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里所列舉的,遠非一個有學問的人的全部習慣和趣味,但我認為,這已經足夠了。顯然,當他斷言他沒有“靈魂”和激情,說他整個已化身為抽象真理的追求本身時,說什么不能讓莎士比亞參與因果律問題的討論時,他是在貶低自己。哲學家跟普通凡人完全一樣,也會害怕、高興、喜歡,仇恨、疲勞、伸懶腰、打盹、睡覺,盡管他即便是在表示最普通、甚至是生理學方面的東西時,也習慣于使用一些外行人似乎感到格格不入、不知所云的語詞和術語。因此,哲學的基本前提和公理,絕對不能被當作是客觀論斷。沉著、冷靜、平庸、淡漠,也是屬于人的一些特征,它們既可以幫助人接近真理,也可能產生笨拙感和負重感,將人永遠固定在一個他所習慣的地點,并預先決定他只能得出雖然牢固而受尊敬、但卻短視而又錯誤的判斷。一個生活的真正的研究者無權當定居者,無權只相信特定的真理探索法。他應該什么都愿意去聲試:要善于及時對邏輯產生懷疑,同時還要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厄采那樣,一旦必要,不憚采用詛咒這樣的方式。他應該既善于挺起腰桿仰望星空,也應當在必要的時候,肯彎下腰來在地上尋找真理。假如一個人對你說:“知識就是知識。”那么,你就可以斷定,對于哲學來說,此人已不復存在了,而哲學對他來說亦復如是。我們早就該拋棄舊的偏見而公然聲明:“知就是不知?!倍谶@里,莎士比亞興許反倒很適用,他會告訴你有一些未知是無論如何無法、也不應被歸入已知的,他會說哲學家們所談論的秩序,只存在于有階級的房間;說人腳下那堅實的土地遲早會消失;說在其消失之后人仍然會繼續(xù)其無根基的生存,或是另有根基,但這根基卻永遠在腳下晃動不止;說到了那時,人便不再認為科學認識的公理是不需證明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