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通俗抑或消遣?

中國現(xiàn)代消遣小說研究 作者:司新麗 著


五四文學革命以后出現(xiàn)的,繼承了清末民初小說的某些特征,迎合大眾消遣娛樂需求,商業(yè)性比較強,在新文學精神的影響下,內(nèi)容和形式逐漸改良的這類小說不容忽視,給其科學規(guī)范的命名及合理的界定尤為重要。20世紀80年代前對這類小說的稱呼有:鴛鴦蝴蝶派小說、《禮拜六》派小說、民國舊派小說。80年代后的稱呼有:鴛鴦蝴蝶—《禮拜六》派小說、中國現(xiàn)代通俗小說、中國現(xiàn)代消遣小說。80年代前的稱謂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chǎn)物,80年代后的稱謂尤其是“現(xiàn)代通俗小說”已經(jīng)約定俗成,其實雖約定俗成,但就其科學性而言,只是姑妄說之。因此給其科學合理的命名是研究這類小說首要解決的問題。

第一節(jié) 對“通俗小說”稱謂的質(zhì)疑

“通俗小說”這一稱謂已經(jīng)約定俗成,不僅有很多期刊論文專門界定“通俗小說”,更有專著直接運用這一稱謂進行深入的學術(shù)研究,如《中國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中國現(xiàn)代通俗小說流變史》等等。

但具體運用中存在諸多問題,因此需要對“通俗小說”這一稱謂進行具體考察。

一、古之“通俗”與“通俗小說”之稱謂

學者對古之通俗小說這一稱謂的理解一向眾說紛紜,總結(jié)大致有三種不同的觀點:一是把通俗小說等同于白話小說。二是認為通俗小說囊括白話小說和文言小說。三是把通俗小說認定為章回小說。對于這三種觀點有的學者表示不滿意的看法:“僅僅以白話語體作為通俗小說的內(nèi)涵,顯得單薄無力;把通俗小說的外延過度擴大既顯得稍微武斷,又標準模糊;把通俗小說等同于章回小說則只關(guān)注其外在體制的特性而忽視了它的功能性?!?注:韓洪波:《古代“通俗小說”內(nèi)涵考辨》,載《邯鄲學院學報》,2011(1)。)總之,這些不一致的觀點帶來了概念和研究上的混亂。(注:參見任明華:《古代“通俗小說”考辨》,載《齊魯學刊》,2002(6)。)因此,對古代的“通俗”及“通俗小說”的含義追蹤溯源確有必要。

對于“通”字,《說文解字》曰:“通,達也?!倍斡癫米⒃疲骸啊队碡暋贰_于河’,《今文尚書》作‘通于河’?!?注:(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71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國語·晉語二》曰:“道遠難通?!睂τ凇八住弊?,《說文解字》曰:“俗,習也。”(注:同上書,376頁。)即習俗,如《尚書·君陳》曰:“敗常亂俗?!?注:李學勤:《十三經(jīng)注疏·尚書正義》,492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對于“通俗”二字,《漢語大詞典》解釋為:“淺近易懂?!?注:《漢語大詞典》,1994頁,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8。)商務(wù)印書館1998年版的《辭源》對“通俗”的解釋是:“淺顯易懂。漢服虔有通俗文。清翟灝有通俗編。京本通俗小說馮玉梅團圓:‘話須通俗方傳遠,語必關(guān)風始動人?!绷硗?,古籍中,通曉風俗不被稱為“通俗”,而稱為“知風俗”,只有具有與世俗溝通的意義時才用“通俗”。

中國典籍中最早出現(xiàn)“通俗”二字的是東漢服虔的《通俗文》。“通俗”的提出有何意義?《隋書·經(jīng)籍志》載:“通俗文一卷,服虔撰。”(注:(唐)魏徵等:《隋書》,944頁,北京,中華書局,1973。)南北朝時,顏之推曾對《通俗文》是否為服虔所作提出過懷疑,而清人洪亮吉、近人姚振宗以及段書偉等人都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考證,他們普遍認為《通俗文》是東漢服虔所作?!锻ㄋ孜摹肥墙忉屬笛运渍Z、冷僻俗字的訓詁學著作,恰和《爾雅》的取名要近乎“雅言”的取意相反,所謂“通俗”指的是“通釋俗語”,即用雅言解釋俚言俗語以及冷僻俗字。《通俗文》的出現(xiàn)標志著“通俗”觀念的確立,這在中國語言學發(fā)展史是第一次,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意義。

“通俗”二字的最初應(yīng)用是和演義聯(lián)系在一起。元末明初,羅貫中作《三國志通俗演義》,用到“通俗”二字。隨后一些歷史演義受《三國志通俗演義》影響都標出了“通俗”的字樣,如《隋唐志傳通俗演義》、《東西漢通俗演義》、《大宋中興通俗演義》等。庸愚子在弘治甲寅年(1494)的文章《三國志通俗演義序》中寫道:“……若東原羅貫中,以平陽陳壽《傳》,考諸國史,……留心損益,目之曰《三國志通俗演義》。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紀其實,亦庶幾乎史”(注:(明)庸愚子:《三國志通俗演義序》,見丁錫根:《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中),887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這說明陳壽的《三國志》一般人不容易看懂,而羅貫中的《三國志通俗演義》用淺近的語言闡明其義,容易讀懂,可見《三國志通俗演義》中的“通俗”專指闡述正史之義。實際上《三國志通俗演義》的語言還處在半文言形態(tài),而非后來所認為的白話文,是“介乎文言語體和白話語體之間的……一種半文半白的講史演義語體”(注:齊裕焜:《明代小說史》,22頁,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但是卻能“通俗”,“書成,士君子之好事者,爭相謄錄,以便觀覽”(注:丁錫根:《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中),887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正史一般都艱深難懂,不通俗,而演義相對比較好懂,因此用“通俗”一詞作為區(qū)分。袁宏道在《東西漢通俗演義序》中說:“文不能通而俗可通,則又通俗演義之所由名也?!?注:(明)庸愚子:《三國志通俗演義序》,見丁錫根:《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中),883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陳繼儒在《唐書演義序》中說:“演義,通俗為義也者。故今流俗節(jié)目不掛司馬班陳一字,然皆能道赤帝,詫銅馬,悲伏龍,憑曹瞞者,則演義之為耳。演義固喻俗書哉,意義遠矣。”(注:(明)庸愚子:《三國志通俗演義序》,見丁錫根:《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中),961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這里的“通俗”,意為“文不甚深”,使用通于俗的語言或者表達方式(介于文言語體和白話語體之間的語言)使一般人能懂,目的主要在于與世俗溝通。

最先把“通俗”和小說聯(lián)系起來,并且提出“通俗小說”一詞的是明末的馮夢龍。明末天啟年間,馮夢龍編輯“三言”,把“通俗”一詞加到小說頭上,忽略了《三國志通俗演義》中“通俗”一詞的特指意義?!豆沤裥≌f敘》中云:“噫,不通俗而能之乎?茂苑野史氏,家藏古今通俗小說甚富。因賈人之請,抽其可以嘉惠里耳者,凡四十種,畀為一刻。”(注:(明)綠天館主人:《古今小說敘》,見丁錫根:《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中),774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古今小說識語》中說:“本齋購得古今名人演義一百二十種,先以三分之一為初刻云?!?注:(明)天許齋:《古今小說識語》,見丁錫根:《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中),774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三言”是宋、元、明話本和擬話本的總集,是話本小說集成者,并且是古典白話短篇小說集,這里馮夢龍是從話本著眼而使用“通俗小說”一詞。《古今小說敘》中說:“大抵唐人選言,入于文心;宋人通俗,諧于里耳。”(注:(明)綠天館主人:《古今小說敘》,見丁錫根:《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中),774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他認為:唐人傳奇是給文人看的,故選擇藻飾的書面語言;宋人話本是給大眾聽的,故用的是大白話和口頭語。這是語言形式上的差別。我們從鑒賞的角度來看,前者合乎文人雅士的鑒賞趣味,故“入于文心”,后者合乎居于里巷平民的聽覺,故“諧于里耳”,這說明不同體式和語言的文學作品是針對不同文化素養(yǎng)的人而寫的。對于平民大眾,當然只能采用大白話和口語??梢?,馮夢龍認為小說的通俗化,首先在于語言的通俗化。

《辭?!穼Α巴ㄋ住钡慕忉屩性岬健锻ㄋ拙帯贰!锻ㄋ拙帯肥乔宕∧觊g翟灝編著的對清代以來漢語俗語類有較大影響的工具書。從東漢服虔撰寫《通俗文》到清代《通俗編》的出現(xiàn)差不多有2000年的歷史?!锻ㄋ拙帯肥且徊考瘽h語中的俗語、方言(包括詞、詞組、基本詞匯和成語)于一體的辭書。這里“通俗”主要針對俗語和方言,應(yīng)屬于俗文學中的民間文學子系(注:范伯群、孔慶東主編的《通俗文學十五講》中,把俗文學分成了四大子系:一是通俗文學子系,包括通俗小說、通俗戲劇等;二是民間文學子系,指群眾集體口頭創(chuàng)作,經(jīng)過口頭流傳,并不斷被集體修改、加工的口頭文學作品,后記錄整理成有形的文字;三是曲藝文學子系,或稱講唱文學、說唱文學;四是現(xiàn)代化的音像傳媒中屬于大眾通俗文藝的部分。),只是與“通俗小說”的“通俗”有所關(guān)聯(lián)。

最先運用“通俗小說”這一名稱并將之作為書名的作品是1915年刊行的《京本通俗小說》??娷鯇O在《京本通俗小說》的《跋》中說,他發(fā)現(xiàn)的這部手抄本小說,“的是影元人寫本”。這話說得很含糊,因為這部話本,肯定不是清末代抄本,也不是元代抄本,而是“影元抄本”??梢娺@部話本小說的編輯成冊時間,既可以說是元代,又可以說是定稿于明代。歷來的研究者,因為見不到繆荃孫發(fā)現(xiàn)的手抄本,只好多方考證,都想確定這部話本小說編輯成冊的年代,于是就出現(xiàn)了分歧,有的說成書于元代,有的說成書于明代,但沒有人否定這部書的存在。只要肯定它的存在,“通俗小說”這一名稱就一定存在??娷鯇O于1915年刊行的《京本通俗小說》中江東老蟫跋寫道:“宋人平話,即章回小說?!啾茈y滬上,索居無俚。聞親串妝奩中有舊抄本書,類乎平話。假而得之。……的是影元人寫本。首行京本通俗小說第幾卷,通體皆減筆小寫,閱之令人失笑。三冊尚有錢遵王圖書,蓋即也是園中物?!笨梢姟巴ㄋ住敝饕副容^易懂的宋人平話?!毒┍就ㄋ仔≌f》第十六卷《馮玉梅團圓》中寫道:“話須通俗方傳遠,語必關(guān)風始動人?!?注:《馮玉梅團圓》,見繆荃孫:《京本通俗小說》,92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15。)此處意思是小說所使用的語言必須是淺顯易懂的白話,才能傳布于遠方,流傳于后世,小說所表現(xiàn)的內(nèi)容必須關(guān)涉社會風俗、時代風氣并有益于風教,才能感動人、感化人。可見,《京本通俗小說》中的“通俗小說”主要指宋代平話小說,強調(diào)小說語言是淺顯易懂的白話?!吨袊≌f辭典》認為通俗小說是“我國古代‘俗文學’的一類。與文言小說相對而言,專指流傳于民間,以白話寫成的話本”(注:秦亢宗:《中國小說辭典》,3頁,北京,北京出版社,1990。)。陳大康說過:“明初的小說創(chuàng)作取得了相當高的成就,可是它的兩個組成部分即通俗小說與文言小說的匹配卻是不甚平衡。”(注:陳大康:《明代小說史》,98頁,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2000。)可見,陳大康也認為古代小說中通俗小說即為白話小說。

1920年,王國維寫了《敦煌發(fā)現(xiàn)唐朝之通俗詩及通俗小說》,此文對通俗小說的淵源作了歷史的探索,文中說道:“倫敦博物館又藏唐人小說一種,全用俗語,為宋以后通俗小說之祖,其書亦前后皆闕,僅存中間一段云:……”(注:王國維:《王國維講國學》,70頁,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這是中國小說史上發(fā)現(xiàn)新資料的最初報道,并把通俗小說的起源探索到了唐代。任明華認為:“由于敦煌俗文學抄本的發(fā)現(xiàn),王靜庵首先在民國九年四月《東方雜志》上撰文認為其中的《唐太宗入冥記》‘為宋以后通俗小說之祖’。這里的‘通俗小說’顯然系指白話小說?!?注:任明華:《古代“通俗小說”考辨》,載《齊魯學刊》,2002(6)。)

從以上梳理中得出這樣的結(jié)論:古代“通俗”一詞基本上有兩種解釋,一是用雅言解釋俚言俗語,二是(語言)淺顯易懂。其中確有“通俗小說”的名稱,“通俗小說”主要指宋代平話小說,包括語言是淺顯白話的小說和文不甚深、言不甚俗的小說。

如果我們用古代“通俗小說”的內(nèi)涵規(guī)定作為判斷小說的標準,則魯迅、老舍、趙樹理等人的小說都應(yīng)歸入通俗小說之列,但事實上學界根本不會把這類小說歸入通俗小說之列,可見今天學界所謂約定俗成的“通俗小說”的內(nèi)涵已經(jīng)完全不同于古代最初的“通俗小說”的內(nèi)涵。既然與“通俗小說”最初的、本源的含義相違背,就已經(jīng)說明運用“通俗小說”這一稱謂欠妥。

二、現(xiàn)之“通俗小說”之稱謂

1918年1月18日,劉半農(nóng)在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小說科以《通俗小說之積極教訓與消極教訓》為題作過一次演講,文章刊載于同年7月發(fā)行的《太平洋》雜志第一卷第十號上。在這篇演說詞里,劉半農(nóng)說:“題目中的‘通俗小說’,就是英文中的‘Popular Story’。英文‘Popular’一字,向來譯作‘普遍’,或譯作‘通俗’,都不確當。因為他的原義是——1.Suitable to common people:easy to be comprehended.2.Acceptable or pleasing to people in general.”劉半農(nóng)并不認為“通俗”是恰當?shù)?,只是“借用‘通俗’”二字,是取其現(xiàn)成省事。1920年魯迅在北京大學授課的講義《中國小說史略》中除了論及《京本通俗小說》一書外,對其他小說,他一直未再使用“通俗小說”的字樣。(注:參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見《魯迅全集》,第9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在書中他用的是“宋之話本”、“宋元之擬話本”、“元明傳來之講史”、“明之神魔小說”、“明之人情小說”等等,到了清代,他用的也還是“清之諷刺小說”、“清之人情小說”、“清之狹邪小說”、“清之俠義小說及公案”、“清末之譴責小說”,等等。)可見在20世紀之初,學者就已對“通俗小說”稱謂的使用表現(xiàn)出了謹慎的態(tài)度。由此從一個側(cè)面可以推斷,20世紀80年代后所謂“通俗小說”的約定俗成沒有支持的淵源。

作為新文學家的鄭振鐸在《小說月報》1929年3月第20卷第3期上發(fā)表了《敦煌俗文學》一文,把敦煌所藏各種通俗文學作品稱為“俗文學”,第一次提出了“俗文學”這一術(shù)語。后來鄭振鐸在他出版的《中國俗文學史》中對“俗文學”的定義是:“‘俗文學’就是通俗的文學,就是民間的文學,也就是大眾的文學。換一句話,所謂俗文學就是不登大雅之堂,不為學士大夫所重視,而流行于民間,成為大眾所嗜好,所喜悅的東西?!?注:鄭振鐸:《中國俗文學史》,1頁,北京,商務(wù)印書館,2005。)而“‘俗文學’里的小說,是專指‘話本’,即以白話寫成的小說而言的”(注:同上書,5頁。),不包括傳奇和筆記小說。明確提出了通俗小說即白話小說的觀點,并列舉了它的六個特質(zhì):“大眾的;無名的集體的創(chuàng)作;口傳的;新鮮的,但是粗鄙的;想象力往往是很奔放的,作者的氣魄往往是很偉大的;勇于引進新的東西?!?注:同上書,3~4頁。)但是鄭振鐸所說的“俗文學”與“通俗文學”并不是一個概念,他主要是針對中國古典文學的發(fā)展而言,并把小說戲曲等歸入俗文學,這確實過于寬泛。

1929年,孫楷第奉中國大辭典編纂處之命編輯通俗小說書目。1933年3月,《中國通俗小說書目》出版,這是第一部通俗小說的書目。收書八百多種,分宋元部、明清講史部、明清小說部甲、明清小說部乙,共四部,不僅包括話本,也包括文人加工或創(chuàng)作的“擬話本”,還包括《紅樓夢》、《三國演義》、《水滸傳》、《西游記》等所有文人創(chuàng)作的小說。當時孫楷第心目中的通俗小說是指語言和形式上適合于一般人的小說,包括白話和半文半白(文不甚深,言不甚俗)的小說,這與古代“通俗小說”稱謂的內(nèi)涵是相通的。

20世紀30年代新文學家的“通俗文學運動”。20世紀初新文學家登上文壇之后,把清末民初繼承了傳統(tǒng)文學的某些特征,迎合大眾的消遣娛樂需求,商業(yè)性較強的這類小說稱為“鴛鴦蝴蝶派”或“《禮拜六》派”,范煙橋則自稱為“民國舊派”。新文學家向這類小說發(fā)起了嚴厲的批判,同時,他們又努力整理宣揚歷史上的民俗與俗文學,對它們加以贊揚。新文學家上接中國民間俗文學大流,又吸收了反封建精神,宣稱要進行一場“通俗文學運動”。鄭伯奇在《新小說》上一天內(nèi)刊登兩篇文章:《通俗小說和民話》、《通俗小說的形式問題》。鄭伯奇認為:“我們提倡通俗小說當然不贊成那種自命‘精神貴族’的孤高自賞的態(tài)度,同時更不贊成從來通俗作家的那種媚俗的低級趣味。同時,我們也不主張妥協(xié)、折衷,來造成一種非驢非馬的東西。真正的通俗小說既然是在這樣的觀點之下產(chǎn)生的,它的形式自然不能像所謂藝術(shù)小說那樣的艱深,也不能采用從來通俗文學的那種濫調(diào),而應(yīng)該是另外一種新的東西?!?注:鄭伯奇:《通俗小說的形式問題》,見吳福輝:《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3卷,300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可見他所主張的是新文學的大眾化。阿英主編的《大晚報·火炬通俗文學》周刊中有他自己的一篇文章(注:《大晚報》副刊是由崔萬秋(1903—1982)先生具體負責,主編副刊《火炬》、《剪影》。1936年該副刊《大晚報·火炬通俗文學》,則是由錢杏邨(阿英)具體負責主編。),這篇文章是刊載于1936年12月30日周刊第40期的《一九三六年中國通俗文學的發(fā)展》。這篇文章實際上是對1936年“文藝大眾化”、“通俗文學”等學術(shù)討論的一點總結(jié)。在周刊上還有鄭伯奇的《展開通俗文化運動》、顧仲彝的《關(guān)于通俗文學的一個建議》,這些文章是對“大眾化”的“新文學”的進一步探討,也是針對鄭振鐸的文章《論通俗文學的整理》而作的論述。20世紀30年代“文藝大眾化”討論是站在文學如何適應(yīng)時代的需要、如何為政治服務(wù)的角度來探討問題,不是站在審美的角度考慮問題。新文學家眼中“通俗”的含義正如茅盾1938年在《質(zhì)的提高與通俗》一文中所說:“‘通俗’云者,應(yīng)當是形式則‘婦孺能解’,內(nèi)容則為大眾的情緒和思想,——和新術(shù)語‘大眾化’應(yīng)該沒有什么本質(zhì)上的差別;自然,‘大眾化’的意義要廣博深甚得多。”(注:茅盾:《質(zhì)的提高與通俗》,見《茅盾雜文集》,548頁,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96。)可見,1936年前后新文學家的“通俗文學”的內(nèi)涵是新文學的大眾化。

20世紀40年代傳統(tǒng)作家在《萬象》上進行“通俗文學運動”活動。在陳蝶衣1942年創(chuàng)辦的《萬象》期刊上有兩期“通俗文學運動”專號,專號上發(fā)表了《通俗文學運動》、《通俗文學的定義》、《從大眾語說到通俗文學》、《通俗文學的教育性》及《通俗文學的寫作》五篇文章,其中陳蝶衣在《通俗文學運動》一文中明確指出:“面臨當前這樣的大時代,眼看著一般大眾急切地要求著知識的供給,急切地要求著文學作品來安慰和鼓勵他們被日常忙迫的工作弄成了疲倦而枯燥的生活,但因知識所限,使他們不能接受那些陳義高深的古文和舊詩詞,也不能接受那些體裁歐化詞藻典麗的新文學作品,因此我們要起來倡導通俗文學運動,因為通俗文學兼有新舊文學的優(yōu)點,而又具備明白曉暢的特質(zhì),不但為人人所看得懂,而且足以勾通新舊文學雙方?!?注:陳蝶衣:《通俗文學運動》,載《萬象》,1942(4)。)丁諦在《通俗文學的定義》中給通俗文學下了這樣的定義:“通俗文學乃是有意或無意擷取一種為一般人所易于接受、欣賞,而又具有提高、指導或匡正一般人錯誤的思想和趣味,以單純化的藝術(shù)描寫個人特殊的才能與生活,而以新內(nèi)容新觀念組成新的通俗觀念的一種文學類型?!?注:丁諦:《通俗文學的定義》,載《萬象》,1942(4)。)可見,這里的“通俗文學”是指超越新舊文學形式的通俗的文學。

綜上所述,就現(xiàn)代文學史上的新文學家與傳統(tǒng)小說家而言,“通俗文學”各有所指,新文學家指的是新文學的大眾化,傳統(tǒng)小說家指的是超越新舊文學形式的通俗的文學。而湯哲聲在2009年出版的著作《中國現(xiàn)代通俗小說思辨錄》中說:“新文學登上文壇以后,將清末民初的作家作品稱為‘鴛鴦蝴蝶派’,后來統(tǒng)稱為‘通俗文學’,就沿用這樣的稱呼?!?注:湯哲聲:《中國現(xiàn)代通俗小說思辨錄》,8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這種說法的后半部分確需質(zhì)疑。新文學家把民初作家作品稱為鴛鴦蝴蝶派是事實,但是后來并沒有稱其為“通俗文學”,新文學家所指的“通俗文學”是指新文學的大眾化。湯哲聲之所以這樣說,確有為20世紀80年代后的“通俗小說”這一稱呼的所謂“約定俗成”找理由之嫌疑。80年代后的“通俗小說”主要指被新文學家稱為“鴛鴦蝴蝶派”的這類小說,這個“通俗小說”的實質(zhì)內(nèi)涵與現(xiàn)代文學史上新文學家和傳統(tǒng)小說家的所指完全不同,這種稱謂絕不是一種傳承,因此80年代后“通俗小說”這一稱謂的約定俗成很難站得住腳。

三、20世紀80年代后“通俗小說”的稱謂

新文學家和傳統(tǒng)小說家對“通俗小說”的理解有所不同,20世紀80年代后對“通俗小說”這一概念的理解,沒有像從前出現(xiàn)所指完全不同的現(xiàn)象,也沒有對這個稱謂較多的質(zhì)疑,更多是各自從不同的角度對其內(nèi)涵進行界定。萬陸說:“通俗小說是個模糊概念,它的內(nèi)涵與外延不但較為寬泛,而且各人有各人的理解與把握。因此,要對通俗小說的涵義作出明確、科學的界定是困難的。”(注:萬陸:《從小說的演變看通俗小說的正宗地位》,載《贛南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4)。)粗略歸類,對“通俗小說”的界定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從被大眾所接受的角度;從與傳統(tǒng)的關(guān)系的角度;從語言的角度;從閱讀目的的角度;從內(nèi)容、形式、功能、特征及作者目的等綜合的角度。但這些界定存在明顯分歧。趙孝萱認為:“‘通俗’兩字,本身就有著極繁復而多重的定義?!ㄋ仔≌f’到底是指文本外的一種‘暢銷現(xiàn)象’,還是文本采用了‘能通于俗’的表現(xiàn)形式?或是它的內(nèi)容情節(jié)‘易通于俗’,還是作品的‘通俗’與否,文本上并無自足的特性,而要靠評論者或文學史家來定義?筆者以為,‘通俗’應(yīng)該解釋成一種暢銷‘現(xiàn)象’,而非一種‘文體形式’”,“應(yīng)該沒有一種可以稱作‘通俗小說’的文類形式,作品最后通俗與否,是文本書寫完成后,才會發(fā)生的‘后設(shè)’問題”(注:趙孝萱:《“鴛鴦蝴蝶派”新論》,47~48頁,蘭州,蘭州大學出版社,2004。)。這種質(zhì)疑不是沒有道理的??梢姡巴ㄋ仔≌f”僅就字面意義看就存在很大的歧義。湯哲聲也認為:“嚴格地為通俗文學下一個完整的界定相當困難?!?注:湯哲聲:《中國通俗文學的性質(zhì)和批評標準的論定》,載《爭鳴·現(xiàn)象》,2006(6)。)這從另一個側(cè)面說明了“通俗小說”這個稱謂確實需要質(zhì)疑。

縱觀20世紀80年代以來學界對“通俗小說”的界定,他們普遍強調(diào)接受的大眾性和作品的易懂性,他們通常認為通俗小說一般要具備三個特征:消遣娛樂、淺顯易懂、與世俗溝通。但這樣的界定條件與歸入的具體作品產(chǎn)生了很大矛盾。

首先,雖然認為通俗小說是淺顯易懂的,但卻把民初的文言言情小說歸入通俗小說,這就構(gòu)成了矛盾。比如徐枕亞等人駢四儷六的文言小說發(fā)行量很大,讀者也很多,但它的讀者是士大夫知識階層,不是一般的老百姓,所以不能說它淺顯易懂、與世俗溝通,因此把民初的文言言情小說歸入通俗小說,不能不說是一個矛盾。正如趙孝萱所說:“若舉民初徐枕亞那些‘鴛鴦蝴蝶派’作家,就更能看出以‘通俗小說’作為文類定義的荒謬。像《玉梨魂》(1912)當年雖暢銷大賣了2萬本,出版不到一二個月,就二版三版都賣完了;后來又印了無數(shù)版,竟銷至30萬冊左右。但《玉梨魂》卻是個最不具備一般‘通俗小說’定義特征的文本?!队窭婊辍吠ㄆ择壩臅鴮懀叨任娜嘶脑娗閮A向,悲慘的死離結(jié)局等等,都不符合一般所謂‘通俗小說’定義下應(yīng)該有的文本特征?!?注:趙孝萱:《“鴛鴦蝴蝶派”新論》,48頁,蘭州,蘭州大學出版社,2004。)其次,按照對通俗小說的界定,趙樹理的小說應(yīng)屬于通俗小說,但學界并沒有把趙樹理的小說歸入通俗小說的范圍,這也是一個矛盾。同樣老舍、巴金等人的小說比較容易理解,也應(yīng)符合通俗小說的特點,但也沒有被歸入通俗小說行列,而是歸入精英小說(注:參見湯哲聲:《中國當代通俗小說史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在此書緒論注釋中,作者認為精英小說這個名稱并不科學,只是從大眾文化角度論定通俗小說,與此對應(yīng),從精英文化的角度論定精英小說。精英小說這個名稱是姑妄稱之。)行列,同樣也有失偏頗。袁良駿在《“兩個翅膀論”獻疑——致范伯群先生的公共信》一文中認為范伯群的大著稱為《中國近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是不科學的,同時認為香港文界、學界中,門戶界限分明,嚴肅文學即純文學與通俗文學之間壁壘森嚴,這種劃分同樣不科學。他認為:“通俗文學派可以寫嚴肅作品,嚴肅文學派也可以寫通俗文學作品,……文學只分雅俗、優(yōu)劣、高低、上下,不存在什么嚴肅和通俗。要說通俗,趙樹理最通俗,山藥蛋派最通俗,浩然最通俗,大著為何不包括他們?可以說‘鴛蝴派’中最通俗的作品都比他們難懂。再說嚴肅,《廣陵潮》不嚴肅?《啼笑因緣》不嚴肅?你們?yōu)楹斡忠宦梢浴ㄋ住恐???注:袁良駿:《“兩個翅膀論”獻疑——致范伯群先生的公共信》,見《袁良駿學術(shù)論爭集》,287頁,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袁良駿的語言雖然頗有些刻薄,所表達的觀點卻不無道理。其實,通俗小說和新文學不是完全對立的,而是交叉的。比如通俗小說對傳統(tǒng)繼承多些,學習外來的東西少些;新文學對傳統(tǒng)繼承少些,學習外來的東西多些。正是因為這種客觀情況,20世紀40年代出現(xiàn)了不少超越雅俗的小說。

范伯群的《中國近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中國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及湯哲聲的《中國現(xiàn)代通俗小說流變史》等把有較強啟蒙色彩的四大譴責小說劃定在通俗小說的行列,與通俗小說的消遣娛樂等特征是相左的,不得不令人出現(xiàn)了一個疑問:是“通俗小說”這個稱謂本身不科學還是歸類不規(guī)范,抑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從這些疑問中也能看出“通俗小說”這一稱謂確實不夠科學、不夠縝密。

另外,1988年5月20日由歐陽健、蕭相愷所寫,后收入1990年出版的《中國通俗小說總目提要》的《編輯說明》中說:“作為通俗小說書目,不收傳奇體筆記體文言小說,已為凡例所確定。但凡例又規(guī)定:若干為從來之通俗小說書目著錄之章回體文言小說,酌情收錄,留有靈活處置的余地;而淺近文言與白話的界限一般比較難以劃清,各撰稿人鑒定的標準又有寬嚴之不同,故書中收有少量之文言小說,亦情理中事?!蓖ㄟ^這個說明中對書中收有少量文言小說的現(xiàn)象作出的解釋看,在現(xiàn)代人心中通俗小說主要指形式和語言適合大眾的白話小說或淺近的文言小說,其實這是對古代“通俗小說”這一稱謂內(nèi)涵的沿用。但是80年代后學界真正所指的“通俗小說”這一稱謂的內(nèi)涵已經(jīng)完全背離了其古代“通俗小說”的本義。

綜上所述,“通俗小說”這一稱謂因其內(nèi)涵和外延界定的分歧和模糊及具體到作品歸類的爭議決定了“通俗小說”這一稱謂缺乏縝密性和科學性。

20世紀80年代后學界對“通俗小說”這一稱謂的使用給人一種印象:中國現(xiàn)代文學中新文學和通俗小說是對立的,是兩條平行之路。特別是1985年陳平原在北京萬壽寺召開的中國現(xiàn)代文學創(chuàng)新座談會上宣讀了他和錢理群、黃子平醞釀已久的關(guān)于20世紀中國文學的基本設(shè)想,以及1988年《上海文論》開設(shè)的專欄中出現(xiàn)了“重寫文學史”的提法后,就出現(xiàn)了寫“大文學史”的想法及“兩個翅膀論”。

對于“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錢理群、陳平原等人是這樣定義的:“就是由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開始的至今仍在繼續(xù)的一個文學進程,一個由古代中國文學向現(xiàn)代中國文學轉(zhuǎn)變、過渡并最終完成的進程,一個中國文學走向并匯入‘世界文學’總體格局的進程,一個在東西文化的大撞擊、大交流中從文學方面(與政治、道德等諸多方面一道)形成現(xiàn)代民族意識(包括審美意識)的進程,一個通過語言的藝術(shù)折射并表現(xiàn)古老的中華民族及其靈魂在新舊嬗替的大時代中獲得新生并崛起的進程?!?注:黃子平、陳平原、錢理群:《二十世紀中國文學三人談》,1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8。)這個定義的要點在于關(guān)注中國文學的整體性,要打通近、現(xiàn)代和當代文學的研究格局,擴大研究領(lǐng)域。錢理群2004年在文章《關(guān)于20世紀40年代大文學史研究的斷想》中提到了“大文學史”,他認為:“所謂‘大文學史’是‘文化、思想、學術(shù)史背景下的文學史’?!?注:錢理群:《關(guān)于20世紀40年代大文學史研究的斷想》,載《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05(1)。)王曉文說:“大文學史觀就是力求將中國現(xiàn)代文學放置在大的歷史平臺上來審視,用客觀的歷史眼光和大文學的視野,兼顧文學和歷史兩個層面,將現(xiàn)代中國文學史的原生態(tài)樣貌盡量還原在現(xiàn)代中國文學的建構(gòu)中,站在文學藝術(shù)的立場上,回到文學本身,將歷史展現(xiàn)出來?!?注:王曉文:《文化生態(tài)與文學史的建構(gòu)——中國現(xiàn)代文學大文學史觀的幾點想法》,載《河北工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3)。)在此,之所以提到“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和“大文學史”,是因為有人總是錯誤地把它們和“兩個翅膀論”聯(lián)系在一起,但實際上它們之間關(guān)系不大,不是一碼事。

2000年4月,范伯群在《中國近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的緒論(注:參見范伯群:《中國近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緒論,1頁,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0。)中提出,以往的中國現(xiàn)代文學史是“單翅”的,在“純”、“俗”兩大子系中將“俗文學”排斥在文學大門以外,這一歷史的誤解來自歷史的誤導。他主編的這套書目的就是要找回那一只缺失的翅膀,這就是“兩個翅膀論”。范伯群對此解釋說:“‘兩個翅膀論’不過是重提了文學史上的一個常識?!?注:范伯群:《“兩個翅膀論”不過是重提文學史上的一個常識——答袁良駿先生的公開信》,載《文藝爭鳴》,2003(3)。)范伯群所說的這個常識是這樣的:1994年,當范伯群他們編了一套《中國近現(xiàn)代通俗作家評傳叢書》時,中國作協(xié)江蘇分會的前主席艾煊為他們寫了一篇題目為《找回另一只翅膀》的評論,刊登在《揚子晚報》上。在這篇評論中,艾煊說:“文學向來是兩翼齊飛,振雙翅而飛翔的。這兩翼就是嚴肅文學與通俗文學。此兩翼齊飛,并非始自今日,應(yīng)該說,這種現(xiàn)象貫串于文學史的始終。只是由于某種偏狹之見,在文學界往往只肯承認嚴肅文學的一翼,不愿承認通俗文學一翼的存在?!柎喊籽┡c下里巴人并存,嚴肅與通俗共榮,是千百年文學史、藝術(shù)史、文化史貫串始終的現(xiàn)象?!?注:范伯群在2003年第3期《文藝爭鳴》發(fā)表的《“兩個翅膀論”不過是重提文學史上的一個常識——答袁良駿先生的公開信》一文中說:“1994年,我們編了一套《中國近現(xiàn)代通俗作家評傳叢書》,中國作協(xié)江蘇分會的前主席艾煊為我們寫了一篇評論,散文家寫評論自有許多形象的比喻,題目就叫《找回另一只翅膀》(記得是分兩天刊登在《揚子晚報》上):‘現(xiàn)代文學并非獨臂英雄。文學向來是兩翼齊飛,振雙翅而飛翔的。這兩翼就是嚴肅文學與通俗文學。此兩翼齊飛,并非始自今日,應(yīng)該說,這種現(xiàn)象貫串于文學史的始終。只是由于某種偏狹之見,在文學界往往只肯承認嚴肅文學的一翼,不愿承認通俗文學一翼的存在?!柎喊籽┡c下里巴人并存,嚴肅與通俗共榮,是千百年文學史、藝術(shù)史、文化史貫串始終的現(xiàn)象。”)就艾煊的說法,袁良駿認為他沒有繞出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二元對立的圈子,所謂的這二元對立根本不是文學史上的常識或規(guī)律,而純粹是對文學史的誤解,把雅文學(陽春白雪)當成了嚴肅文學,把俗文學(下里巴人)當成了通俗文學,這種觀點是錯誤的,這種錯誤在于把嚴肅與高雅畫了等號,把通俗與不嚴肅畫了等號。(注:參見袁良駿:《五四文學革命與“兩個翅膀論”》,載《南都學壇》(人文社會科學學報),2004,24(6)。袁良駿認為:“艾煊同志未能繞出‘嚴肅文學’與‘通俗文學’的‘二元對立’。這哪里是什么文學史上的常識或規(guī)律?純粹是對文學史的誤解。誤以為‘雅文學’(即‘陽春白雪’)就是嚴肅文學,‘俗文學’(即‘下里巴人’)就是通俗文學;嚴肅文學即不通俗,通俗文學即不嚴肅。這里,錯就錯在把嚴肅與高雅畫了等號,也把通俗與不嚴肅混同了起來。其實,在文學史上,人們并不這樣認為?!?袁良駿提出“‘嚴肅文學’、‘通俗文學’:一對不科學的概念”,他認為:“‘嚴肅’文學可以是‘雅’的,也可以是‘通俗’的;反過來,‘通俗’的文學可以是不‘嚴肅’的,但也可以是很‘嚴肅’的。”(注:袁良駿:《“嚴肅文學”、“通俗文學”:一對不科學的概念》,見《袁良駿學術(shù)論爭集》,309頁,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后來范伯群對“兩個翅膀論”作了解釋:“‘兩個翅膀論’是一個形象的比喻,并非如你所理解的‘二一添作五,平分秋色’,而是指純、俗兩翼不可缺一,單翅的文學史只能算‘半部’文學史?!?注:范伯群:《“兩個翅膀論”不過是重提文學史上的一個常識——答袁良駿先生的公開信》,載《文藝爭鳴》,2003(3)。)就前半句而言,范伯群的態(tài)度還算公允,但從后邊的話看,顯然他還是把通俗文學當成了兩翼中平分秋色的一翼。在后來范伯群的文章中也證明了這一點,他說:“在‘雙翼展翅’的中國現(xiàn)代文學史中,通俗文學決不再是‘另類’,也決不再做‘陪客’,它將是堂堂正正的主人中之一員?!?注:范伯群:《建構(gòu)多元“中國現(xiàn)代文學史”的史實與理論依據(jù)——撰寫〈中國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時思考的幾個問題》,載《文藝爭鳴》,2008(5)。)其真正意思顯而易見,因此也就難怪袁良駿進一步質(zhì)疑。袁良駿認為以鴛鴦蝴蝶派為代表的民國舊派小說中雖然有些較好的作品,但總體上已經(jīng)遠遠不能適應(yīng)時代的需要,正是因為這些,五四新文學才對它進行批判并取而代之,對于入史的問題,可以選取其中較好的作品進行分析,但想成為其中一翼,平分秋色是不可能的(注:參見袁良駿:《“兩個翅膀論”獻疑——致范伯群先生的公共信》,見《袁良駿學術(shù)論爭集》,289頁,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袁良駿說:“所謂‘兩個翅膀’,必須同質(zhì)同量才能比翼雙飛?!獪蚀_撰寫中國現(xiàn)代文學史,……搞什么二一添作五,平分秋色,美其名曰‘兩個翅膀’,這絕對是歷史的倒退,也絕對是做不到的?!?注:同上書,289頁。)而且袁良駿嚴厲指出:“范先生大力倡導的‘兩個翅膀論’,實際上是一個否定‘五四’文學革命、為‘鴛蝴派’翻案的、似是而非的錯誤理論?!?注:袁良駿:《五四文學革命與“兩個翅膀論”》,載《南都學壇》(人文社會科學學報),2004(6)。)從袁良駿對范伯群頗為嚴厲的批評中看出,20世紀80年代后認為新文學和通俗小說是并列行進并能成為“一個翅膀”的觀點確有過分之嫌疑,“通俗小說”的稱謂被廣泛應(yīng)用也確有別有用心之嫌疑。

很明顯,20世紀80年代后學界所指的“中國現(xiàn)代通俗小說”主流就是五四文學革命以后出現(xiàn)的,繼承了清末民初小說的某些特征,迎合大眾消遣娛樂需求,商業(yè)性比較強,在新文學精神的影響下,內(nèi)容和形式逐漸改良的小說類別?!艾F(xiàn)代通俗小說”這一命名雖然漏洞百出,但運用很廣泛。錢振綱在《清末民國小說史論》中曾把這類小說稱為“中國現(xiàn)代消遣小說”,突出了其本質(zhì)特征,確是另外一種聲音。(注:參見錢振綱:《清末民國小說史論》,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在此書中,作者把這類小說稱為“中國現(xiàn)代消遣小說”,定義為:“中國現(xiàn)代消遣小說指五四文學革命以后出現(xiàn)的,迎合大眾消遣閱讀興趣,商業(yè)性較強,因而通常內(nèi)容和形式的革新也比較緩慢的小說類別?!?李歐梵給范伯群的《中國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作序時曾說:“我曾多次提過作家阿城的一個觀點,他認為中國現(xiàn)代文學的面貌和傳統(tǒng),本來就是通俗的,‘五四’反而是一個‘另類’,直到張愛玲才撥亂反正,重振這個主流傳統(tǒng)?!?注:李歐梵:《中國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序二》,見范伯群:《中國現(xiàn)代通俗文學史》,8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很明顯阿城的觀點是偏頗的。李鷗梵對阿城觀點的引用進一步印證了“兩個翅膀論”的某種心理。對此,袁良駿說:“兄一再拉海外華人學者為自己的‘兩個翅膀論’架勢,給人以‘拉大旗做虎皮’之感?!?注:袁良駿:《“兩個翅膀論”獻疑——致范伯群先生的公共信》,見《袁良駿學術(shù)論爭集》,289頁,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可見“通俗小說”這個姑妄說之的稱謂給學界帶來不小的混亂??傊?,“通俗小說”不管是命名、界定還是具體小說的歸類都存在著非科學的嫌疑。到底該如何給這類小說一個合理的命名和解釋是一個迫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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