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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小品文

且介亭雜文二集 作者:魯迅


雜談小品文

自從“小品文”這一個名目流行以來,看看書店廣告,連信札,論文,都排在小品文里了,這自然只是生意經(jīng),不足為據(jù)。一般的意見,第一是在篇幅短。

但篇幅短并不是小品文的特征。一條幾何定理不過數(shù)十字,一部《老子》只有五千言,都不能說是小品。這該像佛經(jīng)的小乘似的,先看內(nèi)容,然后講篇幅。講小道理,或沒道理,而又不是長篇的,才可謂之小品。至于有骨力的文章,恐不如謂之“短文”,短當(dāng)然不及長,寥寥幾句,也說不盡森羅萬象,然而它并不“小”。

《史記》里的《伯夷列傳》和《屈原賈誼列傳》除去了引用的騷賦,其實也不過是小品,只因為他是“太史公”之作,又常見,所以沒有人來選出,翻印。由晉至唐,也很有幾個作家;宋文我不知道,但“江湖派”詩,卻確是我所謂的小品。現(xiàn)在大家所提倡的,是明清,據(jù)說“抒寫性靈”是它的特色。那時有一些人,確也只能夠抒寫性靈的,風(fēng)氣和環(huán)境,加上作者的出身和生活,也只能有這樣的意思,寫這樣的文章。雖說抒寫性靈,其實后來仍落了窠臼,不過是“賦得性靈”,照例寫出那么一套來。當(dāng)然也有人豫感到危難,后來是身歷了危難的,所以小品文中,有時也夾著感憤,但在文字獄時,都被銷毀,劈板了,于是我們所見,就只剩了“天馬行空”似的超然的性靈。

這經(jīng)過清朝檢選的“性靈”,到得現(xiàn)在,卻剛剛相宜,有明末的灑脫,無清初的所謂“悖謬”,有國時是高人,沒國時還不失為逸士。逸士也得有資格,首先即在“超然”,“士”所以超庸奴,“逸”所以超責(zé)任:現(xiàn)在的特重明清小品,其實是大有理由,毫不足怪的。

不過“高人兼逸士夢”恐怕也不長久。近一年來,就露了大破綻,自以為高一點的,已經(jīng)滿紙空言,甚而至于胡說八道,下流的卻成為打諢,和猥鄙丑角,并無不同,主意只在挖公子哥兒們的跳舞之資,和舞女們爭生意,可憐之狀,已經(jīng)下于五四運動前后的鴛鴦蝴蝶派數(shù)等了。

為了這小品文的盛行,今年就又有翻印所謂“珍本”的事。有些論者,也以為可慮。我卻覺得這是并非無用的。原本價貴,大抵無力購買,現(xiàn)在只用了一元或數(shù)角,就可以看見現(xiàn)代名人的祖師,以及先前的性靈,怎樣疊床架屋,現(xiàn)在的性靈,怎樣看人學(xué)樣,啃過一堆牛骨頭,即使是牛骨頭,不也有了識見,可以不再被生炒牛角尖騙去了嗎?

不過“珍本”并不就是“善本”,有些是正因為它無聊,沒有人要看,這才日就滅亡,少下去;因為少,所以“珍”起來。就是舊書店里必討大價的所謂“禁書”,也并非都是慷慨激昂,令人奮起的作品,清初,單為了作者也會禁,往往和內(nèi)容簡直不相干。這一層,卻要讀者有選擇的眼光,也希望識者給相當(dāng)?shù)闹更c的。

(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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