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樂見家的完整統(tǒng)一
系統(tǒng)論最早由貝特朗菲在1928年提出,一開始是用于對生物界的研究,很快該理論就在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等各學科得到發(fā)展和應用。社會是一個大系統(tǒng),下面有無數的子系統(tǒng),子系統(tǒng)下又可分為幾個子系統(tǒng)。家庭是社會最小的一個子系統(tǒng)——家庭是社會的細胞。
家庭擁有一般系統(tǒng)論所提出的一個系統(tǒng)所具有的特征:
整體性。集體的力量大于個人的力量。過去農業(yè)社會里,漢族人的生產效率高,與家族式的生產和生活有極大的相關性。
關聯性。家與成員之間、各成員互相之間以及家與外部環(huán)境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和相互關系。
層次性。無論是從輩分、地位還是能力等方面分析,家庭成員都是有層級的。
統(tǒng)一性或趨同性。各成員的行為都愿意維持家的完整統(tǒng)一。無論是出于自私的動機還是家族責任的道義,家庭各成員樂于見到家族的統(tǒng)一,也樂于為統(tǒng)一做出貢獻。一旦有成員鬧分裂,家庭作為系統(tǒng)的趨同性遭到破壞,分家就指日可待了。
家的構成是一種平衡
運用德國積極心理治療理論的“平衡模式”對家庭進行分析,任何一個家庭,都是由四個部分組成的。首先,是物質基礎,如房子、家具等。這是物質的家,實際存在的家。其次,是家庭的成就,家庭為社會所做的貢獻。再次,是家庭的內部關系和家庭的外部關系。最后,是家庭存在的意義。
家是一個遮風避雨的空間
漢字的家,是寶蓋頭下面一頭豬,強調了家的物質基礎——有遮風避雨的空間,有足夠的食物。直到現在,我國西南地區(qū)一些少數民族的干欄式建筑或藏區(qū)牧民的房子,仍是一樓養(yǎng)牛、馬、羊等牲口,二樓才是人居住的地方。當然,每個家的條件不一樣,有的家真是“寶蓋”,數層樓的別墅或幾進的四合院;有的家就像賽珍珠所寫《大地》中描述的那樣,靠著城墻用席子、草和破布一支一苫,就圍出了一個“家”。至于食物、家具、擺設等就更是千差萬別了。然而,富麗堂皇也好,貧寒狹小也罷,這一塊空間是“家”,為它的成員提供了一個屬于自己的天地,并為成員提供著衣、食、住、行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