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紹興九年

鄂國金佗稡編 作者:岳珂


紹興九年

朝廷以虜好方密,賜先臣御札,令毋得過界招納。

朕委任卿嚴飭邊備。唯是過界招納,得少失多,已累行約束,丁寧詳盡。今后雖有三省、密院文字,亦須繳奏,不得遣發(fā)。付此親札,想這且體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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