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示高贊非

十力語要 作者:熊十力


示高贊非

汝與某生年事相懸,不能以同門之故而妄作兄弟稱呼也。昔見一后生致函長者,自稱以弟,乃曰忘形。不知人倫有禮,忘形而不容泯分。心情無礙,是謂忘形。先后無序,則為泯分。忘形故宇宙太和,泯分即社會混亂。末俗滅禮,不可不知。

昨與伯良、從理談及交游間稱謂之宜頗關(guān)禮數(shù),今以示子。先進后進,相為嬗續(xù),人道所以弗替也。凡有齒長于我,雖不必有盛德可稱,而其行己亦無虧辱者,則我宜以先進禮之??v彼謙光下逮,不以長者自居,而在我切不可有一毫茍且,當呼彼以先生,而自稱名焉。如此不亢不卑,分之宜也。今后生無恥,茍遇無名無勢者,不顧齒德懸殊,輒以同等稱之,此自形其污賤也。魏晉人恣為通脫,交游略無少長分際,然卒甘臣妾于胡虜。

后進守分而不敢犯,先進亦忘分而不敢亢焉。故長者對年少稱之以兄,而自稱曰弟也。即在姻戚,除舅甥等直接親屬外,自余尊長對卑幼,書函皆可自稱弟而呼彼以兄也。長不凌幼,下同而相濟,人道之和也。

同志曰朋,同道曰友。古人朋友之義極為嚴格,所以預(yù)在五倫。晚世朋友之交,或不必志與道之同符也,往往因同學同事等關(guān)系而情感投契,誼均手足,始終無間,此亦人情之至、人道之樂耳。朋友互相稱以兄,禮也。然有初交即序齒,而長者對年少直以弟畜之,則親極而文殺也。

朋友之義,系于兩人相與之際。然推恩好以上禮其親、下逮其子者,情之隆也,義所予也。然上禮必有辨,友之親,齒在父行,德又可尊,則以父執(zhí)視之,稱為世伯可也。忽齒德而不親,則同人道于牛馬。齒德二者,若缺其一,則不得用伯父之稱,相見以賓禮遇之可也,與友函問,曰尊大人可也,毋自褻也。今人訂交,向友問其親,輒不辨其德,遽稱曰老伯,此所恒見也。稱之者,愛敬不自中心,受之者又何以自安?市道也,不可行。

凡往來相識而實不必有朋友關(guān)系者,只宜泛稱彼以先生而自具名焉,似不必遽作兄弟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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