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王制

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 作者:胡適


三、王制

以上所舉,不過是略舉當(dāng)時儒生提出的幾個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使我們知道,在那個無為政治之下,這些儒生在那里大聲疾呼的指出社會國家的病態(tài),要求作積極的改革。我們也應(yīng)該知道,那七十年的無為政治之下,所有一點點有為的政治都是幾個儒生的計畫。如叔孫通的定儀法,如賈誼、晁錯的減削諸侯,如晁錯的積貯政策,如賈誼的興學(xué)計畫,這都是國家的根本大計。他們的功罪和是非,也許都還有討論的余地,但他們的積極有為的精神,不肯茍且偷安,不肯跟著一般人說“天下已安已治”,總想應(yīng)付問題,總想尋求辦法:這種精神是值得史家注意的。

秦始皇、李斯都有點開國氣象,魄力很大,想造成一個新局面。但中國第一次有這個統(tǒng)一大帝國,他們初次得了這一份絕大家私,實在有點手忙腳亂,應(yīng)付不過來。秦始皇妄想長生不死,好讓他從容整理那大帝國。不料他驟然死倒,一個偌大帝國落在兩個小人之手,李斯的血還不曾干,秦皇的天下已瓦解了。漢高帝也有點魄力,有點氣度,但太沒有學(xué)識了,單靠一點無賴的聰明,造成了第二個統(tǒng)一帝國。統(tǒng)一的事業(yè)剛成功,他就死了,這個偌大帝國又落在一個兇頑無識的婦人手里。幾十年之中,大家都只是茍且敷衍過日子,從沒有一個通盤的計畫,也從沒有一個長治久安的規(guī)模。名為無為而治,其實只是姑息偷安而已。

賈誼、晁錯一班儒生的重要只在他們肯把社會國家的問題通盤想過,不肯茍且偷安過日子,卻要放手解決一些困難問題。他們的學(xué)識比灌嬰、周勃高的多,又有那儒家“任天下之重”的遺風(fēng),很想得君行道,做一番事業(yè)。故帝國的命運到他們手里才有一個大轉(zhuǎn)機,到他們手里才有一點建國規(guī)模,才有一點通盤計畫。削減封建諸侯,積貯軍粟,主張伐匈奴,注意教育事業(yè),國家收回造幣權(quán),這些計畫都發(fā)端于文帝時代,醞釀于景帝時代,而實現(xiàn)于武帝時代。

我在上文已略述賈誼、晁錯提出的一些問題和辦法了。這個時代有一部《王制》出現(xiàn),是文帝令博士諸生做的,是一部雛形的《周禮》,很可以代表這時代的儒生想做點通盤打算的建國方略的野心,所以很值得我們的注意。

《王制》是一個理想的帝國計畫。這班儒生都是從封建時代晚期的經(jīng)典里訓(xùn)練出來的,又都有鑒于秦以孤立而亡,故他們的理想國家還是一個新式的封建國家,還是一個“等級分明”的社會。他們分天下為九州,每州方千里。天子之縣自為一州,分九十三國。其余八州,每州分二百十國。九州共分一千七百七十三國,每國大者方百里,小者方五十里。這便是賈誼所謂“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意思。

但這個封建國家不是像秦以前那個分爭割據(jù)的列國,卻是一個統(tǒng)一的帝國: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國以為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jiān),監(jiān)于方伯之國,國三人。這種區(qū)域,與后世分省、道、府、縣,無大分別;方伯等于總督,二伯等于南北洋大臣。所不同者,郡縣制的官吏不能世襲,而《王制》的諸侯卻是“世子世國”,《王制》規(guī)定諸侯對天子,每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而天子五年一巡狩,天子對諸侯可以削地,可以絀爵,可以流,可以討。況且諸侯的食祿都有定額:大國之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國之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國之君食千四百四十人。這種封建諸侯也就和郡縣制之下的官吏相去無幾了。

《王制》的官制還是很簡單的,遠(yuǎn)不如后出的《周禮》的詳密整齊。有一個冢宰,像個財政大臣,有制國用的職務(wù):“用地大小,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有一個大司空,像個農(nóng)工大臣。有個大司徒,像個教育大臣;有個大樂正,像個國學(xué)祭酒。有個大司馬,不是兵部大臣,卻像個吏部尚書,他的任務(wù)是“辨論官材,論進(jìn)士之賢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祿之”。有個大司寇,像個司法大臣。還有個太史,“典禮執(zhí)簡,祀奉諱惡,天子齋戒受諫”,這像是個古史官和后世的御史諫官合而為一。

這里面有個很重要的財政預(yù)算制度,叫做“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量入以為出是緊縮的財政預(yù)算,和近世國家的“量出以為入”的原則恰恰相反。但這個制度在中國歷史上已成為天經(jīng)地義,古代政治思想中的節(jié)儉教訓(xùn)都總括在這一個公式里,直接的范圍了中國財政二千年之久,間接的便限制了中國政治制度的性質(zhì),使他傾向于消極的節(jié)縮,而不能積極的生利。這里面又有一個很重要的教育選舉制度:命鄉(xiāng)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xué),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鄉(xiāng);升于學(xué)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

樂正(國學(xué)校長)崇四術(shù),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

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諸司馬,曰進(jìn)士。司馬辨論官材,論進(jìn)士之賢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祿之。這個制度后來成為中國太學(xué)制及選舉制的根據(jù)。世祿的貴族階級崩壞以后,公開的學(xué)校和選舉是必不可少的制度。但漢初的建國者都不曾想到這一著。作吏出身的相國蕭何定律令,有一條很重要的律文說:太史試學(xué)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漢書·藝文志·小學(xué)》序)許慎《說文解字》敘也說:學(xué)僮年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吏。又以八體試之。(八體是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這雖是考試取士的起點,但考試的內(nèi)容偏重認(rèn)字寫字,所取只限于抄胥之才。《王制》的理想制度是第一次提出國家設(shè)學(xué)校取士任官的制度。

這里也有一個很平恕的司法制度:司寇正刑明辟,以聽獄訟。

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quán)之;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疑獄,氾與眾共之;眾疑,赦之。(此句近于一種陪審制度。)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成獄辭,史以獄成告于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參聽之。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王三宥,然后制刑。

凡作刑罰,輕無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當(dāng)時有偉大的法官如張釋之之流主持司法制度,故《王制》說司法最親切有味。

《王制》有一種均田制度。他們估計四海之內(nèi)約有田八十萬億一萬億畝(億是十萬,此即八十一萬億畝,即八一畝)。其中約有三分之二可以授民耕種。他們主張這樣分配:制農(nóng)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nóng)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nóng)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地有肥瘠,故有五等之別。他們所主張均田之法,原則上認(rèn)田為公產(chǎn),不得買賣;又沿襲封建社會的田制,令農(nóng)民耕公田,以代租稅,而自耕之領(lǐng)田則不出租稅。古者公田,藉(借民力)而不稅。市,廛而不稅(稅其店鋪,而不稅其貨物)。關(guān),譏而不征。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

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田里不鬻,墓地不請。這是一種很普遍的均產(chǎn)制度,必須先把一切私有的土地都沒收為公有,然后可以分給農(nóng)民。這是絕大的改革,當(dāng)時的君主都沒有這個魄力,故這個制度只成為一種理想,后來董仲舒主張限田,到哀帝時師丹、孔光、何武要實行限田,皆不曾實行。到王莽時,才決心實行沒收私有土地,不得私行買賣,又實行分田。但三年之后,這個政策也不能不廢止了。

《王制》是博士諸生所作,其中制度受孟子的影響最大,往往迂闊難以實行。文帝與竇后都是無為主義的信徒,他們雖令博士先生們做此書,也不過當(dāng)他作一件假骨董看而已。書中又有三年的喪制,說:三年之喪,自天子達(dá)庶人。

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

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齊衰大功之喪,三月不從政。這種制度在實際生活上有很大的困難,故不為一般人所贊成。文帝主張短喪,三十六日而除服,漢朝懸為定制。這也許是《王制》不見采用的一個原因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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