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歷史發(fā)展看,拜金主義的被誤讀與市場經濟規(guī)則有關。1919年,魯迅和周作人花了3675元買下八道灣11號一座“三進的大院子”。1924年,花了不到1000元買下阜成門內西三條的一套四合院。按照米價折算,八道灣房產約值7萬斤米,折合現(xiàn)在人民幣約14萬元,西三條四合院折合約25萬元。魯迅的收入,包括教育部月薪300元及其他稿費、講課費。八道灣房產約需魯迅一年工資,而西三條四合院只值兩三個月工資。據著名社會學家陶孟和先生主持的調查,1927年北平小學教員月薪38元至50元,買一套較小的四合院等于兩年工資的價格,小學教員即最普通的工薪階層。(據洪振快《歷史上的北京房價》)還有人研究,雖然當時上海的房價比北平要高很多,但中檔地段一個平方米的房價也沒有超過60銀圓。
拜金不拜金看來是一個偽命題,買房不買房才是個真命題。社會平均收入和房價的比例是衡量購買力的指標之一。魯迅算是特殊的高收入人群,如果我們只是跟小學老師這樣的工薪層比較一下,也可以看出現(xiàn)在承受的購買力相對房價是歷史上從沒有過的,這些問題跟政府土地政策、社會經濟制度和分配規(guī)則緊密相關。如果我們能得出80年來人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幅上升的結論,自然就得出了買了房子才基本不錯的結論。如此推導,三十而立真的是“買房而立”?倒回到20世紀30年代,并沒有一種主流言論說買房子是基本生活水準的。橫向對比歐美和日本韓國,也從沒有我們現(xiàn)在對房子車子的需求這么“基本化”“年輕化”。那么拜金實際上就變成了個人無法不通過金錢獲取“基本保障”的問題,而不是空談對金錢崇不崇拜的問題。這實在是一個囚徒困境。
換一個角度說,買房子作為一項個人目標本無可厚非,但我們應該追求短期行為還是長期目標?“獨立=房子”這種觀念是年輕人追求自我的表現(xiàn)還是房地產商一場處心積慮的陰謀?我們提倡的是長期奮斗積累經驗和財富,而不是不擇手段或者依賴親人的短期拜金。短期拜金的背后是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不勞而獲的暴富心理,短期拜金滑向“啃老族”“喂一代”不遠了--到底是誰在不斷地推動這種價值觀呢?繼續(xù)這個思路,如果我們買了房且終于熬過房奴的日子,兩鬢染霜的我們下一個目標是什么?是另一套更大更豪華的房子還是為下一代重做房奴?
如果說消費就是愛國的話,買房就是人生?論博士后流浪街頭之合理性 學那么多知識,“用”就是考試,這是不是一種悲哀?知識改變不了命運?有好知識,還不如有個好爸爸?用文憑來衡量的所謂“知識”,不是知識不是知識改變不了命運,而是不要僅僅指望教育來改變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