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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監(jiān)管迷霧(11)

地下錢莊 作者:壬甲丁


解決辦法只有一個:

再次糾錯,打消僑眷顧慮,保證僑眷正常生活,繼續(xù)強化對歸僑、僑眷“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方針,采取措施解決歸僑、僑眷的實際困難。

因此,國家從1962年開始,搞起了兩手抓。

一方面,大幅度提高憑僑匯證增加物資供應的標準,同時也增加供應物資的品種和質量。各地成立“華僑特種物資供應小組”,在僑戶較多的城市,設立專店專柜,違反規(guī)定擅自挪用的,一律視為挪用國家外匯罪論處。

同時,要求各地聽取僑戶的心聲。僑戶們最開始都有點心有余悸,不敢貿然發(fā)言。但相關部門的表態(tài)和誠信,終于讓他們平定心緒,有了一訴衷腸的機會,于是大家都滿腹辛酸,很多會基本上就成了訴苦大會。不過,會議的基調和結果都非常良性——吃了人家的,給人家吐出來;拿了人家的,給人家還回來。對那些認為享受憑僑匯證增加物資供應的優(yōu)待是資產階級生活方式,與國外親友的正當聯(lián)系是復雜的海外關系的,都通通閉嘴;那些私拆信件、追查僑匯來源、干涉僑匯用途的,堅決查處;那些占用華僑房屋的,不僅要退還,還要按使用時間發(fā)給補償金;那些強迫僑眷、歸僑投資捐獻的財物,一律退還,并付給應得利息;甚至連僑眷、歸僑的家畜及屋前房后的瓜果梨桃樹,都永遠劃歸個人所有,沒辦法退還的,折價賠償。

另一方面,不少地方都紛紛開展爭取華僑和港澳同胞的建筑匯款工作,以作為僑匯收入的一個新增長點。一些歸僑、僑眷較多的城市,開始建設華僑新村,采取優(yōu)惠政策鼓勵華僑和港澳同胞用僑匯購買;同時對華僑和港澳同胞自建房屋所需的建材、房基地等實行優(yōu)惠政策,允許憑僑匯證在城市建房的華僑或港澳同胞在農村的家屬進城落戶。

堅決而端正的態(tài)度加上所有這些得力的措施,糾正了大躍進和人民公社時期出現(xiàn)的偏差,讓當時舉步維艱的中國經濟逐步得以改善,僑匯收入又再次開始上升。

然而!總有不斷的然而,總有不斷的轉折。

“左”傾思潮再次來襲!

1963年3月22日,中僑委下發(fā)文件:“國內僑務工作應當根據(jù)黨的八屆十中全會和最近中央工作會議的精神,對歸僑、僑眷進行更加深入的國際主義、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的教育,加強階級教育和兩條路線斗爭的教育”,“僑務戰(zhàn)線和全國其他戰(zhàn)線上一樣,都體現(xiàn)了有階級、有階級斗爭、有人民內部矛盾,也有敵我矛盾。這些斗爭始終是以各種形式存在的?!?/p>

什么意思?

僑務工作也要上綱上線。

1964年,中僑委再發(fā)報告:“僑務工作也有復雜的階級斗爭和兩條道路的斗爭”,“僑務工作中兩條道路的斗爭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必須堅持政治第一,堅持同種種以公開或隱蔽方式宣揚資產階級影響、進行資本主義活動的行為進行不斷斗爭才能正確地貫徹黨的僑匯政策,完成僑匯任務”。

什么意思?

僑務工作政治斗爭第一。

盡管“左”傾已露端倪,但在最初幾年,國家還一直堅持爭取僑匯的態(tài)度和路線,一再強調“匯款贍家是華僑的義務和正當權利,黨和政府一貫采取保護僑匯的政策,嚴禁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侵犯或變相侵犯僑匯”,要求“各地繼續(xù)糾正追查僑匯來源、強迫投資、侵犯僑匯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侵吞、挪用僑匯物資等錯誤行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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