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慣例的小費制度在國內(nèi)難以實施,甚至于外賓團給的小費也不能到導游的手中,所以那些外國佬不明白,每天都要為導游和司機付出一筆小費,而導游和司機為什么還不能笑臉相迎,還是不能幫他們搬搬行李呢?
導游獲取報酬的另外一個途徑是來自于客人給的小費,這也是國際慣例。
在《導游人員管理條例》修訂前,我國是明令禁止收取小費的,客人主動給也不能收。修訂后的《導游人員管理條例》有了微妙的變化,只規(guī)定導游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費。前者是強制性規(guī)范,導游員不能有絲毫的違返,后者呢?是任意性規(guī)范,給了導游比較大的空間,只要導游沒有索取小費,這部分收入就是合法的。
在國外,導游基本都自由職業(yè)者或者兼職人員,在擔任導游時沒有固定的收入,其收入的一部分就來自于客人的小費。只要導游按照旅游合同的規(guī)定提供了服務,旅游者應當給他們一定數(shù)量的小費。歐美各國都是如此,小費的數(shù)額差別不是很大。美國導游的日收費在160—200美元,也有個別地區(qū)偏低;日本導游服務的收費比較高,日收費(8小時)達298美元。英國導游服務收費在130—200美元,個別地區(qū)低于100美元;意大利導游服務日收費在100—200美元之間。
以上涉及的都是發(fā)達國家的小費收取標準,中國作為一個發(fā)展中國家,小費的標準當然不能與他們相提并論。如今入境團給小費的標準大概是導游和司機每人每天10元。就是說接待一個20人的入境旅游團,導游每天可以得到200元的小費,司機也是一樣,而習慣的做法是以住宿的天數(shù)為標準。
在法律上說來,導游收取小費是沒有障礙,可是實際生活中呢?導游憑收取客人的小費而安身立命,這種方式在我國行得通嗎?
2004年8月,廣東中旅推出VIP團,在行程中取消購物安排,使得導游無法再從購物這一環(huán)節(jié)中賺取回扣。同時,作為補償,建議客人每天向導游支付20元小費,這20元小費實行自愿原則,服務滿意就給,服務不滿意,可以不給。應該講,這似乎不失為一種解決當前導游瘋狂帶客人進店購物惡疾的良藥??墒聦嵱衷趺礃幽??廣東中旅推出該團已有一段時間,電話咨詢的很多,卻無客人交錢成行。
就此事國內(nèi)媒體進行了大量報道,出現(xiàn)了三多三少的情況:媒體爭論多、定論少;行業(yè)內(nèi)附和多、跟進少;消費者方面是反對多、贊成少。奇怪的是,為什么媒體從來沒有報道過與此事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導游的看法呢?導游難道就此事沒有發(fā)言權嗎?還是導游又一次被忽略了呢?
聽聽導游對此事的想法吧?百分之一百沒有人愿意帶這樣的團,為什么呢?每人每天支付20元就能保證導游的收入嗎?其中10元還要給司機的。全陪呢?這種VIP團一定要有全陪的,難道他就不要小費了嗎?20元怎么分???參加這種團的人畢竟是少數(shù),團隊的人數(shù)不會太多,因為VIP們都會算賬,多一個人服務就少了一分。20個人的團隊已經(jīng)算是大團了,即使是20人的大團,導游得到的小費一天不過200元,還要起早貪黑的。不要以為一天200元就很多了,導游不是每天都有團帶的,再說出團前一天要做準備工作,送團后的一天還要去報賬,而且是只算夜晚,不算白天的。帶這種團還要面對諸多的壓力,參加這種VIP團的旅游者要求會比一般的游客更挑剔。再說還只是建議而已,給不給還得看他們滿意不滿意!讓VIP團的游客滿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們會按照高標準嚴格要求導游,甚至會到了雞蛋里挑骨頭的地步。
聽聽旅行社怎么對導游說吧:“這種團就當是幫公司吧,義務勞動一下。改天補你一個購物團,大團!”購物團比VIP團更受導游的歡迎,這說明小費制的實施根本無法保證導游的收入,那VIP團受不受旅行社的歡迎呢?
同時,經(jīng)仔細調查一下后發(fā)現(xiàn),此舉并非什么新招術。早在2001年,廣東曾有兩家旅行社推行國內(nèi)游小費制度,但卻并不受客人歡迎,以致旅行社不得不取消該制度。廣東南湖國旅曾推行此制度,然而在該社連續(xù)推出的十個團隊中,居然沒有一個客人給小費。這說明,小費制度在我國,至少在目前是推行不下去的。
接待入境團的導游,本來是有小費的收入的,入境的團隊按歸國際慣例會支付導游和司機一定數(shù)額的小費。以臺灣團為例,基本標準是每人每天要支付200新臺幣的小費,領隊拿一半,導游和司機平分剩余的一半,也就是每天可以從每個客人手上得到50元新臺幣的小費,相當于12元人民幣左右。一般來講,這筆小費已經(jīng)是導游的襄中之物。所以許多導游都喜歡帶三、四十人的大團。同一條線路來講,大小團的付出工作幾乎是一樣的,小費的收入則有數(shù)倍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