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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qū):“無糖食品”就代表沒有糖

飲食觀念誤區(qū) 作者:(德)烏多·波爾默


這個標題真實與否,取決于人們如何對糖下定義。糖有不同的種類:我們最為熟知的是食糖,它提煉自甜菜或者甘蔗。此外還有葡萄糖、果糖、麥芽糖、多聚糖等種類。立法者在糖的種類規(guī)則中規(guī)定,只有蔗糖,也就是產自甜菜或者甘蔗的糖,能夠被定義為“糖”。因此其他種類的糖在法律意義上就不再被視為糖。用它們生產的食品就可以被冠以“無糖”的字樣銷售。

確實,在過去,有些食品生產商在例如兒童茶飲料的產品中,利用其他的糖類當作甜味劑。而且,他們的產品從法律角度看,就是“無糖食品”(指無蔗糖)。結果還是導致兒童的齲齒。原因就是那些健康意識頗佳的母親們沒有料到《德國食品法》會有這樣的漏洞,碰巧這些導致齲齒的細菌又都是法盲。結果是,當人們吃入所謂“無糖食品”時,這些細菌還是得到了充分的養(yǎng)料,還能夠繼續(xù)進行破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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