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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夏商宗教的分野

夏商社會生活史 作者:宋鎮(zhèn)豪著


  第一節(jié)夏商宗教的分野 原始先民對大自然的客觀物質世界及人類本身缺乏認識,相信“萬物有靈”,出于依賴和畏懼心理,乃有多神崇拜形式,由此產(chǎn)生了原始自發(fā)宗教信仰。原始宗教的信仰對象極為廣泛,但其分野不外乎為自然崇拜和鬼魂崇拜兩大類。前者有出于對日、月、星、云、風、雨、旱、雷、虹、雪等等的天象或氣象崇拜,有對山川土石等等的地神崇拜,有對飛禽走獸魚蟲動物和植物的崇拜,各神基本持有各自獨立的神性。后者無非本之人類對自身構造或夢境、生死的思維探索,其反映的人鬼關系,又每構成社會關系的縮影。但至夏商時代,早先的信仰系統(tǒng)已趨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渡袝虻洹酚浻菟础暗氂诹凇?,賈逵注云:“天宗三:日、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狈忠耙?guī)范明簡。夏商自然神中,又細分出天象、氣象或氣候神,屬之天神,與地上的四方神、地祗動植物神相對應。鬼魂崇拜重在祖先崇拜。神域領域有一定的領屬關系。與此同時,與王權的建立和強化相對應,社會生活中逐漸產(chǎn)生了一個比原有諸神更強有力的大神,即超自然色彩的上帝崇拜。上帝崇拜的出現(xiàn),是原始自發(fā)宗教向早期人為宗教過渡的分水嶺,也是社會形態(tài)變革和人間關系在宗教領域的反映。《楚辭·天問》有云:“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尚書·湯誓》有云:“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墨子·非樂上》引“湯之官刑”有云:“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百祥?!本庞歇q文獻恒稱的夏代地理的九州。似上帝觀念的產(chǎn)生,起自夏代,而深化于商代。商代上帝的神性,有較大權威,為管理下國和自然的主宰,具有超自然的色彩?!稖a》有云:“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商頌·玄鳥》云:“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尚書·盤庚下》云:“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治)越我家?!憋@然當時的這位上帝,其神性作用范圍遍及整個國家的下民,已打破了地域界線,有全民性的一面,但卻又被商統(tǒng)治者巧妙利用,與商族持有特殊關系,成為商王朝統(tǒng)治階級政權利益的直接保護神。甲骨文中反映的上帝權能,陳夢家先生曾系統(tǒng)歸納為十六個方面:(1)令雨;(2)令風;(3)令■;(即云霞之氣);(4)降艱;(5)降禍;(6)降潦;(7)降食;(8)降若(順、祥);(9)帝若(允諾);(10)授佑;(11)授年害年;(12)帝咎王;(13)帝佐王;(14)帝與邑;(15)官(憂);(16)帝令。大致可分為善義與惡義兩類,其所管事項有年成、戰(zhàn)爭、作邑、王之行動,其權威或命令所及對象有天時、王、邑等①。朱天順先生指出,這十六個方面其實可統(tǒng)之為兩大內容,一是上帝支配氣象上的現(xiàn)象,以影響人間禍福,基本上綜合了原先人們所信奉的日、月、風、雨、云、雷等天上諸神對以農(nóng)業(yè)為主的人類社會生活的影響力,并歸于一個抽象的意志的作用。二是上帝具有支配社會現(xiàn)象和支配社會統(tǒng)治者的神性。這表明,商代的上帝崇拜,本質上是原先所崇拜的自然神和社會神的綜合、抽象和升華。同時也反映著商族戰(zhàn)勝他族,兼并統(tǒng)治他族的社會現(xiàn)實。但應指出,商代上帝的神性,主要是滿足人們提出的具體要求,人們還沒有把它當做主動支配社會命運的中心力量來崇拜,跟社會道德、政治制度的結合還不多、不突出,因此只是較初期階段的產(chǎn)物②。夏商以來所形成的超自然神上帝、天地神祗、祖先神的三大板塊式信仰系統(tǒng),承前啟后,成為中國古代固有宗教觀念的發(fā)展模式?!秶Z·周語中》云:“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薄抖Y記·祭義》云:“唯圣人為能饗帝”,“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先古即先祖)?!痹谶@一信仰系統(tǒng)中,上帝始終只是消極、被動的祈求對象,并且只有貴族統(tǒng)治者握有這方面的祭祀權,早先上帝崇拜中那部分帶有支配全民生活的神性,也因古代王權的逐漸強化而未能充分展開,僅變?yōu)橥R下民而“克昌厥后”③,確保最高統(tǒng)治集團階級利益的精神支柱,這點與西方基督教的全民性上帝崇拜,是截然不同的。在這一信仰系統(tǒng)中,天地神祗也并非所有人都能致祭祈求,甚至連不同的貴族集團,祭祀權的與否,也要據(jù)其興衰存亡而定?!抖Y記·祭法》有一段文字,對此作了揭示,其云:燔柴于泰壇,祭天也。瘞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騂犢。埋少牢于泰昭,祭時也。相近于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壇,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之,亡其地,則不祭。所謂“有天下者祭百神”,意味著強大王朝對四外的兼并征服,原所在地人們崇拜的神,有可能納入王朝的祭祀系統(tǒng),成為下屬神之一。這種宗教領域的兼容性,與統(tǒng)治者收取民心的精神羈縻的現(xiàn)實政治目的是一致的?!爸T侯亡其地,則不祭”,當然是失去了其神,失去了祭祀權,無疑也就喪失了其存立之本的民人。顯然它原本是一套發(fā)于宗族或家族,上達國家的信仰系統(tǒng),演成社會的倫理和禮制,統(tǒng)治者正可利用來整合政治等級秩序和社會行為規(guī)范。故在這一信仰系統(tǒng)中,神權也即統(tǒng)治權,是王權政治的組成部分,該一批天地神祗祭祀權的歸屬,是完全隨著政治結構的再組合而游移的。除此之外,這一信仰系統(tǒng)還顯示出重視功利的取舍淘汰原則。如《祭法》有云: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葘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胺蛉赵滦浅?,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類)也,不在祀典。這樣,凡有功烈者可得上升為神格而受祭,一些傳說中的英雄人物,包括堯舜禹湯文武,不管其是否出于本族本國先人,都能納入這一信仰系統(tǒng),一些天地神祗,也因為民瞻仰,為民取財用,而列在祀典。以功利標準列眾神、備祭祀,則一些原本為土著族落崇拜的強神,可得納入王朝祀典,而為王權政治強化發(fā)揮作用,但也可能被貶低或拋棄。即使已在祀典的神格,也會因其影響力的衰退,或其他政治的社會的原因,逐漸被淘汰?!暗蓝蒙瘛?,“神饗而民聽,民神無怨”①,“得神以興”②,大致是古代國家政治興盛和開拓景況在宗教領域的反映,至其時過境遷,王權穩(wěn)固或衰退,多神信仰中都有可能發(fā)生淘汰的轉變?!对浇^書》卷三記有一則夏代開國初期的傳說,其云:“夏啟獻犧于益。啟者,禹之子。益與禹臣于舜,舜傳之禹,薦益而封之百里。禹崩啟立,曉知王事,達于君臣之義。益死之后,啟歲善犧牲以祠之。經(jīng)曰:夏啟善犧于益。此之謂也?!钡谙氖穫髡f中,禹死益代,啟又謀奪益位,文獻多見。如《天問》云:“啟代益作后。”《韓非子·外儲說右下》云:“古者禹死,將傳天下于益,啟之人因相攻益而立啟。”《戰(zhàn)國策·燕策一》云:“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眴Z益位,而益又被列入夏初祀典,大概意在控制益的“封之百里”之地。《越絕書》又記有一則商初湯獻牛荊之伯的傳說,其云:“之伯者,荊州之君也。湯行仁義,敬鬼神,天下皆一心歸之。當是時,荊伯未從也,湯于是乃飾犧牛以事。荊伯乃愧然曰:失事圣人禮。乃委其誠心?!闭f的是商王成湯利用宗教對荊伯進行政治羈縻,使之歸附。商代武丁時,“商邑翼翼,四方之極”③,號稱“邦畿千里,維民所止”④。當此之際,“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⑤,王朝頻頻舉行內祭外祭,眾神祁祁。就諸神神格言,除超自然神上帝和其他天上諸神如日、月、星及眾氣象神外,占大宗者是先祖先王神。還有少數(shù)遠公神,如高祖夔、高祖亥、季、王恒、王吳、河等,但其顯示的神性,實與自然神無大異。另又有一些神名,如龜示、牛示、它示、雍示、川示、西示、■示、■示、兕、■、■、土、岳等,大多出自動植物、山川河岳或建筑、器物崇拜,恐怕不少并非商人固有信仰中的神,有的當原屬其他雄族的強神,其融入商王朝祀典,有臣服或盟結各地雄族,委其誠心的功利作用。武丁之所以能“復興殷道”,一改“比九世亂,諸侯莫朝”①的敗政局面,實現(xiàn)“邦畿千里,維民所止”的宏圖,其利用宗教“率民以事神”,不能不說是重要的成功因素之一。武丁之后,商代王權相對穩(wěn)定,先王先妣神的致祭大盛,并日趨規(guī)范化,而早先帶有自然神屬性的諸神,幾乎汰去十之八九。其中保留下的高祖亥,或稱作高祖王■(《合集》30447),亥字增一鳥形,與《山海經(jīng)·大荒東經(jīng)》說的“有人曰王亥,兩手操鳥”的神話傳說相合,似有強調“天命玄鳥,降而生商”的內涵。另據(jù)《史記·殷本紀》云:“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薄秴问洗呵铩ひ舫酢芬苍疲骸坝袏皇嫌卸?,為之九成之臺,飲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視之,鳴若謚隘,二女愛而爭博之,復以玉筐,少選,發(fā)而視之,燕遺二卵北飛,”高誘注:“帝,天也,天令燕降卵于有娀氏女,吞之生契?!被驅⒋祟悅髡f視為商族崇拜玄鳥圖騰的證據(jù),其實很難說。圖騰崇拜是一種原始宗教信仰,表現(xiàn)有四方面的特征,一是被當作圖騰崇拜的自然對象遍及該物類的全體,而非個別個體;二是視該崇拜對象即本族的血緣祖先,構成本族的保護神;三是該崇拜對象即其族的名稱或標記;四是禁殺禁食該物類②。而在這類傳說中似乎頗難看出原始圖騰崇拜的四大特征。事實上商代包括夏代,均去原始社會已遠,商族或夏族的圖騰崇拜對象為何物,文獻或考古材料均不足征。這種在遠祖的神名上附以鳥形,似出于對自然物和自然力進行人格化的描繪,及對遠古感生傳說的思考,蓋本之民間觀象知候,以春日玄鳥至而“會男女”的俗信事象,導之以新的時代內涵,反映著商人思維認識中,對本族遠祖神力的強化,使其既具有社會神的職能,又神化商族在宗教領域的優(yōu)越地位,用來維護以商族為主體的國家政治制度的權威性。這與當時重先王先妣神的信仰觀念,是緊相呼應的。武丁之后諸神的淘汰與取留,無不與講究實際功利相關。如武丁時的“龜示”(《合集》18597),在三四期甲骨文有稱“龜二大示”(《屯南》935)、“■示”(《合集》32033),恐與商代一貫的龜卜制度有關。又如武丁時出自建筑崇拜的“雍示”(《合集》14909),被汰去,有“門示”(《合集》34126)另出,恐與門塾守衛(wèi)制度的進一步健全不無關系。門衛(wèi)之制早在夏代已產(chǎn)生,《呂氏春秋·音初》記夏后氏孔甲“入于民室,主人方乳,……后乃取其子以歸,……子長成人,幕動坼橑,斧斫斬其足,遂為守門者。”刖者守門,上古習見,1989年山西聞喜出土一西周青銅六輪小車,車廂前門旁即鑄一斷左足拄杖人,扶其門閂①?!俄n非子·外儲說左下》云:“刖人足,所跀者守門?!薄吨芏Y·秋官·掌戮》云:“刖者使守囿”,此囿指苑囿之門。利用刖足者守門,商代也有之。1971年殷墟后崗發(fā)現(xiàn)的一座三期貴族墓,二層臺上殉一生前被刖去一足的守者,隨帶著青銅兵器戈②。以刖者守墓壙,當是刖者守門現(xiàn)象的衍生。三四期甲骨文有云:“賓門于彡”(《合集》30282)、“彝在庭,在■門■”(同上30286)、“其工丁宗門惟咸協(xié)”(《屯南》737),等等,是記在諸門的行祭?!秶Z·周語中》有云:“門尹除門”,是謂掃除門庭之祭?!痘茨献印R俗訓》稱“殷人之禮,祀門”?!抖Y記·喪服大記》有云:“巫止于門外,君釋菜,”鄭氏注:“巫主辟兇邪也,釋菜禮門神也。”甲骨文言“門示若”,殆冀望得到門神主的祐護而安宅彌兇邪也。然則這一時期商人從建筑崇拜信仰中細立“門示”,正與祀門求祥和門塾安全守衛(wèi)制度的完善相應的。統(tǒng)觀之,夏商宗教的分野,主要有上帝、天地間自然神祗和祖先神三大信仰系統(tǒng)。上帝具有超自然神色彩,不是天神,而是自然社會神的綜合、抽象和升華,乃屬社會形態(tài)變革在宗教領域的反映,起有神化王權的精神和政治作用,唯上帝的神格尚未上升為中心神或至上神,僅僅為維護統(tǒng)治集團上層具體利益而顯其權威。自然神包括部分傳說中遺留下的所謂高祖遠公神,與經(jīng)濟生活或土地結合的神性極為顯明,其中有承自原始信仰中諸神,也有來之各地族落崇拜的強神?;诋敃r政治制度的規(guī)立和國家疆土觀念的拓開,宗教表現(xiàn)出很大的兼容性和功利性特征,兼容在于委結各地雄族,使之歸附,重功利乃有諸神的取納與淘汰。要言之,夏商時代的宗教,是以社會物質生活、精神生活和王權政治為其服務目的的。 ① 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科學出版社,1956年,562~571頁。 ② 朱天順:《中國古代宗教初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255~259頁。 ③ 《詩·周頌·雍》。 ① 《國語·周語上》。 ② 《左傳·莊公三十二年》。 ③ 《詩·商頌·殷武》。 ④ 《詩·商頌·玄鳥》。 ⑤ 《禮記·表記》。 ① 《史論·殷本紀》。 ② 參見朱天順:《中國古代宗教初探》,111~112頁。 ① 見《中國文物精華(1990)》,圖版52。 ② 《1971年安陽后崗發(fā)掘簡報》,《考古》1972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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