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綠林大學畢業(yè)生”自命的無惡不作的軍閥張宗昌被刺之后,全國人都說該死,連停柩于濟南安徽鄉(xiāng)祠內,都要引起安徽旅滬同鄉(xiāng)會的抗議,民意所在,可謂彰著,不過不能制裁軍閥于作惡之時,僅能泄怨于軍閥自趨末路之后,這仍是民眾力量薄弱的征象,國事之所以糟,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原因。況且即在這個軍閥已到日暮途窮的時候,倘無鄭繼成其人發(fā)憤一擊,他還得逍遙法外,來去有人迎送,開口大談時局,觀于張氏被刺后,全國人心為之一快,可見國人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而獨有鄭繼成一人出來動手(暗殺時雖有助手,但主動的是他),鄭繼成之不可及者在此。
有人說鄭繼成替他叔父報仇,不過是家族主義的遺型,固有相當?shù)睦碛?。他自己一方面承認“為國除害”,一方面也并不否認“替叔報仇”。但他“為國除害”不在他的叔父被張冤殺之前,而在他的叔父被張冤殺之后,可見他雖知張為殃民禍國的軍閥,而所以能下決心“為國除害”,還是以“替叔報仇”做重要的出發(fā)點。不過記者作這樣的分析,并不因此覺得鄭繼成之不應得我們的同情,因為他雖是“替叔報仇”,同時也“為國除害”,殺了一個國人皆曰可殺的軍閥。所以我們主張此事由法庭經(jīng)過審判手續(xù)之后,如法庭認為有罪,應由政府加以特赦。
與鄭繼成同被捕的刺客陳鳳山亦頗有“慷慨悲歌”的精神。
據(jù)鄭于事后對新聞記者說:“……獨陳鳳山誓死不下車,以余形色有異,堅詢任務,誓同生死,余含淚告之,陳亦先叔父舊人,聞余言泣數(shù)行下,愿慷慨同死……”鄭、陳雖同樣的“為國除害”,但一則發(fā)動于為叔父冤死復仇,一則發(fā)動于朋友的俠義,雖皆有其令人起敬之處,在貪生怕死,事仇若父的人們,對他們尤其應該愧死,但我們應把這種嫉惡如仇的精神擴充起來,由家族朋友復仇的狹隘的范圍,擴充到愿為全民族而犧牲的范圍,庶幾“十目所視,十手所指”,使魑魅魍魎不致恣睢橫行于光天化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