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鄭交質(zhì)
《左傳》隱公三年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1],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惫手?、鄭交質(zhì)。王子狐為質(zhì)于鄭,鄭公子忽為質(zhì)于周。王崩,周人將畀[2]虢公政。四月,鄭祭足[3]帥師取溫[4]之麥;秋,又取成周[5]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6],質(zhì)無益也。明恕[7]而行,要[8]之以禮,雖無有質(zhì),誰能間之?茍[9]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10],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11]于鬼神,可羞[12]于王公,而況君子結(jié)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zhì)?《風》有《采蘩》《采蘋》[13],《雅》有《行葦》《泂酌》[14],昭忠信也?!?/p>
吳評
通篇以“信”“禮”二字作眼。平王欲退鄭伯而不能退,欲進虢公而不敢進,乃用虛詞欺飾,致行敵國質(zhì)子之事,是不能處己以信,而馭下以禮矣。鄭莊之不臣,平王致之也。曰“周鄭”,曰“交質(zhì)”,曰“二國”,寓譏刺于不言之中矣。
[1]貳于虢:平王不滿鄭國專權(quán),欲分政于虢公。
[2]畀:交給。
[3]祭足:即祭仲。
[4]溫:周邑名。
[5]成周:周之東都。
[6]中:內(nèi)心。
[7]明恕:互相體諒。
[8]要:約束。
[9]茍:如果。
[10]毛:草。
[11]薦:祭獻。
[12]羞:進獻。
[13]《采蘩》《采蘋》:出自《詩經(jīng)·召南》,寫婦女采集野菜以供祭祀。
[14]《行葦》《泂酌》:出自《詩經(jīng)·大雅》,前者寫周祖先宴享賓客耆老,以明忠厚。后者寫汲取行潦之水以供宴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