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寄歐陽舍人書

唐宋八大家作品集選·曾鞏 作者:曾鞏


寄歐陽舍人書

宋仁宗慶歷六年,歐陽修為曾鞏的祖父曾致堯寫了一篇墓志銘,這封《寄歐陽舍人書》是曾鞏的答謝信。文章從銘志的價值說起,并批評了阿諛奉承墓中人的不良風氣,然后對歐陽修表示了感謝,隨后闡發(fā)了“文以載道”的主張,表達了對道德文章兼勝的贊許與追求。行文舒緩委婉而周密嚴謹,體現了曾鞏的寫作風格。

抑又思若鞏之淺薄滯拙,而先生進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顯之。(成語:屯蹶否塞。)

鞏頓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反復觀誦,感與慚并。

夫銘志之著于世,義近于史,而亦有與史異者。蓋史之于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懼后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或納于廟,或存于墓,一也。茍其人之惡,則于銘乎何有?此其所以與史異也。其辭之作,所以使死者無有所憾,生者得致其嚴。而善人喜于見傳,則勇于自立;惡人無有所紀,則以愧而懼。至于通材達識,義烈節(jié)士,嘉言善狀,皆見于篇,則足為后法。警勸之道,非近乎史,其將安近?

及世之衰,為人之子孫者,一欲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故雖惡人,皆務勒銘,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又以其子孫之所請也,書其惡焉,則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銘始不實。后之作銘者當觀其人。茍托之非人,則書之非公與是,則不足以行世而傳后。故千百年來,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銘,而傳者蓋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書之非公與是故也。

然則孰為其人而能盡公與是歟?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蓋有道德者之于惡人,則不受而銘之,于眾人則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跡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惡相懸而不可以實指,有實大于名,有名侈于實。猶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惡能辨之不惑,議之不徇?不惑不徇,則公且是矣。而其辭之不工,則世猶不傳,于是又在其文章兼勝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豈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雖或并世而有,亦或數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傳之難如此,其遇之難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謂數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銘其公與是,其傳世行后無疑也。而世之學者,每觀傳記所書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則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況其子孫也哉?況鞏也哉?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傳之之繇,則知先生推一賜于鞏而及其三世。其感與報,宜若何而圖之?

抑又思若鞏之淺薄滯拙,而先生進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顯之,則世之魁閎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誰不愿進于門?潛遁幽抑之士,其誰不有望于世?善誰不為,而惡誰不愧以懼?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孫?為人之子孫者,孰不欲寵榮其父祖?此數美者,一歸于先生。既拜賜之辱,且敢進其所以然。所諭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詳焉?

幸甚,不宣。鞏再拜。

曾鞏叩頭再次拜上舍人先生:

去年秋天,我派去的人回來,承蒙您賜予書信以及為先祖父撰寫的墓碑銘。我反復讀誦,真是又感動、又羞愧,百感交集。

說到銘志之所以能夠著稱后世,是因為它的意義與史傳相接近,但也有與史傳不相同的地方。大概史書對人的善惡都加以記載,而碑銘呢,大概是古人的功德卓著,才華橫溢,操行出眾,志氣道義高尚的人,怕后世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銘來使自己的功德顯現,有的放在家廟中,有的放置在墓穴中,其用意是一樣的。如果那是個惡人,那么有什么好銘刻的呢?這就是與史傳不同的地方。銘文的撰寫,為的是使死者沒有什么可遺憾,而生者又能借此來表達自己的尊敬之情。行善之人喜歡自己的善德善行能夠被記載,于是就會發(fā)奮使自己有所成就;而惡人沒有什么可記,就會感到慚愧和恐懼。至于博學之人,英達之士,忠義英烈,節(jié)操高尚之人,他們的善言以及出眾的行為,都能一一記載在碑銘里,稱為后人的楷模。銘文警世勸戒的作用,不與史傳相近,那么又與什么相近呢!

等到世風衰微的時候,為人子孫的,一心想要褒揚他們死去的親人而不顧事理。所以雖然是惡人,但是還是一定要立碑刻銘,以此來向后人夸耀。撰寫銘文的人既不能推辭而不寫,加上他們子孫的一再請求,如果直接寫死者的惡行,那在人情上就過不去,這種情況下,銘文就開始出現不實之辭。后代要想給死者作碑銘者,應當觀察一下作者的為人。如果托付的人不得當,那么他寫的銘文一定不公平、不合事實,也就不能夠流傳于世,傳之后代。所以千百年來,盡管上自公卿大夫下至里巷小民死后都有碑銘,但流傳于世的很少。沒有別的原因,托付的人不適當,撰寫的銘文不公正、不符合事實的緣故。

那么,怎么樣的人才能完全的公正與符合事實呢?如果不是道德道德高尚且文章高明的人是做不到的。大概高尚的人是不會接受惡人的請托而撰寫銘文的,對于一般的人也能加以辨別。而人們的品行,內心善良的人而事跡不是那么良善,也有內心奸詐而外表良善的,也有善行惡行相差懸殊而很難確指的,也有實際大于名望的,也有名過其實的。好比用人,如果道德不高尚,怎么能辨別清楚而不被迷惑,怎么能議論公允而不徇私情?能不受迷惑,不徇私情,就是公正和實事求是了。但是如果銘文的辭藻不精美,那么依然不能流傳于世,因此又要要求撰銘者的文章也好。所以說不是道德高尚而又工于文章的人是不能寫碑志銘文的,難道不是這樣嗎?

但是道德高尚而又善作文章的人,雖然有時會出現在同世,但也許有時幾十年甚至一二百年才有一個。銘文的流傳是如此之難,而遇上理想的作者更是難上加難。像先生的道德文章,真正算得上是幾百年中才有的。我祖父的言行高尚,有幸遇上先生為其撰寫公正而又實事求是的碑銘,它將會毫無疑問的流傳于當代和后世。世上的學者,每每閱讀傳記所載古人事跡的時候,看到感人之處,就常常激動得不知不覺地流下眼淚,何況是死者的子孫呢?又何況是我曾鞏呢?我追懷先祖的德行而想到碑銘所以能傳之后世的原因,就知道先生惠賜一篇碑銘將會恩澤及于我家祖孫三代。這感激與報答之情,我應該怎樣來表示呢?

我又進一步想到像我這樣學識淺薄、才能愚鈍的人,先生還提拔鼓勵我;我祖父這樣命途多乖窮愁潦倒而死的人,先生還寫了碑銘來顯揚他,那么世上那些俊偉豪杰、名不經傳之士,他們誰不愿意拜倒在您的門下?那些潛居山林、窮居退隱之士,他們誰不希望名聲流播于世?好事誰不想做,而做惡事誰不感到羞愧恐懼?當父親、祖父的,誰不想教育好自己的子孫?做子孫的,誰不想使自己的父祖榮耀于世?這種種美德,應當全歸于先生。我榮幸地得到了您的恩賜,并且冒昧地向您陳述自己所以感激的道理。來信所論及的我的家族世系,我怎敢不聽從您的教誨而加以研究審核呢?

榮幸之至,書不盡懷,曾鞏再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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