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洋翰林 1

百年滄桑話翰林 作者:邸永君


時至晚清,國門大開。自同治經(jīng)光緒直至宣統(tǒng)年間,留學風潮由低而高,漸至風起云涌。為鼓勵士子出國留學,同時吸引學成人員歸國效力,清廷采取了給予此輩出身功名之法。初,清廷對此輩僅給予頂戴、官職,但就留學生所獲之文憑和學位性質(zhì)而言,則與科舉功名更為相似。加之科舉制度歷史悠久,深入人心,授予出身之法更為士子所期盼。因此,至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遂有張之洞所擬《鼓勵游學、獎以舉人、進士章程》之請,并于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正式實行。據(jù)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章四,具體作法為:按照會試、殿試例,在保和殿考試。先須驗看文憑,方準予試。合格者賜予出身,并分別授官。初只試一場,不甚嚴格。至翌年學部成立,方納入正軌。自是始有洋舉人、洋進士之目。按原有專業(yè),分別冠以農(nóng)科、工科、商科、政法科、醫(yī)科等名目。進士之上,應有翰林。遂定留學生授翰林之制:翌年春,集合留學生之得進士、舉人者,于保和殿廷試,相當于過去之朝考。進士列一等者授翰林院編修或檢討;列二等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時人稱之為“洋翰林”。列三等者與舉人同以主事用,分部學習。在此“洋翰林”行列中,程樹德先生(1877—1944年)當屬佼佼者也。

據(jù)朱汝珍所編《詞林輯略》卷十一,程樹德,字郁庭。福建閩縣人。宣統(tǒng)元年(1909年)授編修。在法學界,程樹德先生的大名無人不知。其所撰《九朝律考》與瞿同祖先生所撰《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皆在20世紀80年代再版。法學是與時偕行之學問,諸多法學著作往往隨著時代更替和社會變遷而失去價值,但《九朝律考》卻可跨越時代限制,具有強大的學術(shù)生命力。因而頗值得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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