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飴甥對秦伯
《左傳》僖公十五年
十月,晉陰飴甥[1]會秦伯,盟于王城。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2]以立圉[3]也。曰:‘必報仇,寧事戎狄?!訍燮渚渥?,不憚?wù)骺樢源孛?sup>[4]。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鼻夭唬骸皣^君何?”對曰:“小人[5]戚[6],謂之不免;君子恕[7],以為必歸。小人曰:‘我毒秦[8],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zhí)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鼻夭唬骸笆俏嵝囊病!备酿^[9]晉侯,饋七牢[10]焉。
吳評
通篇作整對格,而反正開合,又復(fù)變幻無端。尤妙在借君子、小人之言,說我之意,到底自己不曾下一語。奇絕。
[1]陰飴甥:晉大夫,姓呂。秦國釋放晉惠帝后,惠帝派陰飴甥迎接自己。
[2]征繕:征賦治兵。
[3]圉:惠公太子名圉。
[4]秦命:秦國歸還晉君之命。
[5]小人:指缺乏遠(yuǎn)見之人。
[6]戚:憂慮。
[7]?。簩捨俊?/p>
[8]毒秦:對秦國無情。
[9]改館:換個住所,改用國君之禮相待。
[10]七牢:牛、羊、豬各七頭,為七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