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哀伯諫納郜鼎[1]
《左傳》桓公二年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納于大[2]廟。非禮也。
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3],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4]越席[5],大羹[6]不致[7],粢食[8]不鑿[9],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10]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shù)[11]也?;?、龍、黼、黻,昭其文[12]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13]有數(shù)。文、物以紀(jì)[14]之,聲、明以發(fā)之,以臨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jì)律。今滅德立違,而置[15]其賂器于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guó)家之?dāng)。晒傩耙?;官之失德,寵賂章[16]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于洛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于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
周內(nèi)史[17]聞之,曰:“臧孫達(dá)其有后于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p>
吳評(píng)
劈頭將“昭德塞違”四字提綱,而“塞違”全在“昭德”處見,故中間節(jié)節(jié)將“昭”字分疏,見廟堂中何一非令德所在,則大廟容不得違亂賂鼎可知,后復(fù)將“塞違”意,分作三樣寫法,以冀君之一寤而出鼎,故曰“不忘”。
[1]郜鼎:宋國(guó)太宰華督弒殤公,害怕被諸侯討伐,用郜國(guó)所造之鼎賄賂魯國(guó)。
[2]大:通“太”。
[3]違:違反禮制。
[4]大路:天子祭祀時(shí)用的車。
[5]越席:用蒲草編織的席子。
[6]大羹:即太羹,古代祭祀時(shí)所用的肉汁。
[7]致:精細(xì)調(diào)理。
[8]粢食:用黍稷加工品制作的餅食,祭祀用作供品。
[9]鑿:精細(xì)處理。
[10]度:表明尊卑的法度。
[11]數(shù):表明尊卑的等級(jí)。
[12]文:表明尊卑的花紋。
[13]登降:增減。
[14]紀(jì):通“記”。
[15]置:安置。
[16]章:顯。
[17]內(nèi)史:周王室之官,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