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西歷前三世紀(jì)之思潮
西歷前四世紀(jì)(前400年到301年。安王二年至赧王十四年)和前三世紀(jì)的前70年(前300年至230年。周赧王十五年至秦始皇十七年),乃是中國古代哲學(xué)極盛的時代。我們已講過“別墨”、惠施、公孫龍、孟子、莊子、荀子的哲學(xué)了。但是除了這幾個重要學(xué)派以外,還有許多小學(xué)派發(fā)生于前四世紀(jì)的下半和前三世紀(jì)的上半。因?yàn)檫@幾家學(xué)派成熟的時期大概多在前三世紀(jì)的初年,故統(tǒng)稱為“前三世紀(jì)的思潮”。這一篇所說,以各家的人生哲學(xué)和政治哲學(xué)為主腦。
一、慎到、彭蒙、田駢 據(jù)《史記》,慎到是趙國人,田駢是齊國人。《史記》又屢說:“淳于髡、慎到、環(huán)淵、接子、田駢、騶奭之徒?!保ā睹献榆髑淞袀鳌芳啊短锿晔兰摇罚┧坪跎鞯?、田駢的年代大概相去不遠(yuǎn)。《莊子·天下篇》說田駢學(xué)于彭蒙?!兑淖印废缕浱镒?、宋子、彭蒙問答一段,又似乎田駢是彭蒙之師。但道藏本的《尹文子》無此段,或是后人加入的。大概我們還應(yīng)該根據(jù)《天下篇》,說慎到稍在前,彭蒙次之,田駢最后。他們的時代大概當(dāng)前三世紀(jì)初年。《漢書·藝文志》有《慎子》42篇,《田子》25篇,今多不傳。
《慎子》惟存佚文若干條,后人集成《慎子》5篇《漢書》云:“慎子先申韓,申韓稱之?!贝搜陨踔?。慎子在申子后)。
《莊子·天下篇》說:
彭蒙、田駢、慎到……齊萬物以為首。曰:天能覆之而不能載之;地能載之而不能覆之;大道能包之而不能辯之。知萬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故曰:選則不遍,教則不至,道則無遺者矣(道通導(dǎo)字)。
這種根本觀念,與《莊子·齊物論》相同?!叭f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象雖大,螞蟻雖小,各有適宜的境地,故說萬物平等。齊物論只是認(rèn)明萬物之不齊,方才可說齊。萬物即各有個性的不齊,故說選擇不能遍及,教育不能周到,只有因萬物的自然,或者還可以不致有遺漏?!暗馈奔词且騽堇麑?dǎo)。故下文接著說:
是故慎到棄知去己而緣不得已。泠汰于物以為道理(郭注:“泠汰猶聽放也。”郭說似是。泠汰猶今人說冷淡)。說髁無任,而笑天下之尚賢也??v脫無行,而非天下之大圣。椎拍斷,與物宛轉(zhuǎn)。舍是與非,茍可以免;不師知慮,不知前后。魏然而已矣。
“棄知去己而緣不得已”,“椎拍斷,與物宛轉(zhuǎn)”,即是上文“道”字的意思。莊子所說的“因”,也是此理。下文又申說這個道理:
推而后行,曳而后往;若飄風(fēng)之還,若羽之旋,若磨石之隧;全而無非,動靜無過,未嘗有罪。是何故?夫無知之物,無建己之患,無用知之累,動靜不離于理,是以終身無譽(yù)。故曰:至于無知之物而已。無用賢圣,夫塊不失道。豪杰相與笑之曰:“慎到之道,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適得怪焉?!?
這一段全是說“棄知去己而緣不得已”的道理。老子說的“圣人之治,虛其心,實(shí)其腹;弱其志,強(qiáng)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即是這個道理。老子要人做一個“頑似鄙”的“愚人”。慎到更進(jìn)一層,要人做土塊一般的“無知之物”。
如今所傳的《慎子》五篇,及諸書所引,也有許多議論可說明《天下篇》所說。上文說:“夫無知之物,無建己之患,無用知之累,動靜不離于理?!狈催^來說,凡有知之物,不能盡去主觀的私見,不能不用一己的小聰明,故動靜定不能不離于理。這個觀念用于政治哲學(xué)上,便主張廢去主觀的私意,建立物觀的標(biāo)準(zhǔn)。《慎子》說:
措鈞石,使禹察之,不能識也。懸于權(quán)衡,則厘發(fā)識矣。
權(quán)衡鈞石都是“無物之物”,但這種無知的物觀標(biāo)準(zhǔn),辯別輕重的能力,比有知的人還高千百倍。所以說:
有權(quán)衡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長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詐偽。
這是主張“法治”的一種理由。孟子說過: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弊裣韧踔ǘ^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guī)矩準(zhǔn)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以)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
孟子又說:
規(guī)矩,方員之至也;圣人,人倫之至也。(皆見《離婁篇》)
孟子所說的“法”,還只是一種標(biāo)準(zhǔn)模范,還只是“先王之法”。當(dāng)時的思想界,受了墨家“法”的觀念的影響,都承認(rèn)治國不可不用一種“標(biāo)準(zhǔn)法”。儒家的孟子主張用“先王之法”,荀子主張用“圣王為師”,這都是“法”字模范的本義。慎子的“法治主義”,便比儒家進(jìn)一層了。慎子所說的“法”,不是先王的舊法,乃是“誅賞予奪”的標(biāo)準(zhǔn)法。慎子最明“法”的功用,故上文首先指出“法”的客觀性。這種客觀的標(biāo)準(zhǔn),如鈞石權(quán)衡,因?yàn)槭恰盁o知之物”,故最正確,最公道,最可靠。不但如此,人治的賞罰,無論如何精明公正,總不能使人無德無怨。這就是“建己之患,用知之累”。若用客觀的標(biāo)準(zhǔn),便可免去這個害處?!渡髯印氛f:
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則誅賞予奪從君心出。然則受賞者,雖當(dāng),望多無窮;受罰者,雖當(dāng),望輕無已。君舍法,以心裁輕重,則同功殊賞,同罪殊罰矣。怨之所由生也。
這是說人治“以心裁輕重”的害處?!渡髯印酚终f:
法雖不善,猶愈于無法。所以一人心也。夫投鉤以分財,投策以分馬,非鉤策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美,得惡者不知所以惡。此所以塞愿望也。
這是說客觀的法度可以免“以心裁輕重”的大害。此處慎子用鉤策比“法”,說法之客觀性最明白。此可見中國法治主義的第一個目的只要免去專制的人治“誅賞予奪從君心出”的種種禍害。此處慎到雖只為君主設(shè)想,其實(shí)是為臣民設(shè)想,不過他不敢說明罷了。儒家雖也有講到“法”字的,但總脫不了人治的觀念,總以為“惟仁者宜在高位”。(孟子語,見《離婁篇》)慎到的法治主義首先要去掉“建已之患,用知之累”:這才是純粹的法治主義。
慎到的哲學(xué)根本觀念——“棄知去己而緣不得已”——有兩種結(jié)果:第一是用無知的法治代有知的人治,這是上文所說過了的。第二是因勢主義?!短煜缕氛f:“選則不遍,教則不至,道則無遺者矣。”慎子也說:
天道因則大,化則細(xì)(因即《天下篇》之“道”化即《天下篇》之“教”)。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為也?;怪疄槲?,則莫可得而用。……人人不得其所以自為也,則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為,不用人之為我,則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謂因。
這是老子楊朱一支的嫡派。老子說為治須要無為無事。楊朱說人人都有“存我”的天性,但使人人不拔一毛,則天下自然太平了。慎到說的“自為”,即是楊朱說的“存我”。此處說的“因”,只是要因勢利用人人的“自為”心(此說后來《淮南子》發(fā)揮得最好??幢緯芯碚摗痘茨献印罚7哺鶕?jù)于天道自然的哲學(xué),多趨于這個觀念。歐洲18世紀(jì)的經(jīng)濟(jì)學(xué)者所說的“自為”觀念(參看亞丹斯密《原富》部甲第二篇),便是這個道理。
上文引《天下篇》說慎到的哲學(xué)道,“推而后行,曳而后往;若飄風(fēng)之遠(yuǎn),若羽之旋,若磨石之隧”。這也是說順著自然的趨勢。慎到因勢主義,有兩種說法:一種是上文說的“因人之情”;一種是他的“勢位”觀念?!俄n非子·難勢篇》引慎子道:
慎子曰:“飛龍乘云,騰蛇游霧。云罷霧霽而龍蛇與螾同矣,則失其所乘也。賢人而詘于不肖者,則權(quán)輕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賢者(適按服字下之于字系衍文,后人不通文法,依上句妄加者也),則權(quán)重位尊也。堯?yàn)槠シ?,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吾以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于風(fēng)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眾也。堯教于隸屬而民不聽,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則行,禁則止。由此觀之,賢智未足以服眾,則勢位足以任賢者也?!?
這個觀念,在古代政治思想發(fā)達(dá)史上很是重要的。儒家始終脫不了人治的觀念,正因?yàn)樗麄儾荒馨颜?quán)與君主分開來看,故說:“徒法不能以自行?!庇终f:“惟仁者宜在高位。”他們不知道法的自身雖不能施行,但行法的并不必是君主乃是政權(quán),乃是“勢位”。知道行政法所靠的是政權(quán),不是圣君明主,這便是推翻人治主義的第一步。慎子的意思要使政權(quán)(勢位)全在法度,使君主“棄知去己”,做一種“虛君立憲”制度。君主成了“虛君”,故不必一定要有賢智的君主。荀子批評慎子的哲學(xué),說他“蔽于法而不知賢”,又說“由法謂之,道盡數(shù)矣”。(《解蔽篇》)不知這正是慎子的長處。
以上說慎到的哲學(xué)?!短煜缕氛f田駢、彭蒙的哲學(xué)與慎到大旨相同,都以為“古之道人,至于莫之是,莫之非而已矣”。這就是上文“齊萬物以為首”的意思。
二、宋钘、尹文 宋钘,又作宋,大概與孟子同時。尹文曾說齊湣王(見《呂氏春秋·正名篇》。又見《說苑》《漢書·藝文志》作說齊宣王),大概死在孟子之后,若用西歷計(jì)算,宋钘是紀(jì)元前360至290年,尹文是紀(jì)元前350至270年。
《漢書·藝文志》有宋子18篇,列在小說家;《尹文子》1篇,列在名家。今《宋子》已不傳了?,F(xiàn)行之《尹文子》有上下兩篇。
《莊子·天下篇》論宋钘、尹文道:
不累于俗,不飾于物,不茍于人,不忮于眾;愿天下之安寧,以活民命;人我之養(yǎng),畢足而止,以此白心(白,《釋文》云,或作任)。古之道術(shù)有在于是者,宋钘、尹文聞其風(fēng)而悅之,作為華山之冠以自表。接萬物以別宥為始。……見侮不辱,救民之斗;禁攻寢兵,救世之戰(zhàn)。以此周行天下,上說下教,雖天下不取,強(qiáng)聒而不舍也?!越嫳鵀橥猓郧橛褱\為內(nèi)。……
這一派人的學(xué)說與上文慎到、田駢一派有一個根本的區(qū)別。慎到一派“齊萬物以為道”,宋钘、尹文一派“接萬物以別宥為始”。齊萬物是要把萬物看作平等,無論他“有所可,有所不可”,只是聽其自然。“別宥”便不同了。宥與囿通?!秴问洗呵铩とュ镀氛f:“夫人有所宥者,因以晝?yōu)榛?,以白為黑?!史踩吮貏e宥,然后知。別宥則能全其天矣?!眲e宥只是要把一切蔽囿心思的物事都辨別得分明。故慎到一派主張無知,主張“莫之是,莫之非”;宋钘、尹文一派主張心理的研究,主張正名檢形,明定名分。
《尹文子》也有“禁暴息兵,救世之斗”的話?!睹献印酚浰我匠袂爻?zhàn)。這都與《天下篇》相印證?!睹献印酚终f宋游說勸和的大旨是“將言其不利”。這個正與墨家非攻的議論相同?!短煜缕氛f宋钘、尹文“其為人太多,其自為太少”(此亦與慎到“自為”主義不同),又說:“先生恐不得飽,弟子雖饑,不忘天下,日夜不休,曰:我必得活哉!”這都是墨家“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的精神。因此我疑心宋钘、尹文一派是墨家的一支,稍偏于“宗教的墨學(xué)”一方面,故不與“科學(xué)的別墨”同派。若此說是真的,那么今本《尹文子》中“大道治者,則儒墨名法自廢;以儒墨名法治者,則不得離道”等句,都是后人加入的了(《荀子·非十二子篇》也以墨翟、宋钘并稱)。
“見侮不辱,救民之斗”,乃是老子、墨子的遺風(fēng)。老子的“不爭”主義,即含有此意。(見第三篇)墨子也有此意?!陡氛f:
子墨子曰:“君子不斗?!弊酉闹皆唬骸肮坟g猶有斗,惡有士而無斗矣?!弊幽釉唬骸皞釉?!言則稱于湯文,行則譬于狗豨!傷矣哉!”
但宋钘的“見侮不辱”說,乃是從心理一方面著想的,比老子、墨子都更進(jìn)一層?!盾髯印ふ撈肥鏊巫拥膶W(xué)說道:
子宋子曰:明見侮之不辱,使人不斗。人皆以見侮為辱,故斗也。知見侮之為不辱,則不斗矣。(正名篇亦言:“見侮不辱”。)
宋子的意思只要人知道“見侮”不是可恥的事,便不至于爭斗了。(婁師德的“唾面自干”便是這個道理。)譬如人罵你“豬狗”,你便大怒;然而你的老子對人稱你為“豚兒”,為“犬子”,何以不生氣呢?你若能把人罵你用的“豬狗”看作“豚兒”之豚,“犬子”之犬,那便是做到“見侮不辱”的地位了。
宋子還有一個學(xué)說,說人的性情是愛少不愛多的,是愛冷淡不愛濃摯的?!肚f子·天下篇》稱為“情欲寡淺”說(欲是動詞,即“要”字)?!盾髯印ふ撈氛f:
子宋子曰:“人之情欲(欲是動詞)寡,而皆以己之情為欲多,是過也?!惫事势淙和?,辨其談?wù)f,明其譬稱,將使人知情之欲寡也。(《正名篇》亦有“情欲寡”句。)
這種學(xué)說大概是針對當(dāng)時的“楊朱主義”(縱欲主義)而發(fā)的。宋子要人寡欲,因說人的情欲本來是要“寡淺”的,故節(jié)欲與寡欲并不是逆天拂性,乃是順理復(fù)性。這種學(xué)說正如儒家的孟子一派要人為善,遂說性本是善的。同是偏執(zhí)之見。(看《荀子》的《駁論》。)但宋钘、尹文都是能實(shí)行這個主義的,看《天下篇》所說,便可見了。
尹文的學(xué)說,據(jù)現(xiàn)有的《尹文子》看來,可算得當(dāng)時一派重要學(xué)說。尹文是中國古代一個法理學(xué)大家。中國古代的法理學(xué)乃是儒墨道三家哲學(xué)的結(jié)果。老子主張無為,孔子也說無為,但他卻先要“正名”,等到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地位,方才可以“無為而治”了??鬃拥恼髁x已含有后來法理學(xué)的種子??此f不正名之害可使“刑罰不中,……民無所措手足”,便可見名與法的關(guān)系。后來墨家說“法”的觀念,發(fā)揮得最明白。墨家說“名”與“實(shí)”的關(guān)系也說得最詳細(xì)。尹文的法理學(xué)的大旨在于說明“名”與“法”的關(guān)系?!兑淖印氛f:
名者,名形者也。形者,應(yīng)名者也?!时赜忻詸z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檢名;(疑當(dāng)作“名以檢事,事以正名”)……善名命善,惡名命惡。故善有善名,惡有惡名。圣賢仁智,命善者也。頑嚚兇愚,命惡者也?!股茞罕M然有分,雖未能盡物之實(shí),猶不患其差也?!裼H賢而疏不肖,賞善而罰惡。賢、不肖、善、惡之名宜在彼;親、疏、賞、罰之稱宜在我?!藢俦?,分宜屬我。
我愛白而憎黑,韻商而舍徵,好膻而惡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征、膻、焦、甘、苦,彼之名也;愛、憎、韻、舍、好、惡、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則萬事不亂也。
這是尹文的法理學(xué)的根本觀念。大旨分為三層說:一是形,二是名,三是分。形即是“實(shí)”,即是一切事物。一切形都有名稱,名須與實(shí)相應(yīng),故說:“名者,名形者也;形者,應(yīng)名者也?!币牡拿麑W(xué)好像最得力于儒家的正名主義,故主張名稱中須含有褒貶之意,所以說:“善名命善,惡名命惡,……使善惡盡(疑當(dāng)作畫)然有分?!边@完全是寓褒貶,別善惡,明貴賤之意。命名既正當(dāng)了,自然會引起人心對于一切善惡的正當(dāng)反動。這種心理的反動,這種人心對于事物的態(tài)度,便叫做“分”。例如我好好色而惡惡臭,愛白而憎黑:好色、惡臭、白、黑是名;好、惡、愛、憎是分。名是根據(jù)于事物的性質(zhì)而定的,故說“名宜屬彼”。分是種種名所引起的態(tài)度,故說“分宜屬我”。有什么名,就該引起什么分。名不正,則分不正。例如匈奴子娶父妻,不以為怪;中國人稱此為“烝”,為“亂倫”,就覺得是一樁大罪惡。這是因?yàn)椤盁A”與“亂倫”二名都能引起一種罪惡的觀念。又如中國婦女纏足,從前以為“美”,故父母狠起心腸來替女兒裹足,女兒也忍著痛苦要有這種“美”的小腳?,F(xiàn)今的人說小腳是“野蠻”,纏足是“殘忍非人道”,于是纏足的都要放了,沒有纏的也不再纏了。這都因?yàn)椤懊馈钡拿梢鹑说牧w慕心,“野蠻”、“殘忍”的名可引起人的厭惡心。名一變,分也變了。正名的宗旨只是要“善有善名,惡有惡名”;只是要善名發(fā)生羨慕愛做的態(tài)度,惡名發(fā)生厭惡不肯做的態(tài)度。故說“定此名分,則萬事不亂也”。
以上所說,尹文的法理學(xué)與儒家的正名主義毫無分別。(參觀第四篇第四章,第十一篇第三章。)但儒家如孔子想用“春秋筆法”來正名,如荀卿想用國家威權(quán)來制名,多不主張用法律。尹文便不同了?!兑淖印返溃?
故人以度審長短,以量受多少,以衡平輕重,以律均清濁,以名稽虛實(shí),以法定治亂。以簡治煩惑,以易御險難,以萬事皆歸于一,百度皆準(zhǔn)于法。歸一者,簡之至;準(zhǔn)法者,易之極。如此,頑嚚聾瞽可與察慧聰明同其治也。
從純粹儒家的名學(xué)一變遂成純粹的法治主義。這是中國法理學(xué)史的一大進(jìn)步,又可見學(xué)術(shù)思想傳授沿革的線索最不易尋,決非如劉歆、班固之流畫分做六藝九流就可完事了的。
三、許行、陳相、陳仲 當(dāng)時的政治問題和社會問題最為切要,故當(dāng)時的學(xué)者沒有一人不注意這些問題的。內(nèi)中有一派,可用許行作代表。許行和孟子同時。
《孟子·滕文公篇》說:
有為神農(nóng)之言者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曰:“遠(yuǎn)方之人,聞君行仁政,愿受一塵而為氓。”文公與之處。其徒數(shù)十人,皆衣褐,捆屢,織席以為食。……陳相見孟子,道許行之言曰:“滕君則誠賢君也,雖然,未聞道也。賢者與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今也。滕有倉廩府庫,則是厲民而以自養(yǎng)也。惡得賢?”
這是很激烈的無政府主義?!稘h書·藝文志》論“農(nóng)家”,也說他們“以為無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大概這一派的主張有三端:第一,人人自食其力,無有貴賤上下,人人都該勞動。故許行之徒自己織席子,打草鞋,種田;又主張使君主與百姓“并耕而食,饔飧而治”。第二,他們主張一種互助的社會生活。他們雖以農(nóng)業(yè)為主,但并不要廢去他種營業(yè)。陳相說:“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币虼?,他們只要用自己勞動的出品與他人交易,如用米換衣服、鍋、甑、農(nóng)具之類。因?yàn)槭谴蠹夜餐ブ纳鐣?,故誰也不想賺誰的錢,都以互相輔助、互相供給為目的。因此他們理想中的社會是:
從許子之道,則市價不貳,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布帛長短同,則價相若。麻縷絲絮輕重同,則價相若。五谷多寡同,則價相若。屨大小同,則價相若。
因?yàn)檫@是互助的社會,故商業(yè)的目的不在賺利益,乃在供社會的需要。孟子不懂這個道理,故所駁全無精采。如陳相明說“屨大小同,則價相若”,這是說屨的大小若相同,則價也相同;并不是說大屨與小屨同價。孟子卻說:“巨屨小屨同價,人豈為之哉”;這竟是“無的放矢”的駁論了。第三,因?yàn)樗麄冎鲝埢ブ纳鐣?,故他們主張不用政府?!稘h書》所說“無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孟子》所說“賢者與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都是主張社會以互助為治,不用政府。若有政府,便有倉廩府庫,便是“厲民而以自養(yǎng)”,失了“互助”的原意了。(這種主義,與近人托爾斯太(Tolstoy)所主張最近。)以上三端,可稱為互助的無政府主義。只可惜許行、陳相都無書籍傳下來,遂使這一學(xué)派湮沒至今。《漢書·藝文志》記“農(nóng)家”有《神農(nóng)》20篇,《野老》17篇,及他書若干種,序曰:
農(nóng)家者流,蓋出于農(nóng)稷之官,播百谷,勸耕桑,以足衣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為之,以為無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
卻不知序中所稱“鄙者”,正是這一派的正宗。這又可見《藝文志》分別九流的荒謬了。(參看江瑔《讀子卮言》第十六章《論農(nóng)家》。)
陳仲子(也稱田仲。田陳古同音),也是孟子同時的人。據(jù)《孟子》所說:
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祿萬種。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避兄離母,處于于陵。
居于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shí)者過半矣,匍匐往將食之,然后耳有聞,目有見。
仲子所居之室,所食之粟,彼身織屨,妻辟壚以易之。
陳仲這種行為,與許行之徒主張自食其力的,毫無分別?!俄n非子》也稱田仲“不恃仰人而食”??膳c《孟子》所說互相證明?!盾髯印し鞘悠氛f陳仲一般人“忍情性,綦谿利跂,茍以分異人為高,不足以合大眾,明大分”。這一種人是提倡極端的個人主義的,故有這種特立獨(dú)行的行為?!稇?zhàn)國策》記趙威后問齊王的使者道:
于陵仲子尚存乎?是其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諸侯,此率民而出于無用者。何……為至今不殺乎?
這可見陳仲雖不曾明白主張無政府,其實(shí)也是一個無政府的人了。
四、騶衍 騶衍,齊人?!妒酚洝氛f他到梁時,梁惠王郊迎;到趙時,平原君“側(cè)行襒席”;到燕時,燕昭王“擁彗先驅(qū)”。這幾句話很不可靠。平原君死于西歷前251年,梁惠王死于前319年(此據(jù)《紀(jì)年》,若據(jù)《史記》,則在前335年),梁惠王死時,平原君還沒有生呢?!镀皆齻鳌氛f騶衍過趙在信陵君破秦存趙之后(前257年),那時梁惠王已死62年了(若依《史記》,則那時惠王已死了78年),燕昭王已死22年了。《史記集解》引劉向《別錄》也有騶衍過趙見平原君及公孫龍一段,那一段似乎不是假造的。依此看來,騶衍大概與公孫龍同時,在本章所說諸人中,要算最后的了。(《史記》亦說衍后孟子。)
(《漢書·藝文志》有《騶子》49篇,又《騶子終始》56篇,如今都不傳了。只有《史記·孟荀列傳》插入一段,頗有副料的價值?!妒酚洝氛f:
騶衍睹有國者益淫侈不能尚德。……乃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終始大圣之篇,十余萬言。其語閎大不經(jīng),必先驗(yàn)小物。推而大之,至于無垠。
這是騶衍的方法。這方法其實(shí)只是一種“類推”法。再看這方法的應(yīng)用:
先序今,以上至黃帝,學(xué)者所共術(shù)。次并世盛衰,因載其吉祥度制,推而遠(yuǎn)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知列中國名山、大川、通谷、禽獸,水土所殖,物類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
騶衍這個方法,全是由已知的推想到未知的。用這方法稍不小心便有大害。騶衍用到歷史地理兩種科學(xué),更不合宜了。歷史全靠事實(shí),地理全靠實(shí)際觀察調(diào)查,騶衍卻用“推而遠(yuǎn)之”的方法,以為“想來大概如此”,豈非大錯?《史記》又說:
稱引天地剖判以來,五德轉(zhuǎn)移,治各有宜,而符應(yīng)若茲。
這是陰陽家的學(xué)說。大概當(dāng)時的歷史進(jìn)化的觀念已很通行。(看第九篇第一二章及本篇下章《論韓非》。)但當(dāng)時的科學(xué)根據(jù)還不充足,故把歷史的進(jìn)化看作了一種終始循環(huán)的變遷。騶衍派又附會五行之說,以為五行相生相勝,演出“五德轉(zhuǎn)移”的學(xué)說?!赌q·經(jīng)下》說:
五行無常勝,說在宜?!墩f》曰:五合水土火,火離然(五當(dāng)作互)?;痂p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合之府水(道藏本,吳鈔本作木),木離木。
此條有脫誤,不可全懂。但看那可懂的幾句,可知這一條是攻擊當(dāng)時的“五行相勝”說的。五行之說大概起于儒家,《荀子·非十二子篇》說子思“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可以為證。騶衍用歷史附會五德,于是陰陽五行之說遂成重要學(xué)說。到了漢朝這一派更盛。從此儒家遂成“道士的儒學(xué)”了。(看中卷第十四篇第五章。)
騶衍的地理學(xué)雖是荒誕,卻有很大膽的思想?!妒酚洝氛f他
以為儒者所謂“中國”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國名曰赤縣神州?!袊?,如赤縣神州者九,乃所謂“九州”也。于是有裨海環(huán)之。人民禽獸莫能相通者,……乃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環(huán)其外,天地之際焉。
這種地理,雖是懸空理想,但很可表示當(dāng)時理想的大膽,比那些人認(rèn)中國為“天下”的,可算得高十百倍了!
《史記·平原君傳》,《集解》引劉向《別錄》有騶衍論《辯》一節(jié),似乎不是漢人假造的。今引如下:
鄒子曰:……辯者,別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亂;抒意通指,明其所謂;使人與知焉,不務(wù)相迷也。故勝者不失其所守,不勝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辯可為也。及至煩文以相假,飾辭以相悖,巧譬以相移,引人聲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不能無害君子。
這全是儒家的口吻,與荀子論“辯”的話相同(看上篇第三章)。
參考書:
馬骕《繹史》卷一百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