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銀行的演變只是17世紀荷蘭金融革命的一部分。荷蘭金融進步不僅反映在霍蘭德?。ㄗ罡挥械穆摵鲜。┬刨J量的迅猛增長上,也反映在終身可贖回的年金債券形式上,這種形式的債券為聯合省商人提供了一種既安全又易轉讓的投資產品。另外享有貿易特許權的東印度公司的股份也發(fā)展成一種新的證券,這家半私有的公司是荷蘭商業(yè)發(fā)展和移民擴張的利器。光榮革命之后,荷蘭總督威廉三世成為英格蘭和威爾士國王,這些金融創(chuàng)新也隨之跨過了英吉利海峽。
隨后而至的與奧格斯堡同盟的戰(zhàn)爭迫使英國快速應用起荷蘭的金融技術,但得先加以變通。1693年終身年金債券和彩票的發(fā)售不盡如人意,而利率為8%的總價120萬英鎊的特別債券在次年卻被認購一空,吸引認購者的一是有專門的稅收收入被指定用于支付債券利息,二是認購者有權組建新“英格蘭銀行”,對政府借貸享有有效壟斷權。這個新銀行補償財政虧空,允許財政部發(fā)行銀行“加印票據”,接收政府信用證作為存款或作為新公債的認購。1702~1713年,戰(zhàn)爭引發(fā)了穩(wěn)定的公債流,銀行則可以發(fā)行自己的股票。英格蘭銀行只是享有壟斷權的新公司的先頭兵,繼之而起的還有:新東印度公司(1698年)、聯合東印度公司(1708年)、南海公司(1711年)。信貸如此擴張的結果是,在可供投資者交易的資產范圍上,倫敦很快超過了阿姆斯特丹。不過有一點我們不能忽略,那就是新生的股票市場在多大程度上仍是政府的。南海公司成立的目的主要是為應對戰(zhàn)時財政的壓力,其目標是籌措900萬英鎊的短期政府債券,公司按面值認購債券,換取股份,然后將它轉換成利率為6%的政府年金債券。到《烏德勒支和約》(1713年)時,政府債務大約為年金債券、博彩金以及新英格蘭銀行和南海公司的貸款三部分平分。4年后,大量的博彩金并入,或者說轉換為由新英格蘭銀行管理的利率為5%的新股票。
正是這些公司的不斷嘗試—其中包括了南海公司泡沫(見下文)的慘痛經歷—最終產生了符合政府需要的理想融資產品。短期而言,南海公司和其他貿易公司的股票收益遠比政府發(fā)行的年金債券更具吸引力;當1720年3月“泡沫法案”提出可將政府年金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時,投資者們爭相轉換。然而南海公司泡沫的破滅向投資者揭示了這么一個悲傷的事實:股價能夠漲到某種程度,也就能跌到某種程度。為了幫助那些把年金債券轉換為南海股票的眾多投資者解套,南海公司將其股票轉換為年金債券,起初以5%的利率支付利息(后逐步降到3%)。緊隨南海年金債券之后的是1726年首批3%的銀行年金債券,它是一種由王室??顡5目哨H回債券。1751年的合并法案后,政府自己便可以發(fā)行“統(tǒng)一公債”,即現代“金邊債券”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