕。友愛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是也。古者蓋謂之仁?!?
孫中山既辭總統(tǒng)職,欲派員迎袁項成()來南京就職,其資格須同盟會會員而又現(xiàn)任閣員者,以孑民為合格,故派之。此行人人知必不能達目的,然南京政府必須有此一舉,遂往迎。及北京兵變,知袁氏決無南來之望,乃承認其在北京就總統(tǒng)職。孑民有宣言,見當時北京各報。
唐少川君在北京擬南北混合內閣名單,仍以教育總長屬孑民,而孑民力持不可,薦范靜生君自代,已定矣。范君時適在南京,聞訊,即行,并言決不承認。而外間不知因由者,且謂中山怪孑民不能迎袁來南,故褫其職。于是唐君仍商于孑民,孑民不能不承認矣?;旌蟽乳w中,總理已入同盟會,其他閣員,則自司法、教育、農林、工商四部外,皆非同盟會員也。同盟會員主用內閣制,以為事事皆當取決于國務院;而非同盟會員,主用總統(tǒng)制,以為事事須承旨于總統(tǒng)。于是最當沖之財政、軍政大問題,皆直接由總統(tǒng)府處理,并不報告于國務會議。孑民憤然,謂不能任此伴食之閣員,乃邀王亮疇、宋遯初、王儒堂三君密議,謂宜辭職,盡由彼等組織一純粹非同盟會之內閣,均贊成,乃以四人之公意告唐少川君,唐亦贊成。其后,唐君辭職,孑民等雖備受挽留,決不反顧。人或疑其何以固執(zhí)若此,不知彼等已早有成約,且孑民為倡議人,決無唐去而獨留之理也。孑民有宣言一篇,當時各報均載之。
孑民在教育總長任,于普遍教育司、專門教育司外,特設社會教育司,以為必有極廣之社會教育,而后無人無時不可以受教育,乃可謂教育普及。又改大學之八科為七科,以經科并入文科,謂《易》、《論語》、《孟子》等已入哲學門,《詩》、《爾雅》已入文學門,《尚書》、《三禮》、《大戴記》、《春秋三傳》已入史學門,無庸別為一科。又以大學為研究學理之機關,宜特別注重文、理兩科,設法、商等科而不設文科者,不得為大學;設醫(yī)、工、農等科而不設理科者,亦不得為大學云。
第二游學時代
民國元年夏,孑民既辭職,遂偕眷屬再赴德國,仍至來比錫,仍在大學聽講,并在世界文明史研究所研究。二年夏,得上海電,以宋案促歸國,遂歸。奔走調停,亦無效果,卒有贛、寧之戰(zhàn)。是年秋,孑民復偕眷屬赴法國,住巴黎近郊一年。歐戰(zhàn)開始,遂遷居法國西南境,于習法語外,編書,且助李石曾、汪精衛(wèi)諸君辦理留法儉學會,組織華法教育會,不能如留德時之專一矣。
在法,與李、汪諸君初擬出《民德報》,后又擬出《學風雜志》,均不果。其時編《哲學大綱》一冊。多采取德國哲學家之言,惟于宗教思想一節(jié),謂“真正之宗教,不過信仰心。所信仰之對象,隨哲學之進化而改變,亦即因各人哲學觀念之程度而不同。是謂信仰自由。凡現(xiàn)在有儀式有信條之宗教,將來必被淘汰”。是孑民自創(chuàng)之說也。
孑民深信徐時棟君所謂《石頭記》中十二金釵,皆明珠食客之說。隨時考檢,頗有所得。是時應《小說月報》之要求,整理舊稿,為《石頭記索隱》一冊,附月報分期印之,后又印為單行本。然此后尚有繼續(xù)考出者,于再版、三版時,均未及增入也。
其時又欲編《歐洲美學叢述》,已成《康德美學術()》一卷,未印。編《歐洲美術小史》,成《賴斐爾》一卷,已在《東方雜志》印行。
為華工學校編修身講義數十首(),《旅歐雜志》中次第印行。
大學校長時代
五年秋,孑民在法,得教育部電,促返國,任北京大學校長。遂于冬間回國。六年一月,始任事于北京大學。其時北京大學學生,頗為社會所菲薄。孑民推求其故,以為由學生之入大學,仍抱科舉時代思想,以大學為取得官吏資格之機關。故對于教員之專任者,不甚歡迎。其稍稍認真者,且反對之。獨于行政、司法界官吏之兼任者,雖時時請假,年年發(fā)舊講義,而學生特別歡迎之,以為有此師生關系,可為畢業(yè)后奧援也。故于講堂上領受講義,及當學期、學年考試時,要求題目范圍特別預備外,對于學理,毫無興會。而講堂以外,又無高尚之娛樂與學生自動之組織。故學生不得不于學校以外,競為不正當之消遣。此人格所由墮落也。乃于第一日對學生演說時,即揭破“大學學生,當以研究學術為天責,不當以大學為升官發(fā)財之階梯”云云。于是推廣進德會,以挽奔競及游蕩之習。并延積學之教授,提倡研究學問之興會。助成體育會、音樂會、畫法研究會、書法研究會等,以供正當之消遣。助成消費公社、學生銀行、校役夜班、平民講演團等,及《新潮》等雜志,以發(fā)揚學生自動之精神,而引起其服務社會之習慣。從前大學預科,自為組織,不求與本科第一年相銜接。于是第一步,解散獨立組織,使分隸各科。第二步,改為預科二年,本科四年,合六年課程,通盤計畫,不使復重。
理科之門類既未全,設備亦甚單簡,教室、實驗室又無可擴張。而工科所設之門,與北洋大學全同。同為國立大學,京、津相去又近,無取重設。于是商之教育部及北洋大學,以工科歸并北洋,而以北洋之法科歸并北京。得以所省工科之地位及經費,供擴張理科之用。
舊有商科,毫無設備,而講授普通商業(yè)學。于是第一步,并入法科,為商業(yè)學門。第二步,則并商業(yè)門亦截止,而議由教育部別設完備之商科大學。
孑民之意,以為大學實止須文理科,以其專研學理也。而其他醫(yī)、工、農、法諸科,皆為應用起見,皆偏于術,可仿德國理、工、農、商高等學校之制,而謂之高等學校。其年限及畢業(yè)生資格,皆可與大學齊等。惟社會上,已有大學醫(yī)科、大學工科之習慣,改之則必啟爭端。故提議文理科為本科大學。以醫(yī)、工、農、法、商為分科大學。所謂分科者,以其可獨立而為醫(yī)科大學、工科大學等,非如文理科必須并設也()又現(xiàn)行之專門學校四年制,于適當時期截止。因日本并設各科大學與專門兩種,流弊已見,我國不必蹈其覆轍也。在校務討論會通過,教育部則承認此制,而不用本科、分科之名。
孑民又發(fā)見文理分科之流弊,即文科之史學、文學,均與科學有關,而哲學則全以自然科學為基礎,乃文科學生,因與理科隔絕之故,直視自然科學為無用,遂不免流于空疏。理科各學,均與哲學有關,自然哲學,尤為自然科學之歸宿,乃理科學生,以與文科隔絕之故,遂視哲學為無用,而陷于機械的世界觀。又有幾種哲學,竟不能以文理分者,如地理學,包有地質、社會等學理。人類學,包有生物、心理、社會等學理。心理學,素隸于哲學,而應用物理、生理的儀器及方法。進化學,為現(xiàn)代哲學之中樞,而以地質學、生物學為根底。彼此交錯之處甚多。故提議溝通文理,合為一科。經專門以上學校會議、及教育調查會之贊成,由北京大學試辦。
又發(fā)現(xiàn)年級制之流弊,使銳進者無可見長。而留級者每因數種課程之不及格,須全部復習,興味毫無,遂有在教室中瞌睡、偷閱他書及時時曠課之弊。而其弊又傳染于同學。適教員中有自美國回者,力言美國學校單位制之善。遂提議改年級制為單位制,亦經專門以上學校會議通過,由北京大學試辦。
右皆孑民長北京大學博采眾議勵行革新之犖犖大端也。
國史館停辦后,仿各國例,附入北京大學史學門。孑民所規(guī)畫者,分設征集、纂輯兩股。纂輯股又分通史、民國史兩類。通史先從長編及辭典入手。長編又分政治史及文明史兩部。政治史,先編記事本末及書志,以時代為次,分期任編,凡各書有異同者,悉依原文采錄之,如馬骕繹史之例。俟長編竣事,乃付專門史學家,以一手修之為通史,而長編則亦將印行以備考也。文明史長編,分科學、哲學、文學、美術、宗教等部,分部任編,亦將俟編竣,而由文明史家一手編定之。辭典,分地名、人名、官名、器物、方言等,先正史,次雜史,以次及于各書,分書輯錄,一見,再見,見第幾卷第幾葉,皆記之。每一書輯錄競,則先整理之為本書檢目。俟各書輯錄俱竣,乃編為辭典云。兩年以來,所征集之材料及纂輯之稿,已粲然可觀矣。
孑民以大學為囊括大典包羅眾家之學府,無論何種學派,茍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者,兼容并包,聽其自由發(fā)展,曾于《北京大學月刊》之發(fā)刊詞中詳言之。然中國素無思想自由之習慣,每好以己派壓制他派,執(zhí)持成見,加釀嘲辭,遂有林琴南君詰問之函,孑民據理答之。其往復之函,具見各報,國人自有公評也。
言行雜錄
孑民最不贊成中國合食之法,而亦不贊成西洋菜。以為烹飪之法,中國最為進步,惟改合食為分食可矣。于管理愛國女學校時,于辦紹興學務公所時,于長教育部時,皆提倡之。于北京大學,特備西洋食具,宴外賓時,均用中國酒菜。
孑民最不喜坐轎,以為以人舁人,既不人道,且以兩人或三、四人代一人之步,亦太不經濟也。人力車較為經濟矣,然目視其傴僂喘汗之狀,實大不忍。故有船則乘船,有公車則乘公車。彼以為腳踏車及摩托車,最文明。必不得已而思其次,則馬車。以兩人一馬代步,而可容三、四人,較轎為經濟。能不竭馬力,亦尚留愛物地步。其不得已而乘人力車,則先問需錢若干,到則付之,從不與之計較也。
孑民于應用文,極端贊成用國語。對于美術文,則以為新舊體均有美學上價值。新文學,如西洋之建筑、雕刻、圖畫,隨科學、哲學而進化。舊文學,注重于音調之配置,字句之排比,則如音樂,如舞蹈,如圖案,如中國之繪畫,亦不得謂之非美術也。
孑民對于歐戰(zhàn)之觀察,謂國民實力,不外科學、美術之結果。又謂此戰(zhàn)為強權論與互助論之競爭。同盟方面,代表強權論。協(xié)約方面,代表互助論。最后之勝利,必歸互助論。曾于浙江教育會、北京政學會演說之,時為五年之冬,兩方勝負未決也。
孑民對于宗教,既主張極端之信仰自由,故以為無傳教之必要?;蛞詾樽诮讨畠x式及信條,可以涵養(yǎng)德性,孑民反對之,以為此不過自欺欺人之舉。若為涵養(yǎng)德性,則莫如提倡美育。蓋人類之惡,率起于自私自利。美術有超越性,置一身之利害于度外。又有普遍性,獨樂樂不如與人樂樂,與寡樂樂不如與眾樂樂,是也。故提出以美育代宗教說,曾于江蘇省教育會及北京神州學會演說之。
孑民又提倡勞工神圣說,謂“出勞力以造成有益社會之事物,無論所出為體力,為腦力,皆謂之勞工。故農、工、教育家、著述家,皆勞工也。商業(yè)中,惟消費公社,合于勞工之格。勞工當自尊,不當羨慕其他之不勞而獲之寄生物”。曾于《勤工儉學傳》序及天安門演說時暢言之。
孑民小名阿培,入塾時,加昆弟行通用之元字,曰元培。其叔父茗珊君字之曰鶴卿。及孑民治小學,慕古人名字相關之習,且以鶴卿二字為庸俗,乃自字曰仲申,而號曰寉庼。及在愛國學社時,自號曰民友。至《警鐘》時代,則曰:“吾亦一民耳,何謂民友?!蹦巳 爸苡嗬杳?,靡有孑遺”二句中字,而號曰孑民,以至于今焉。孑民曾改名蔡振,則因彼嘗為麥鼎華君序《倫理學》,謂“四書、五經,不合教科書體裁”。適為張南皮所見,既不滿麥書,而謂蔡序尤謬妄。商務印書館恐所印書題蔡元培名,或為政府所反對,商請改署,故孑民于所譯包爾生《倫理學原理》及所編《中國倫理學史》,皆假其妻黃女士之名而署蔡振云。
近時蔣夢麐()博士于到北京時,對于北京大學學生演說,講到蔡先生的精神,謂:“()溫良恭謙讓,蔡先生具中國最好之精神;()重美感,是蔡先生具希臘最好之精神;()平民生活,及在他的眼中,個個都是好人,是蔡先生具希伯來最好之精神。蔡先生這精神,是那里來的呢?是從學問來的?!甭務呔詾榇_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