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小傳
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臨川人。他的父親王益,最初字損之,后來改字舜良。母親吳氏是王益的第二任夫人,于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生王安石。幼年的時候,王安石跟隨著在韶州(宋朝的韶州,轄境相當于今天的廣東省韶關市)做官的父親,十六歲那年,他隨父親到宋朝的首都汴京(今開封)聽候新的任命。十九歲時,他父親死在江寧府(地處今天的南京市)通判官的任上。二十一歲,王安石中進士,被朝廷派往揚州任簽書淮南節(jié)度判官廳公事,也就是在揚州地方長官身邊做一名幕僚,這是宋仁宗慶歷二年(1042年)。按照過去的制度,王安石作為進士第四名,在做了一任判官后可以向朝廷獻上文章,要求考試得到館職。館職在京城工作,最有機會接近上層,是飛黃騰達的捷徑,許多人求之不得,但王安石卻主動放棄了這個機會,要求到地方上工作。二十七歲時,王安石調(diào)任鄞縣(今浙江寧波)知縣,他在鄞縣知縣任上工作四年,任期滿了以后,回到京城等待分配。第二年,王安石又被委派到舒州(今安徽潛山)去做通判。在舒州通判的任上,宰相文彥博等兩次推薦他進京參加朝廷舉辦的館職考試,都被他以祖母年老,家庭人口眾多,生活困難為理由拒絕了。到了至和元年(1054年),王安石已經(jīng)三十四歲了,被授予集賢校理一職,這是個史館的屬官,是許多人羨慕的美差,可是他仍然力辭不就。在王安石的一再堅持下,朝廷做了讓步,嘉祐元年(1056年)改任他為群牧判官,職責是檢查外地的養(yǎng)馬坊和養(yǎng)馬監(jiān),管理國家的馬匹。第二年,群牧判官的任期已滿,朝廷還是答應了他的請求,派他到常州任知州。不到一年,又改任提點江東刑獄,這個官職所負責的是在所管轄的范圍內(nèi),考察各州縣對刑獄事件處理得是否公允,還要考察各州縣官吏是否廉明、稱職。嘉祐三年(1058年),他寫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嘉祐五年(1060年),王安石被任命為三司度支判官。嘉祐六年(1061年)六月,朝廷改任他為知制誥,這一年他四十一歲。治平元年(1064年,但據(jù)《王荊公年譜考略》應為嘉祐八年——編注)王安石的母親在京城病逝,安葬在江寧府的蔣山(南京鐘山),王安石從此在江寧服喪。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在位不到四年的宋英宗去世,他的長子趙頊即位,是為神宗。這年的三月,神宗起用王安石,任命他以知制誥的名義擔任江寧府的長官。到了這年的九月,又授命他為翰林學士。第二年,就是熙寧元年(1068年),此時王安石已經(jīng)四十八歲了,這年的四月,宋神宗急于見到王安石,就打破常規(guī),詔他上殿對策。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將王安石提拔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相當于副宰相,進入了中央的核心領導層。熙寧四年(1071年),朝廷任命王安石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在神宗的充分信任下,他終于以宰相的身份掌握了中央的執(zhí)政大權(quán)。熙寧七年(1074年),王安石多次上疏,請求辭去宰相的官職。神宗多次挽留不成,只好同意他的請求,同年六月,任命他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的名義出任江寧知府。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宋神宗下旨詔王安石進京,恢復他的相位。同年六月,又任命他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熙寧九年(1076年)十月,在王安石的一再堅持下,神宗終于同意王安石辭去宰相一職,并任命他為鎮(zhèn)南軍節(jié)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領經(jīng)局。這一年他五十六歲,從此他便跨入閑居江寧這一段生命最后的旅程。自從熙寧元年(1068年)被皇帝召見,上殿對策后,他執(zhí)政一共九年,從此便稱病不再任職。元豐元年(1078年),他五十八歲,被特別授予開府同三司,并封為舒國公,以集禧觀使的名義在江寧閑居。元豐三年(1080年)九月,改封荊國公。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繼位,由于皇帝年幼,便由祖母高太后垂簾聽政,授予王安石司空的名譽。第二年為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去世,時年六十六歲,哲宗追贈他為太傅。王安石在辭去宰相職務后,又在江寧生活了九年。宋哲宗紹圣年間(1094—1098),又授予他文公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