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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難第二十八

訄書 作者:章太炎


天地之道,無平不陂。故曰:水平而不流,無原則遫竭;云平而雨不甚,無委云,雨則遫已;政平而無威,則不行。然則平非撥亂之要也。

昔者平等之說,起于浮屠。浮屠之言平等也,蓋虧盈流謙,以救時弊,非從而縱之,若奔馬之委轡矣。何者?天毒之俗,區(qū)人類為四等:以婆羅門為貴種,世讀書主祭;其次曰剎利,則為君相將士;其次曰毗舍,則為商賈;其次曰首陀羅,則苦身勞形,以事甽畝,監(jiān)門畜之,而臧獲任之。是四類者,慶吊不通,婚媾不遂,載在冊府,世世無有移易。夫橢顛方趾一也,而高下之殊至是。此釋迦所以不平,而黨言平等以矯正之也。揉曲木者,不得不過其直,恣言至其極,則以為鷇卵毛鱗,皆有佛性,其冥極亦與人等。此特其左證之義,覬以齊一四類,而閎侈不經(jīng),以至于濫,有牛鼎之意焉。愚者滯其說,因是欲去君臣,絕父子,齊男女。是其于浮屠也,可謂儀豪而失墻矣。

且平等之說,行之南北朝,則足以救敝,行之唐宋以后,則不切事情。是何也?當(dāng)門地之說盛時,公卿不足貴,累囚俘虜不足賤,而一于種胄乎辨之。至唐高儉定《氏族志》,猶退新門進(jìn)舊望,右膏梁左寒畯。蓋其俗尚之敝,與天毒同風(fēng)。觀夫王源與富陽滿氏為婚,班列不當(dāng),無損于禮教豪發(fā)。而沈約彈之,以為生死點辱,于事為甚,若以茲事為至僻回者。嘻!其攣也。于斯時也,而倡平等之說于其間,則菅蒯之棄,蕉萃之哀,息矣。其有助于政教,必不訾矣。

今自包衣而外,民無僮仆。昔之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于舂稿者,今亦及身而息。自冕黼旄鉞以逮藍(lán)縷敝衣者,茍同處里闬,一切無所高下。然則以種族言,吾九皇六十四民之裔,其平等也已夙矣。夫從而平之,則惟去君臣,絕父子,齊男女耳。

昔者《白虎通德論》之言,以人皆上天所生,故父殺其子當(dāng)誅。晉獻(xiàn)公罪棄市,以殺其大子申生故。夫忍戾至于戕賊其所愛,則何人而不戕賊?又上絕其考妣之性,使無遺育,其在辟宜也。今繆推其同出于上天以立義,雖夏楚之教,沒其慈愛,而誣之以酷烈,責(zé)之以自擅;若是,雖法吏之囚錮役作其罷民,亦酷烈自擅也。(歐美法有囚錮役作,無夏楚。說者必謂夏楚酷于囚錮役作,亦思數(shù)日之困悴,與一時之呼暴,在受者果孰甚乎?父之于子,必不忍囚錮役作之;成年而后,或施以夏楚,亦與榜掠異狀。寧得倒置其重輕也?)

乃夫男女之辨,非茍為抑揚而已。山氣多男,澤氣多女。(《淮南墮形訓(xùn)》語)澤女不駢適則不夫,山女不適駢則不養(yǎng),(俄羅斯人威斯特馬科《婚姻進(jìn)化論》有此說,今本之)數(shù)也。中國無媒氏以會男女,其數(shù)不彰。一歲之為盜賊罪人、勞作餓夫以死者,皆男也。男之彫喪,則怨女自多,而不得不制妾媵以通之。且人類者,欲其蕃衍,與一女伉數(shù)男,則不若一男而伉數(shù)女。夫以一男而伉數(shù)女,此猶三十輻共一轂,即其勢固不可以平等,就除妾媵矣。

有生與之技,有形與之材,官其劑量,則焉可平也?第馬而殊駿駑,第人而殊傭下與卓躒,亦劑量殊爾,然猶以其第厚薄之。雖舜與造父者,亦若是厚薄之,況不易之劑量哉!(案:普魯士憲法,女子不得嗣君位,此大陸主義與偏島固殊,亦劑量然也)。昔樊英有疾,其妻使婢候問,英則下床答拜,曰:"妻,齊也,禮無不答。"(《后漢書方術(shù)樊英傳》)君子齊其禮,而不齊其權(quán)也。

古者謂君曰"林烝",其義為群,此以知人君與烝民等,其義誠大彰明較箸也。及其駻然獨立于民上,欲引而下之,則不能已。夫一哄之市,必立之平,一卷之書,必立之師;雖號以民主,其崇卑之度,無大殊絕,而其實固已長人。故曰:以不平平,其平也不平。彼道家之言曰:雖有忮心者,不怨飄瓦。然則以投鉤定賞罰,以三載考績易總統(tǒng),是特當(dāng)軸處中者之所以避怨讟,顧賢桀安取乎?

夫父子、夫婦之間,不可引繩而整齊之,既若是矣,君臣雖可平,抑于事故無取。故曰:平等之說,非撥亂之要也。

雖然,吾嘗有取矣,取夫君臣之權(quán)非平等,而其褒貶則可以平等也。昔者埃及之王稱法老,死,大行至窆所,或頌其德,或指其郵,以得失相庚償,過多則不得入墓。其王亦深自亟敕,懼羅罪辟,莫敢縱欲。是故中國稱天以誄天王,而《春秋》有罪者不書其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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