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心理學(xué)與名學(xué)

中國哲學(xué)史大綱 作者:胡適


第三章 心理學(xué)與名學(xué)

一、論心 荀子說性惡,單指情欲一方面。但人的情欲之外,還有一個(gè)心。心的作用極為重要。荀子說:

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dòng),謂之偽。(《正名》)

例如人見可欲之物,覺得此物可以欲,是“情然”;估量此物該要不該要,是“心為之擇”;估量定了,才去取此物,是“能為之動(dòng)”。情欲與動(dòng)作之間,全靠這個(gè)“心”作一把天平秤。所以說:

心也者,道之工宰也。(《正名》)

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解蔽》)

心與情欲的關(guān)系,如下:

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語治而待寡欲者,無以節(jié)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淮傻?,而求者從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從所可,受乎心也。(天性有欲,心為之制節(jié)。)(此九字,今本闕。今據(jù)久保愛所據(jù)宋本及韓本增)……故欲過之而動(dòng)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則欲雖多,奚傷于治?欲不及而動(dòng)過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則欲雖寡,奚止于亂?故治亂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杂麨榭傻枚笾?,情之所必不免也。以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雖為守門,欲不可去,性之具也。雖為天子,欲不可盡(此下疑脫四字)。欲雖不可盡,求可盡也;欲雖不可去,求可節(jié)也?!勒哌M(jìn)則近盡,退則節(jié)求,天下莫之若也。凡人莫不從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從道者,無之有也?!士傻蓝鴱闹?,奚以損之而亂?不可道而離之,奚以益之而治?(《正名》)

這一節(jié)說人不必去欲,但求導(dǎo)欲;不必寡欲,但求有節(jié);最要緊的是先須有一個(gè)“所可中理”的心作主宰?!靶闹芍欣?,則欲雖多奚傷于治”這種議論,極合近世教育心理,真是荀子的特色。大概這里也有“別墨”的樂利主義的影響。(看第八篇第二章。)

荀子以為“凡人莫不從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可是心以為可得。但是要使“心之所可中理”不是容易做到。正如《中庸》上說的“中庸之道”,說來很易,做到卻極不易。所以荀子往往把心來比一種權(quán)度。他說: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嘗粹而來也;其去也,所惡未嘗粹而往也。故人無動(dòng)而不與權(quán)俱?!瓩?quán)不正,則禍托于欲而人以為福;福托于惡,而人以為禍:此亦人所以惑于禍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權(quán)也。離道而內(nèi)自擇,則不知禍福之所托。(《正名》)。《解蔽篇》所說與此同。)

故《解蔽》篇說:

故心不可不知道。心不知道,則不可道而可非道?!闹廊缓罂傻?,可道然后能守道以禁非道。

這里的“可”字,與上文所引《正名》篇一長段的“可”字,同是許可之可。要有正確合理的知識(shí),方才可以有正確合理的可與不可。可與不可沒有錯(cuò)誤,一切好惡去取便也沒有過失。這是荀子的人生哲學(xué)的根本觀念。

古代的人生哲學(xué),獨(dú)有荀子最注重心理的研究。所以他說心理的狀態(tài)和作用也最詳細(xì)。他說:

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虛一而靜。心未嘗不藏也,然而有所謂虛。心未嘗不兩也,然而有所謂一。心未嘗不動(dòng)也,然而有所謂靜(兩字舊作滿。楊注當(dāng)作兩是也)。

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藏也(志即是記憶)。然而有所謂虛,不以所已藏害所將受,謂之虛。

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shí)兼知之。同時(shí)兼知之,兩也,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一。

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說文》:慮難曰謀)。故心未嘗不動(dòng)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

未得道而求道者,謂之虛一而靜,作之則(此處“謂之”“作之”都是命令的動(dòng)詞。如今言“教他要虛一而靜,還替他立下法式準(zhǔn)則。”王引之把“作之”二字作一句,把則字屬下文,說“心有動(dòng)作,則……”這正犯了《經(jīng)義述聞》所說“增字解經(jīng)”的毛病。章太炎《明見篇》解此章說:“作之,彼意也。”更講不通)。將須道者,(虛)之。虛則入(舊作人)。將事道者,(一)之。一則盡。將思道者,(靜之)。靜則察(此文舊不可通。王引之校改為“則將須道者之虛,(虛)則入。將事道者之一,(一)則盡。將思道者(之)靜,靜則察”也不成文法。今改校如下,似乎較妥)。……虛一而靜,謂之大清明。萬物莫形而不見,莫見而不論,莫論而失位?!驉河斜我釉??(《解蔽》)

這一節(jié)本很明白,不須詳細(xì)解說。章太炎《明見》篇《國故論衡》下)用印度哲學(xué)來講這一段,把“藏”解作“阿羅耶識(shí)”,把“異”解作“異熟”,把“謀”與“自行”解作“散位獨(dú)頭意識(shí)”,便比原文更難懂了。心能收受一切感覺,故說是“藏”。但是心藏感覺,和罐里藏錢不同,罐藏滿了,便不能再藏了。心卻不然,藏了這個(gè),還可藏那個(gè)。這叫做“不以所已藏害所將受”,這便是“虛”。心又能區(qū)別比類。正如《正名》篇所說:“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以耳異,甘苦咸淡……以口異?!蔽骞俑杏X的種類極為復(fù)雜紛繁,所以說:“同時(shí)兼知之,兩也。”感覺雖然復(fù)雜,心卻能“緣耳知聲,緣目知形”,比類區(qū)別,不致混亂。這是“不以夫一害此一”。這便叫做“一”。心能有種種活動(dòng),如夢與思慮之類。但是夢時(shí)盡夢,思慮時(shí)盡思慮,專心接物時(shí),還依舊能有知識(shí)。這是“不以夢劇亂知”,這便是“靜”。心有這三種特性,始能知道。

所以那些“未得道而求道”的人,也須做到這三種工夫:第一要慮心,第二要專一,第三要靜心。

二、謬誤 荀子的知識(shí)論的心理根據(jù)既如上說,如今且看他論知識(shí)謬誤的原因和救正的方法。他說:

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錯(cuò)而勿動(dòng),則湛濁在下而清明在上,則足以見須眉而察理矣。微風(fēng)過之,湛濁動(dòng)乎下,清明亂于上,則不可以得大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導(dǎo)之以理,養(yǎng)之以清,物莫之傾,則足以定是非決嫌疑矣。小物引之,則其正外易,其心內(nèi)傾,則不足以決粗理也。(《解蔽》)

凡一切謬誤都由于中心不定,不能靜思,不能專一。又說:

凡觀物有疑(疑,定也。與下文“疑止之”之疑同義。此即《詩》“靡所止疑”之疑)。中心不定則外物不清。吾慮不清則未可定然否也。冥冥而行者,見寢石以為伏虎也,見植林以為后人也;冥冥蔽其明矣。醉者越百步之溝,以為步之澮也;俯而出城門,以為小之閨也:酒亂其神也?!蕪纳缴贤U呷粞?,……遠(yuǎn)蔽其大也。從山下望木者,十仞之木若箸,……高蔽其長也。水動(dòng)而影搖,人不以定美惡,水勢玄也。瞽者仰視而不見星,人不以定有無,用精惑也。有人焉以此時(shí)定物,則世之愚者也。彼愚者之定物,以疑決疑,決必不當(dāng)。夫荀不當(dāng),安能無過乎?

這一段說一切謬誤都由于外物擾亂五官。官能失其作用,故心不能知物,遂生種種謬誤(參觀《正名篇》論“所緣以同異”一節(jié))。

因?yàn)橹R(shí)易有謬誤,故不能不有個(gè)可以取法的標(biāo)準(zhǔn)模范。荀子說:

凡(可)以知,人之性也??芍?,物之理也(可字下舊有“以”字。今據(jù)久保愛所見元本刪之)。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知物之理(人字物字疑皆是衍文,后人誤讀上文,又依上文妄改此句而誤也),而無所疑止之,則沒世窮年不能遍也。其所以貫理焉,雖億萬已,不足以浹萬物之變,與愚者若一。學(xué)老身長子而與愚者若一,猶不知錯(cuò),夫是之謂妄人。

故學(xué)也者,固學(xué)止之也。惡乎止之?曰,止諸至足。曷謂至足?曰,圣(王)也。圣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制者也。兩盡者,足以為天下法極矣。故學(xué)者以圣王為師,案以圣王之制為法。法其法,以求其統(tǒng),類(其)類,以務(wù)象效其人。(《解蔽》)

這是“標(biāo)準(zhǔn)的”知識(shí)論,與孟子的學(xué)說,大概相似。孟子說:“規(guī)矩,方員之至也;圣人,人倫之至也”,正與荀子的“圣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制者也”同意。他兩人都把“法圣王”看作一條教育的捷徑。譬如古人用了心思目力,造下規(guī)矩準(zhǔn)繩,后世的人依著做去,便也可做方員平直。學(xué)問知識(shí)也是如此。依著好榜樣做去,便也可得正確的知識(shí)學(xué)問,便也可免了許多謬誤。這是荀子“止諸至足”的本意。

三、名學(xué) 荀卿的名學(xué),完全是演繹法。他承著儒家“春秋派”的正名主義,受了時(shí)勢的影響,知道單靠著史官的一字褒貶,決不能做到“正名”的目的。所以他的名學(xué),介于儒家與法家之間,是儒法過渡時(shí)代的學(xué)說。他的名學(xué)的大旨是:

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后可也。無隆正則是非不分,而辯訟不決。故所聞曰:“天下之大?。ㄏ屡f有也字。今據(jù)久保愛所見宋本刪),是非之封界,分職名象之所起,王制是也。”故凡言議期命以圣王為師。(《正論》)

傳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謂合王制與不合王制也。天下有不以是為隆正也,然而猶有能分是非治曲直者耶?(《解蔽》)

他的大旨只是要先立一個(gè)“隆正”,做一個(gè)標(biāo)準(zhǔn)的大前提。凡是合這隆正的都是“是的”,不合的都是“非的”。所以我說他是演繹法的名學(xué)。

荀子講“正名”只是要把社會(huì)上已經(jīng)通行的名,用國家法令制定;制定之后,不得更改。他說: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shí)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jié)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愨,愨則易使,易使則功(功舊作公,今依顧千里校改)。其民莫敢為奇辭以亂正名,故一于道法而謹(jǐn)于循令矣。如是,則其跡長矣。跡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jǐn)于守名約之功也。(《正名》)

但是

今圣王沒,名守慢,奇辭起,名實(shí)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shù)之儒,亦皆亂。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于舊名,有作于新名。(《正名》)

“循舊名”的法如下:

后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散名之加于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遠(yuǎn)方異俗之鄉(xiāng),則因之而為通。(《正名》)

荀子論“正名”,分三步,如下:

(一)所為有名。

(二)有緣有同異。

(三)制名之樞要。

今分說如下:

(一)為什么要有“名”呢?荀子說:

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shí)互紐(此十二字,楊注讀四字一句。王校仍之。今從郝懿行說讀六字為句。互舊作玄,今從王校改)。貴賤不明,同異不別。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

這是說無名的害處。例如我見兩物,一黑一白,若沒有黑白之名,則別人盡可以叫黑的做白的,叫白的做黑的。這是“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shí)互紐”。又如《爾雅》說:“犬未成豪曰狗”;《說文》說:“犬,狗之有縣蹏者也?!币馈稜栄拧氛f,狗是犬的一種,犬可包狗。依《說文》說,犬是狗的一種,狗可包犬。如下圖:

依《爾雅》說,“狗,犬也。”

依《說文》說,“犬,狗也?!?

這也是“異物名實(shí)互紐”之例。荀子接著說:

故知者為之分別,制名以指實(shí)。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貴賤明,同異別,如是,則志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名也。

此處當(dāng)注意的是荀子說的“制名以指實(shí)”有兩層用處:第一是“明貴賤”,第二是“別同異”。墨家論“名”只有別同異一種用處。儒家卻于“別同異”之外添出“明貴賤”一種用處?!懊髻F賤”即是“寓褒貶,別善惡”之意。荀子受了當(dāng)時(shí)科學(xué)家的影響,不能不說名有別同異之用。但他依然把“明貴賤”看作比“別同異”更為重要。所以說“上”以明貴賤,“下”以別同異。

(二)怎樣會(huì)有同異呢?荀子說這都由于“天官”。天官即是耳、目、鼻、口、心、體之類。他說:

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

這是說“同”。因?yàn)橥N類同情感的人對(duì)于外物所起意象大概相同,所以能造名字以為達(dá)意的符號(hào)。但是天官不但知同,還能別異。上文說過“異也者,同時(shí)兼知之”。天官所感覺,有種種不同。故說:

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diào)竽奇聲以耳異;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郁腥臊灑酸奇臭以鼻異;疾養(yǎng)滄熱滑鈹輕重以形體異;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以心異。心有征知(有讀又。此承上文而言,言心于上所舉九事外,又能征知也)。征知?jiǎng)t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dāng)簿其類,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謂之不知。此所緣而以同異也。

這一段不很好懂。第一長句說天官的感覺有種種不同,固可懂得。此下緊接一句“心有征知”,楊注云:“征,召也。言心能召萬物而知之?!边@話不曾說得明白。章太炎《原名》篇說:“接于五官曰受,受者謂之當(dāng)簿。傳于心曰想,想者謂之征知。”又說:“領(lǐng)納之謂受,受非愛憎不箸;取像之謂想,想非呼召不征?!笔钦率弦舶颜髯肿鳌昂粽佟苯?,但他的“呼召”是“想像”之意,比楊倞進(jìn)一層說。征字本義有證明之意(《中庸》“杞不足征也”注:“征,猶明也。”《荀子·性惡篇》:“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薄稘h書·董仲舒?zhèn)鳌酚写苏Z,師古曰,征,證也)。這是說五官形體所受的感覺,種類紛繁,沒有頭緒。幸有一個(gè)心除了“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之外,還有證明知識(shí)的作用。證明知識(shí)就是使知識(shí)有根據(jù)。例如目見一色,心能證明他是白雪的白色;耳聽一聲,心能證明他是門外廟里的鐘聲。這就是“征知”。因?yàn)樾哪苷髦?,所以我們可以“緣耳而知聲,緣目而知色”。不然,我們但可有無數(shù)沒有系統(tǒng),沒有意義的感覺,決不能有知識(shí)。

但是單有“心”,不用“天官”,也不能有知識(shí)。因?yàn)椤疤旃佟彼艿母杏X乃是知識(shí)的原料;不有原料,便無所知。不但如此,那“征知”的心,并不是離卻一切官能自己獨(dú)立存在的;其實(shí)是和一切官能成為一體,不可分?jǐn)嗟?。征知的作用,還只是心與官能連合的作用。例如聽官必先聽過鐘聲,方可聞聲即知為鐘聲;鼻官必先聞過桂花香,方可聞香即知為桂花香。所以說:“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dāng)簿其類,然后可也?!薄爱?dāng)簿”如《孟子》“孔子先簿正祭器”的簿字,如今人說“記帳”。天官所曾感覺過的,都留下影子,如店家記帳一般。帳上有過桂花香,所以后來聞一種香,便如翻開老帳,查出這是桂花香。初次感覺,有如登帳,故名“當(dāng)簿其類”。后來知物,即根據(jù)帳簿證明這是什么,故名“征知”。例如畫一“┯”字,中國人見了說是甲乙丙丁的“丁”字;英國人見了說是英文第二十字母;那沒有文字的野蠻人見了便不認(rèn)得了。所以說:“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謂之不知?!?

(三)制名的樞要又是什么呢?荀子說,同異既分別了。

然后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知異實(shí)之異名也,故使異實(shí)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猶使同實(shí)者莫不同名也。故萬物雖眾,有時(shí)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于無共然后止。有時(shí)而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至于無別然后止。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于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shí),約之以命實(shí),約定俗成謂之實(shí)名。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此制名之樞要也。(以上皆《正名篇》)

制名的樞要只是“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八個(gè)字。此處當(dāng)注意的是荀子知道名有社會(huì)的性質(zhì),所以說“約定俗成謂之宜”。正名的事業(yè),不過是用法令的權(quán)力去維持那些“約定俗成”的名罷了。

以上所說三條,是荀子的正名論的建設(shè)一方面。他還有破壞的方面,也分三條。

(一)惑于用名以亂名 荀子舉的例是:

(1)“見侮不辱”。(宋子之說)

(2)“圣人不愛己。”(《墨辯·大取篇》云:“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己在所愛,愛加于己,倫列之愛己,愛人也?!保?

(3)“殺盜非殺人也”。(此《墨辯·小取篇》語)

對(duì)于這些議論,荀子說:

驗(yàn)之所以為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

“所以為有名”即是上文所說“明貴賤,別同異”兩件。如說“見侮不辱”:“見侮”是可惡的事,故人都以為辱。今不能使人不惡侮,豈能使人不把“見侮”當(dāng)作可恥的事。若不把可恥的事當(dāng)作可恥的事,便是“貴賤不明,同異無別”了(說詳《正論篇》)?!叭恕迸c“己”有別,“盜”是“人”的一種;若說“愛己還只是愛人”,又說“殺盜不是殺人”,也是同異無別了。這是駁第一類的“邪說”。

(二)惑于用實(shí)以亂名 荀子舉的例是:

(1)“山淵平”。(楊注,此即《莊子》云:“山與澤平?!保?

(2)“情欲寡”。(欲字是動(dòng)詞?!墩撈氛f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為欲多。”)

(3)“芻豢不加甘,大鐘不加樂?!保钭ⅲ捍四又f)

荀子說:

驗(yàn)之所緣而以同異(而舊作無,今依上文改),而觀其孰調(diào),則能禁之矣。

同異多“緣天官,”說已見上文,如天官所見,高聳的是山,低下的是淵,便不可說“山淵平”。這便是墨子三表(看第六篇第四章)中的第二表:“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shí)?!薄扒橛选币粭l也是如此。請(qǐng)問:

人之情為目不欲綦色,耳不欲綦聲,口不欲綦味,鼻不欲綦臭,形不欲綦佚:此五綦者,亦以人之情為不欲乎?曰,人之情欲是已。曰,若是,則說必不行矣。以人之情為欲此五綦者而不欲多,譬之是猶以人之情為欲富貴而不欲貨也,好美而惡西施也。(《正論》)

這是用實(shí)際的事實(shí)來駁那些“用實(shí)以亂名”的邪說。

(三)惑于用名以亂實(shí) 荀子舉的例是“非而謁楹有牛馬非馬也?!边@十個(gè)字前人都讀兩個(gè)三字句,一個(gè)四字句,以為“馬非馬也”是公孫龍的“白馬非馬也”。孫詒讓讀“有牛馬,非馬也”六字為句,引以證《墨辯·經(jīng)下》:“牛馬之非牛,與可之同,說在兼”一條?!督?jīng)說下》云:“‘牛馬,牛也’,未可。則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馬不二,而牛馬二。則牛不非牛,馬不非馬,而牛馬非牛非馬,無難?!蔽乙詾閷O說很有理。但上文“非而謁楹”四個(gè)字終不可解。

荀子駁他道:

驗(yàn)之名約,以其所受,悖其所辭,則能禁之矣。

名約即是“約定俗成謂之宜”。荀子的意思只是要問大家的意見如何。如大家都說“牛馬是馬”,便可駁倒“牛馬非馬”的話了。

四、辯 荀子也有論“辯”的話,但說的甚略。他是極不贊成“辯”的,所以說: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與共故。故明君臨之以勢,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論,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辯執(zhí)惡用矣哉?

這就是孔子“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的意思。他接著說:

今圣王沒,天下亂,奸言起,君子無勢以臨之,無刑以禁之,故辯說也。

辯說乃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荀子論“辯”有幾條界說很有價(jià)值。他說:

名聞而實(shí)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麗也。用麗俱得,謂之知名。

又說:

名也者,所以期累實(shí)也。(期,會(huì)也。會(huì),合也?!病墩f文》,累字如累世之累,是形容詞。〕)辭也者,兼異實(shí)之名以論一意也(王校,論當(dāng)作諭。我以為不改也可)。辯說也者,不異實(shí)名以喻動(dòng)靜之道也(“不異實(shí)名”謂辯中所用名須終始同義,不當(dāng)前后涵義有廣狹之區(qū)別)。

荀子說“辯”,頗沒有什么精彩。他說:

期命也者,辯說之用也。辯說也者,心之象道也?!暮嫌诘?,說合于心,辭合于說;正名而期,質(zhì)請(qǐng)(同情)而喻,辨異而不過,推類而不悖:聽則合文,辯則盡故。正道而辨奸,猶引繩以持曲直。是故邪說不能亂,百家無所竄。

“正道而辨奸,猶引繩以持曲直”,即是前文所說的:“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后可也?!惭宰h期命,以圣王為師?!边@種論理,全是演繹法。演繹法的通律是“以類度類”(《非相》),“以淺持博,以一持萬”(《儒效》)。說得詳細(xì)點(diǎn)是:

奇物怪變,所未嘗聞也,所未嘗見也,卒然起一方,則舉統(tǒng)類而應(yīng)之,無所疑怍;張法而度之,則然若合符節(jié)。(《儒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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