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曾經(jīng)想過顧客也是你資金的一部分?
赫伯特·N.卡 精練地說:
“有個顧客每年從你那里購買價值25美金的物品,在這25美金中,你的純利潤是美金。這相當于資金的利息,相當于50美金的5%,因此這個顧客就相當于50美金的資金。每年花費250美金的顧客相當于500美金的資金。這是一個事實,不是一個理論。你應(yīng)該對待顧客像對待資金一樣。當你想到約翰·史密斯太太,你應(yīng)該想到她其實是500美金的資金。如果你有1000個約翰·史密斯太太,你就有50萬美金的資金,利息是5%。顧客并不僅僅是買東西的人,他們不只是進來買東西的旁人。他們比商品重要得多,他們比商店里的制度和例行公事重要得多,他們就是買賣的生命之源?!?/p>
制造商、銷售商和其他銷售人員要記得這個真理。顯而易見,每失去一個顧客就相當于燒掉了一大把公司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