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一次見到楊云峰是我48歲被退休那天。
那天,他又去了盧溝橋,有人警告我不要和他說話,不要給領導找麻煩。我記憶猶新。當時,他正在吃一碗面條,掉在桌上的面條被他抓起來送到嘴里。他上下穿得還算整齊??上?,他已經不認識我了。吃完,他就被請上一輛小車。我目送他離去了。
我記得清清楚楚,那天他穿的是一雙新鞋!
聽說他在路上發(fā)覺舊戲重演,所以,掙扎,拳打腳踢。
他認定他屬于盧溝橋,他認為他的歸宿是位于盧溝橋畔的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紀念館。
他在67年前在那里殺過日本人。確切地說,是殺過侵華日軍鬼子兵!
在血腥的侵華戰(zhàn)爭中,有多少中華兒女義無反顧地為國捐軀了?數(shù)也數(shù)不清呀!
他!97歲的楊老頭兒不是幸存者嗎?
我想起這件事就感到辛酸。
我還想起兩個我親身經歷的故事:
1973年,我在鐵道兵六師汽車營四連炊事班當兵。當時,部隊在陜西省鎮(zhèn)巴縣漁渡壩村。我的任務是每天站在直徑1.5米的大鐵鍋前,用大鐵鍬給全連186名官兵炒菜。那時,窗外總有一瘦小老頭兒眼巴巴地看著我,要飯。
我把下巴抬起來對窗外的老頭兒喊:“嘿!老頭兒!你怎么總來呢?——滾蛋!”
老頭子說:“小同志,我這里有復員軍人的證件哩!”他顫顫巍巍地打開破包,取出一張舊紙遞給我,我看了吃驚得差一點從鍋臺上摔個跟頭。那張復員軍人證件上不但有他的一張小照片,有第二野戰(zhàn)軍的大紅章,還有劉伯承和鄧小平的親筆簽字。我急忙打開老頭要飯的口袋,用鐵鍬鏟上米飯裝滿。不巧,這事情讓營教導員老遠地看見了。在軍人大會上,我受到了嚴厲的批評。軍人大會一完,我就跑到山坡上去大哭。教導員找到我,厲聲喝道:“立正!你給我站好!十八了!你是軍人!哭什么哭!——想翻案不成?”
1973年,那還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所以,有“翻案”的單詞流行。這個單詞,原來是給劉少奇同志專用的。不知教導員怎么又按在我的頭上了。
我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那是咱們的老兵!有劉伯承、鄧小平的簽字哩?!?/p>
教導員大驚,他和氣地說:“我沒調查,我錯了,我向你道歉。以后,凡是這個老同志來了,就給我用鐵鍬,把他的家伙式兒統(tǒng)統(tǒng)都給我裝滿!”
徐教導員,天南海北的,你在哪里呢?我今天也要給你敬禮呀!
我要講的第二個故事,和楊云峰有關,也和“要飯”有關。
2001年,楊云峰要飯到盧溝橋抗戰(zhàn)館,領導說:“誰認識他干女兒家?沒人認識的話,就再把他送走啦!”我為了討好領導,也擔心把他送到警察那里去,就自告奮勇地大聲說:“我知道!”
楊云峰干女兒家住豐臺區(qū)東高地萬源南里。一路上,楊云峰對我說:“她不是我親生的,我去投奔她,讓她不高興哩!光給我臉色看!你還是讓我去要飯吧!天南海北,自由自在,走到哪里,就倒在哪里完了。”
“你說‘倒’的意思,是睡還是死?”我問他。
在車上,我看了看他縫了又縫的破書包。根據(jù)他回憶,他的破書包是1952年買的,縫了又縫,補了又補。那里面幾乎裝下了他全部的家當和讓人辛酸的食物——很硬的饅頭,不知從哪里要來的,有個水杯,有兩件破衣服。
我也是復員軍人,我如果要飯的話,也需要帶上這幾樣東西。
可是,我身邊的楊老頭兒是盧溝橋事變、是抗日戰(zhàn)爭的親歷者呀!我感到自己在犯罪。
楊云峰的干女兒家在五樓,老頭兒登上去居然不是特別費勁,這和鍛煉有關。
在楊云峰干女兒家,楊云峰和我,果然見到了令人尷尬的目光。
我是自尊心不強的人,甚至連我這樣的人看見這種目光后,都想出門去要飯了。
楊云峰老人,想起這件事情我就感到對不起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