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三五年正月廿五日,廈門萬壽巖)
性常律師道鑒:
惠書,頃已收到。此次有發(fā)心學律者數(shù)人,皆至誠諄切,將來成績必大有可觀。朽人約于二月到泉州。俟瑣事料理既畢,即可返廈講律也。余容晤談。不宣。
舊正月廿五日 演音疏
二
(一九三五年舊二月七日,廈門萬壽巖)
性常法師:
惠書誦悉。今夏余未能往鼓山,乞代辭謝。法空禪師希為致候。不宣。
演音啟 二月七日
三
(一九三五年舊二月上旬,泉州承天寺)
性?!髫灧◣熗[:
到泉州后,暫居承天寺。三月中,擬在開元寺講《一夢漫言》。開元近來規(guī)矩甚好,將來大有希望也。謹達,不宣。
演音啟
梯已出家,法名廣培。
四
(一九三五年舊二月十日,泉州開元寺)
性常法師道鑒:
前復明信,想已收到。法空上人來泉,已晤談二次。今夏未能往鼓山,乞向法空上人代為婉言辭謝。余于三月,在開元講《一夢漫言》。以后諸事,皆未定也。謹陳,不宣。(附件,乞交廣洽法師?!稄浲訑X要》印就時,乞向萬壽巖請數(shù)十冊,交與法空上人,帶往鼓山。)
二月十日 演音啟
五
(一九三五年十月,泉州承天寺)
送上舊筆十枝,雖無鋒穎,尚堪隨宜抄寫用之。乞仁者與諸學者分受可也。
性常法師
音啟
六
(一九三六年正月十五日,廈門南普陀寺)
性常法師:
惠書誦悉。承誦經回向,至感。謹復,不宣。
正月十五日 演音啟
七
(一九三六年二月,廈門南普陀寺)
性常法師:
惠書誦悉。將來講律,在日光巖關房中。聞慈舟老人已往山東閉關,學侶大半散去。所余之少數(shù),現(xiàn)由克定法師暫為管理。彼曾來函請余往鼓山,任學苑事,余未允也。仁者若致函與彼等,宜寫明由克定法師轉交,因恐彼等已離鼓山也。介紹可以不須,僅可云旁聽,一切費用自備。率復,不具。
演音啟
八
(一九三六年閏三月廿一日,廈門南普陀寺)
豐德勝士道席:
明信誦悉。近來精力漸減者,實因正月間內癥已愈,胃口大開,故精力驟增。近則胃口漸漸如常,故精力亦衰。性愿老法師嘗謂,此次大病,約需二年乃可復元也。下月即擬掩關靜養(yǎng)。外癥初破時,傷口一約明信片一個半大,一約近一個明信片,皆血肉狼藉,無有皮膚。近則后者已愈。前者僅余寸許,大約至多再遲半月即可收口。醫(yī)士(黃博士泉州人,計需實費近百金。彼決不肯收費分文。其人品至高。)謂:此次醫(yī)治雖歷時三個月,實甚順遂。因已好者未曾復爛,是為幸事。實由仁者等為之誦經懺悔,乃獲安穩(wěn)痊愈、起死回生也。仁者俗兄陳居士前曾來晤談。猶憶去年歸依時,致送資幣。其數(shù)幾圓,余已忘記。擬以此資,當來印經。仁者如尚記憶,乞便中示知。(并法各一。)義俊法師乞代致候。(《念西集》一冊附奉上。)前來函已收到。乞代告云:郵局定例,凡印刷品,可以用開口信封,以鐵絲束口,貼郵票一分。若信件,須郵票五分。倘內裝信箋,作印刷品寄者,收信之人應罰大洋四角五分。(數(shù)年前,余曾被罰一次,實無辜而被罰。)寫信之人,若已受戒而得戒者,亦犯偷稅之罪也。(已滿五,應結重。)謹陳,不宣。
演音疏 閏月廿一日
附奉上永春佛手種茶二瓶,乞受收。
九
(一九三六年閏三月廿九日,廈門南普陀寺)
性常法師:
惠書誦悉。勝林居士前交來四金,擬改作經箱用(樟木制,箱面上刻施者姓名),不再印經矣。此意,乞于便中代達。不宣。
演音啟 閏三月廿九日
近由性愿老法師轉交來五圓,為泉州戒凈老和尚所惠施者。亦擬以此資作經箱,而廣施福。如有人往海印寺者,乞托代致謝忱,并告此意。附白。
一○
(一九三六年五月,廈門南普陀寺)
性常法師:
宿疾已漸愈。惟精神氣力反不如前(不如正二月),尚須靜養(yǎng)多時乃能復元也。(性老法師謂,須兩年乃復元。)近在此講《戒本》,甚為費力。將來到日光巖閉關后,恐不能繼續(xù)講律。他人有問余近狀者,乞以此告之。謹陳,不宣。
演音啟
一一
(一九三六年舊四月十六日,廈門南普陀寺)
性常法師:
惠書誦悉。本擬于四月八日掩關,因性愿老法師諄囑延期,故延至五月,現(xiàn)仍居南普陀也。宿疾于四月八日已痊愈。所寫《金剛經》一部及《華嚴經》各百紙,亦于四月八日圓滿回向也。茲托瑞衛(wèi)師覓便轉托人帶上《南山律要》一部,及日本古版律書數(shù)種,共計兩包。謹復,不具。
四月十六日 演音啟
一二
(一九三六年舊十二月十九日,廈門南普陀寺)
豐德法師道席:
惠書誦悉。居日光別院半載,罕通音問。近至南普陀,閉門思過,辭謝訪問。爾者仁開法師等發(fā)起屬講律儀,擬于明正講《羯磨》一部。仁者前寄來之稿,即可于其時校閱也。來書所云自利利他,且約一往而言。若委論之,獨居誦經念佛,以此功德回向眾生,豈非利他?若出外弘法,而自獲福德,豈非自利耶?謹復,不宣。
十二月十九日 演音啟
一三
(一九三七年正月廿一日,廈門南普陀寺)
豐德律師慧鑒:
前函想已收到。聞鼓山有人乞仁者介紹來廈學律。案現(xiàn)在已有數(shù)人真實發(fā)心學習,故朽人擬于閉關后,(二月因事擬來泉小住,閉關或稍延期。)每星期二、四、六講《含注戒本》(擇要講)及《羯磨》,星期日講《菩薩戒本宗要》。但日光巖不能住,凡學律者皆住廈門,隨時渡海往聽可耳。(上半年講否未定,若講者,應先自預備,亦甚忙也。)舊病已漸愈,乞勿念。不宣。
義俊法師乞代致候。
演音啟 正月廿一日
一四
(一九三七年舊二月廿四日,廈門南普陀寺)
豐德律師道席:
送上《毗尼作持》一部,又奉贈《華嚴音義》二冊,新版《四分表記》二冊,(鋅版印,后有目錄。)《律學要略》四冊,(錯字甚多。)《青年注意》四冊。(二月在養(yǎng)正院講。)乞與念西法師分受之,并乞代為致候。近由日本請購古版書籍甚多?!缎凶谟洉尽?、《濟緣記會本》皆請到。此為余十數(shù)年來求覓不可得者。今者因緣巧合,三大部會本悉已齊備,不勝慶忭。鼓山已來二位(克定師及某師),住妙釋寺。謹陳,不宣。
演音啟 舊二月廿四日
一五
(一九三七年,廈門)
性常法師:
惠書及稿收到。近精神大衰,不能用心。原稿暫存?zhèn)髫瀻熖?。俟將來康健有暇時,再披閱也。謹復,不具。
演音啟
一六
(一九三七年四月,廈門南普陀寺)
性常法師:
惠書誦悉。朽人先已允萬石、中巖之約。然后乃得青島電報,故未能變動也。前已有信,復湛山寺;慈公處,乞仁者代復之。為禱。
演音啟
一七
(一九三七年舊三月,廈門萬石巖)
性常法師:
本擬不往青島。近因夢參自青島來迎接,誠意殷勤,未能辭謝。已允數(shù)日后同往。但九十月間,決定仍返廈門,居住中巖也。慈公處,余已有函,依此意奉復矣。謹達,不宣。
演音啟
一八
(一九三七年舊歷四月十一日,青島湛山寺)
性常法師:
惠書誦悉。今晨安抵湛山寺,諸事順適。青島夏季甚涼爽。學院與寧波觀宗寺相似,學僧約七八十人。重陽后約仍返廈門,居中巖也。謹復,不宣。
演音啟
一九
(一九三七年七月初四日,青島湛山寺)
性常法師道席:
惠書誦悉。承誦經回向,至用感謝!朽人近年來,身體精神日益衰頹。兩臂常常麻木,手足各部常痛,是因血脈不周所致。此間氣候陰寒,潮氣太重,亦是一原因也。中秋節(jié)后,如有輪船開行者,即往上海小住,再返廈門。青島濕寒,人多有病。傳貫師現(xiàn)在身著單布衣四件,亦稍患傷風。謹復,不宣。
演音啟 七月初四日
二○
(一九三七年舊十月十五日,廈門萬石巖)
性常法師 勝進居士同覽:
惠書誦悉,至用忻慰。近日廈門甚為危險,但朽人未能他往。因出家以來,素抱舍身殉教之愿。今值時緣,應居廈門,為寺院護法,共其存亡。古人詩云:“莫嫌老圃秋容淡,猶有黃花晚節(jié)香。”仁等誦此詩句,應為朽人慶幸,何須為之憂慮耶?明年正二月,倘時事安靖,朽人或往他處。大約今年即在廈門過冬也??硕◣熞褕A寂。傳貫師前返安海省親,朽人勸其決定于明年再來廈門。因朽人現(xiàn)寓萬石巖,由小和尚照應一切,甚為周到,學律諸師亦為輔助,諸事無慮。乞仁等安心。俟明春再酌定一切。倘能早為壯烈之犧牲,則更不須顧慮及此矣。不宣。《梵網》不入難處,乃是常途。別有開緣,未可一致論也。
十月十五日 演音啟
此函乞交與高文顯閱之。高居士前居承天寺,未知今在何處?乞轉詢。
二一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廈門萬石巖)
性常法師:
前復明信,想已收到。茲承會老法師諄諄挽留,令久居萬石巖。故朽人一時尚不能到泉州。知勞遠念,謹以奉聞。并乞代告高文顯居士。
十一月十七日 演音啟
二二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下旬,廈門南普陀寺)
性常法師:
兩奉惠書,至用感謝。廈門現(xiàn)已平定,可以無慮。朽人稍遲,或可來泉州,與仁者晤談。前朽人曾與廈門人士約定,俟戰(zhàn)事平靖之后,乃可離廈門也。謹復,不宣。
演音啟
二三
(一九三八年舊三月,泉州開元寺)
今晨仁者云鼓浪嶼匯款之事。以余揣度,大約是請余到彼處講經。若如是者,此款即不應受。且俟將來,看彼處來信所言何事,再為斟酌。今晨交奉之匯款單三紙,及小印章一方,暫存仁者之處可也。性常法師鑒
音上
二四
(一九三八年舊五月十四日,漳州瑞竹巖)
性常法師道鑒:
前獲手書,即復一信片,想尚未收到。朽人現(xiàn)住漳州東鄉(xiāng)瑞竹巖,距城二十五里,擬在此過夏。倘仁者愿來此者,乞先到漳州東門浦頭祈保亭嚴持法師處,托彼陪來?;驈街聊祥T南山寺,托人陪來,皆可。謹達,不具。
五月十四日 演音啟
二五
(一九三八年七月初四日,漳州瑞竹巖)
性常法師慧覽:
傳貫師來信,已收到。彼將返草庵,故托仁者轉達。余現(xiàn)住漳州鄉(xiāng)間,助理弘揚佛法,創(chuàng)辦念佛會(自本月十五日始)。俟車路或水路通時,性常師來接,余即可他往也。漳州產米甚多,現(xiàn)因車路毀壞,不能運往他處,故居此決無絕糧之憂也。《戒相表記》存在妙釋寺,故須緩寄。以上乞轉達。為禱。
七月初四日 演音上
二六
(一九三九年,泉州)
余存太平巖書架中律書數(shù)包,已逾數(shù)載??滞獍堃讶?,不能辨知為何人之物。(外包紙上,或有余之名,已記不清楚。)乞托龍溪寺寫證明信一封,證明瑞曦師之書,的確存在龍溪寺。否則恐他人疑余存太平巖之律書,為瑞曦師之遺物,將來不能領取也。乞性常法師商之。
二七
(一九三九年舊九月中旬,永春普濟寺)
前寧波匯來洋八圓。乞于本月二十日,午食以大面供眾,并分?。二十日上午九點鐘(普濟寺鐘),請四位法師來談。著大衫。佛字七紙,又小幅一紙,乞收入。四月初旬,仁者在泉州時,劉質平居士曾寄匯洋十圓。已存庫房。乞以此款,附印《九華垂跡圖》。性常法師
夢啟
二八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永春普濟寺)
性常法師道鑒:
茲有致性老法師書,乞檢閱,掛號付郵寄去,至禱。倘仁者別有意見,不妨書寫另箋附入寄去可也。
朽人發(fā)起此事,實于各方面皆有利益。仁者往菲島后,仍可為朽人護法。雖遠隔重洋,實與晤言一室無以異也。乞仁者須痛念法門衰落,發(fā)弘誓愿負此重責,萬勿推卻,至要至要。
朽人年老多病,不堪任事。仁者為學律諸師中之巨擘,自應代朽人出而弘法利生,俾不辜負朽人多年以來弘律之勝愿也。若惟退居林下,不愿出而任事,殊為未可。乞念法門眾生,奮袂興起。則法門幸甚,眾生幸甚。
十二月十二日 音啟
此紙,亦可附寄呈與性老法師一閱。閱畢,仍可再寄還仁者,留為紀念也。附白。
二九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永春普濟寺)
朽人致性愿老法師一紙,及昨日與仁者一紙,并此紙,共計三紙,皆乞寄往菲島。此事關系海外弘法,至為要緊。朽人身受佛恩,不得不盡力勸請。望仁者不可再固執(zhí)。此三紙決定寄去。當來結果如何?任緣可也。為佛門護法,與好事不同。乞勿誤解。此紙,乞呈性老法師慈閱。外兩紙,共三紙。
三○
(一九四○年二月,永春普濟寺)
寫字之事,現(xiàn)酌定平等統(tǒng)一之辦法。凡本年十二月廿六日以前交來登記者,現(xiàn)在皆書寫。凡十二月廿七日以后交來登記者,皆須俟明年夏季放香時再寫。無論親疏,一律平等,無有厚薄先后。以后他人如有詢問者,即以此意答復。
性常法師道鑒
夢上
三一
(一九四○年正月廿八日,永春普濟寺)
性常法師道鑒:
曩承慈護,照料布置一切,至用感謝。塵老和尚復來寺,彼意諄諄,約朽人到泉州講經。但朽人痔疾甚劇,難受舟車之勞,故一時不能往泉州。乞仁者于晤彼時,代為致意。并述抱歉甚深,請其愿諒為禱。再者,乞仁者便中訪覺圓師,代述朽人意云,彼前托編輯《藥師圣典匯集》。但編輯時需參考書,俟往鼓浪嶼后乃可著手,故一時未能編輯。覺圓師弘揚藥師法門,朽人甚為贊喜,頗愿有以輔助。適值今年四月,為亡母八旬冥誕。朽人擬編輯《藥師經注解》一部,以為回向。書名尚未定。但朽人處,無有參考書。乞向覺圓師借用《藥師經旁解》,及其他各種注解,又朽人前存覺圓師處,有古刊《藥師經注解》兩部。以上諸書皆乞匯齊,合為一包,托妥人帶來,或交郵局掛號寄來。朽人即可著手編輯也。倘寄來時,于封面寫明“內系《藥師經注解》”字樣,又寫“仁者寄”之字樣,即可由本寺執(zhí)事者轉送至朽人處也。并乞告覺圓師云,前年在承天寺講《藥師經》時,有某師曾為記錄,但其稿未交朽人閱覽改正。因朽人講時未曾用心詳研,故其記錄稿無須流布,應即廢棄。俟朽人新編之注解成就時,再刊印流通可也。此信乞交與覺圓師閱覽,并乞仁者代為詳釋其義,至感。不宣。
音啟 正月廿八日
三二
(一九四○年春,永春普濟寺)
余近來身體精神,日益衰弱,肺病亦頗有進步。想不久即可生西。但現(xiàn)在病勢尚未沈重,不能斷絕食物。故每日仍請妙抉師送飯兩次。惟病人之起居飲食,與健康人不同。此事頗令本常住及妙抉師等,諸多不便。還請彼等格外原諒,是幸。且俟病勢稍重,即可斷絕食物也。以上之意,乞為妙抉師講解之。自今日始,每日送午飯時,增送滾水(即開水)一次。性常法師鑒
音上
三三
(一九四○年夏,永春普濟寺)
有現(xiàn)在不用之衣服數(shù)種,須常常曝曬。老病之軀,甚憚其勞。擬暫寄存仁者之處。乞常常取出,于日光中曬之,涼透乃收入包中。種種費神,感謝無盡。性常法師澄覽
三四
(一九四○年夏,永春普濟寺)
《金剛經》出版后,應贈費居士三十冊,以酬其勞。此事如何分配,乞與性老法師商之。上次印時亦曾贈送。以后仁者與他人晤談或通信時,提及朽人近況,乞告云:近來謝絕通信及見客,養(yǎng)病習靜。無須云編書用功等。送上畫集題句寫廢者,乞隨宜分贈。又《普門品》,乞贈送愿讀誦者。
性常法師
夢啟
三五
(一九四○年夏,永春普濟寺)
奉上新寫之《梵網戒表》二紙。(前余所寫之表,不甚清楚。今略增改,抄寫工整。應以此稿為準,前稿作廢。)乞仁者照樣抄寫。宜以薄紙蒙于原稿上,精工注意抄寫之。抄畢,再以仁者所抄之紙,交圓拙、妙抉諸師抄寫可也。仁者抄畢,乞將原稿托妙抉師帶下。李圓凈居士通信處,(為靜安寺路何處?)乞示知。此上
性常法師道鑒
夢啟
三六
(一九四○舊七月,水春普濟寺)
十三日為朽人出家之紀念日。請寺中諸師,于上午九時(普濟寺鐘)惠臨敘談。
性常法師道鑒
夢上
三七
(一九四○年十月,永春普濟寺)
性常法師道鑒:
仁者致書與性愿老法師時,乞云:本寺之化身窯及普同塔宜早建筑?;砀G宜先筑,普同塔或稍遲無妨。再者,焚化尸身,須于命終后,經過七日乃可焚之。萬萬不可早焚。此意,傳貫師尚未了解。乞仁者詳細為彼言之。此事關系甚大,請傳貫師切宜留意也。此達,不宣。
夢啟
三八
(一九四○年,永春普濟寺)
性常法師道席:
拙書《普門品》,若付印時,僅能加紅色直格,不能加方格。方格不可用之理由,因字體有長形,有扁形。寫時高低不等,互相借用地位。若加以平均相等之方格,則字形與格線彼此參差。故萬不可用方格也。若僅直格,則無妨。因每行首尾二字皆齊整,中間數(shù)字則互相參差也。倘托費居士經手印者,此紙乞寄與費居士。請彼閱畢,仍寄還仁者。
音啟
三九
(一九四○年,永春普濟寺)
今晨承枉談,厚意盛情,至堪感謝。現(xiàn)在有病,故每日一餐甚宜。將來痊愈時,再改為兩餐可耳。此上
性常法師朗鑒
夢啟
四○
(一九四○年,永春普濟寺)
性常法師鑒:
前購來連城出產之連史紙,甚佳。惜帶來時,稍沾水,致有痕跡。茲乞再代購連城出產之連史紙(上等,厚的),大洋五圓。并購油紙數(shù)張。即托紙店用油紙包好,外包報紙。帶來之時,乞注意勿沾水濕。再者,乞仁者向郵局詢問,現(xiàn)在寄往上海之大包印刷品,可否?僅加汽車費大洋八角否?又現(xiàn)在寄往鼓浪嶼之大包印刷品,可否?費神,至感。
夢啟
再乞代購普通毛邊紙,大洋二圓。亦用油紙一并包好,勿沾水濕,帶下為禱。
四一
(一九四○年,永春普濟寺)
香蕉乞掛于高空之處。一則可免鼠噬,二則可以久存不腐。自明日起,早晨送飯時間,改為七點半鐘。余之小圖章一方,現(xiàn)在需用,乞交妙抉師帶下。前在永春所印諸講錄,如存者尚多,乞分贈培元高中部諸學生。性常法師
夢上
四二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初七日,晉江福林寺)
性常法師道鑒:
惠書誦悉。以后如有他人與仁者通信時,內附有致朽人之信,托仁者轉交者,乞即復一明信片。其文句如下:“惠書,誦悉。屬交弘公之信,已為轉交。但弘公近來老病纏綿,頹唐殊甚。一切之事皆宜從緩,以待將來。失禮之處,乞仁者格外原諒,至禱。”倘有來信欲受皈戒者。乞答云:僅能命法名,寫小中堂一紙。以后暫未能通信,未能請求特別寫件,香金亦不受,云云。山東宋居士處,乞據(jù)前之文意,即復一明信片,至感。(乞附告云:“護生畫材,已轉寄夏居士。”)宋居士通訊處:山東鄆城潘溪渡宋慈波居士收。
十一月初七日 音啟
四三
(一九四二年三月九日,泉州溫陵養(yǎng)老院)
性常法師:
惠書誦悉。分答如下:第二云:“我食檀越及僧常食”。第三云:“我昔受戒時,未能如法,故無夏”。第四云:“我今三衣缽具、并受持(下一句略去)。有未能如法者,后當如法作。”第五云:“我不別眾食”。近向日本請小字舊《藏經》一部,昨已寄到,共四百十九冊。謹復,不宣。
演音啟 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