諱例第十四
隱二年:無駭帥師入極。傳:此滅也。言入,內(nèi)大惡諱也。注:明魯臣子當(dāng)為君父諱。
五年:公觀魚于棠。傳:譏遠(yuǎn)也。百金之魚,公張之。注:實譏張魚而言觀。譏遠(yuǎn)者,恥公去南面之位,下與百姓爭利,匹夫無異,故諱,使若以遠(yuǎn)觀為譏也。諸諱,主書者從實也。
考仲子之宮,初獻(xiàn)六羽。傳:譏始僭諸公也。僭諸公猶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注:前僭八佾于惠公廟,大惡不可言也。
六年:鄭人來輸平。傳:猶墮成也。狐壤之戰(zhàn),隱公獲焉。不言戰(zhàn),諱獲也。注:戰(zhàn)者,內(nèi)敗文。君獲不言師敗績,故以輸平諱也,與鞍戰(zhàn)辟內(nèi)敗文異。不地者,深諱,使若實輸平。稱人共國辭者,嫌獨惡。鄭擅獲,魯不能死難,皆當(dāng)絕之。
八年:鄭伯使宛來歸邴。傳:邴,鄭湯沐之邑也。注:甚惡鄭伯無尊事天子之心,專以歸魯,背叛當(dāng)誅。
庚寅,我入邴。傳:言入,難也。其日難也。其言我,齊亦欲之。注:魯受邴,與鄭同罪,當(dāng)誅,故為魯見重難辭。齊與鄭魯比聘會者,故以非獨我,起齊惡。齊惡起,則魯蒙欲邑,見于惡愈矣。
公及莒人盟于包來。傳:公曷為與微者盟?〔據(jù)與高徯盟諱之?!撤Q人則從不疑也。注:實莒子也。言莒子,則嫌公行微不肖,諸侯不肯隨從公盟,而公反隨從之,故使稱人,則隨從公不疑矣。隱為桓立,狐壤之戰(zhàn),不能死難,又受湯沐邑,皆諱不明,故著其不肖,因與上相起。
十年: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傳:一月而再取也,甚之也。《春秋》錄內(nèi)而略外,于外大惡書,小惡不書;于內(nèi)大惡諱,小惡書。注:明取邑為小惡,一月再取,小惡中甚者耳,故書也。明王者起,當(dāng)先自正,內(nèi)無大惡,然后乃可治諸夏大惡。因見臣子之義,當(dāng)先為君父諱大惡也。內(nèi)有小惡,適可治諸夏大惡,未可治諸夏小惡。明當(dāng)先自正,然后正人。小惡不諱者,罪薄恥輕。
桓元年:公會鄭伯于垂。鄭伯以璧假許田。傳:易之也。言假,為恭也。有天子存,諸侯不得專地也。此魯朝宿之邑也,謂之許田,諱取周田也。注:桓無尊事天子之心,專以朝宿之邑與鄭,背叛當(dāng)誅,故深諱。
十年:公會衛(wèi)侯于桃丘,弗遇。傳:公不見要也。注:時實公要之,以非禮動見拒,有恥,故諱,使若會而不相遇也。言弗遇者,起公要之。弗者,不之深也,起公見拒深。傳言公不見要者,順經(jīng)諱文?!舶福夯复髳邯q不諱,此非大惡而諱之者,正以桓弒逆之人,諸侯將誅之,下來戰(zhàn)盟惡曹是也?!?
莊五年:公會齊人、宋人、蔡人、陳人,伐衛(wèi)。傳:納朔也。不言納,辟王也。注:辟王者兵,使若伐而去。不留納朔者,所以正其義,因為內(nèi)諱。
八年: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傳:次不言俟,言俟托不得已也。注:陳蔡屬與魯伐衛(wèi)同心,又國遠(yuǎn),故因假以諱滅同姓,所以辟下言及也。加以者,辟實俟。
甲午:祠兵。傳:為久也。注:諱為久留辭,使若無欲滅同姓之意。因見出竟圍盛,非內(nèi)邑也。
夏師及齊師圍成,成降于齊師。傳:盛也。謂之成,諱滅同姓也。不言降吾師,辟之也。注:使若魯自圍之而去,成自從后降于齊師也。言及者,起魯實欲滅之。不月者,順諱文。不書盛伯出奔,深諱之。
秋,師還。傳:還,善辭也。滅同姓,何善爾?病之也,非師之罪也。注:明君之使,重在君,非師自汲汲。
九年:公及齊大夫盟于暨。傳:齊無君也。不名,諱與大夫盟也,使若眾然。
齊人取子糾殺之。傳:取之,內(nèi)辭也。脅我使我殺之也。注:以下浚洙,知脅。以稱人共國辭,知使魯殺之,深諱,使若齊自取殺之。
浚洙。傳:畏齊也。辭殺子糾也。注:諱,使若辭不肯殺子糾也。
十三年:冬,公會齊侯,盟于柯。注:劫桓公取汶陽田。不書者,諱行詐劫人也。
二十二年:丙申,及齊高徯,盟于防。傳:不言公,諱與大夫盟也。
公如齊納幣。二十三年春,公至自齊。傳:親納幣,非禮也。注:時實以淫泆,大惡不可言,故因其有事于納幣,以無廉恥為譏。不譏喪娶,舉淫為重,所以起淫者,皆以危致也。
公如齊觀社。公至自齊。注:諱淫,與親納幣同義。
二十四年:公如齊逆女。傳:親迎,禮也。注:諱淫,故使若以得禮書也。禮,諸侯既娶三月,然后夫人見宗廟;見宗廟,然后成婦禮。
二十八年:冬,筑微,大無麥禾。傳:先言筑微,后言無麥禾,諱以兇年造邑也。注:諱,使若造邑而后無麥禾者,惡愈也。
臧孫辰告糴于齊。傳:不稱使,以為臧孫辰之私行也。注:莊公享國二十八年,而無一年之蓄,危亡切近,故諱,使若國家不匱,大夫自私行糴也。
僖元年:楚人伐鄭。注:楚稱人者,為僖公諱。與夷狄交婚,故進(jìn)使若中國,又明嫁娶,當(dāng)慕賢者。
十四年: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來朝。傳:鄫子曷為使乎季姬?來朝,內(nèi)辭也,非使來朝,使來請己也。注:禮,男不親求,女不親許。魯不防正其女,乃使要遮鄫子淫泆,使來請己,與禽獸無異。故卑鄫子,使乎季姬,以絕賤之也。
二十八年:公子買戍衛(wèi),不卒戍,刺之。傳:內(nèi)辭也,不可使往也,言戍衛(wèi),遂公意也。內(nèi)諱殺大夫,謂之刺之也。注:使臣子不可使,恥深,故諱,明臣不得壅塞君命。又注:有罪無罪,皆不得專殺,故諱殺言刺。
三十一年:春,取濟(jì)西田。傳:取之曹也。不言取之曹,諱取同姓之田也。晉侯執(zhí)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諸侯,則何諱?久也。注:同姓相貪利,惡差重,恥差深。當(dāng)時不取,久后有悔,更緣前語,取之不應(yīng)以得,故當(dāng)坐取邑?!舶福杭词巩?dāng)時取之,亦坐如鞍戰(zhàn)取汶陽,圍齊取邾田自漷水,是也。此重在同姓?!?
文二年:三月,乙巳,及晉處父盟。傳:不氏,諱與大夫盟也。注:使若得其君,如經(jīng)言邾婁儀父矣。不地,起公就于晉也。日者,起公盟也。俱沒公。齊高徯不使若君、處父使若君者,親就其國,恥不得其君也。如晉,不書不致者,深諱之。
七年:公伐邾婁。三月甲戌,取須句。傳:取邑,日,內(nèi)辭也。使若他人然。注:所以深諱者,扈之盟不見序,并為取邑故。
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傳:公失序也。諸侯不可使與公盟,眣晉大夫使與公盟也。注:文公內(nèi)則欲久喪,而后不能喪娶逆祀,外則貪利取邑,為諸侯所薄賤,不見序,故深諱,為不可知之辭。不日者,順諱為善文也。
八年:公孫敖如京師,不至,復(fù);丙戌,奔莒。傳:不至復(fù)者,內(nèi)辭也,不可使往也,言如京師,遂公意也;不言出,遂在外也。注:諱,使若已行還爾,即已行當(dāng)?shù)浪?,乃言?fù),如至黃矣。諱使若從外來,不敢復(fù)還者也。日者,嫌敖罪明,則起君弱,故諱,使若無罪。
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孫敖卒于齊。注:已絕,卒之者,為后脅歸其喪,有恥,故為內(nèi)諱,使若尚為大夫。
單伯如齊,齊人執(zhí)單伯。齊人執(zhí)子叔姬。傳:道淫也,不言齊人執(zhí)單伯及子叔姬,內(nèi)辭也,使若異罪然。注:深諱,使若各以他事見執(zhí)者。不書叔姬歸于齊者,深諱,以起道淫。齊稱人者,順諱文,使若非伯討。
十五年:齊人歸公孫敖之喪。傳:不言來,內(nèi)辭。脅我而歸之,筍將而來也。注:為叔姬淫,惡魯類,故取其尸,置箯輿中,傳送而來,故諱,起其來有恥。
單伯至自齊。注:大夫不致。致者,喜患禍解也。不省去氏者,淫當(dāng)絕,使若他單伯至也。〔案:命大夫故不名,若去單言伯,則不辭?!?
十有一月,諸侯盟于扈。注:不序不日者,順上諱文,使若扈之盟,都不可知。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傳:其言來,閔之也。父母之于子,雖有罪,猶若其不欲服罪然。注:孔子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所以崇父子之親也。言齊人不以棄歸為文者,令與敖同文相發(fā)明。叔姬于文公為姊妹,言父母者,時母在堂,孝子當(dāng)伸母恩也。
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傳:入郛不書。書,動我也,內(nèi)辭也,我動焉爾。注:實為子叔姬,故動,懼失操云爾。鄉(xiāng)者不去幾,亦入我郛,故舉以起魯恥,且明兵之所鄉(xiāng),茍得其罪,則莫敢不懼。
十有六年: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傳:不見與盟也。注:為叔姬,故中見簡賤,故諱,亦所以起齊侯不肯。
夏五月,公四不視朔。傳:有疾也。自是公無疾不視朔也。有疾猶可言也,無疾不可言也。注:有疾無惡不當(dāng)書。不言有疾,欲起自是無疾不視朔也。
宣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傳:言不肯,辭取向也。注:行義為利,故諱莒。言及,明非不肯。書齊侯者,公不能獨平也。
九年:取根牟。傳:邾婁邑也。不系邾婁,諱亟也。注:屬有小君喪,邾婁子來加禮,未期而取其邑,故諱上有小君喪。而下諱取,則加禮明矣。未期年從加禮數(shù)者,猶王子虎從會葬數(shù)。
成二年:齊侯使國佐如師。注:不書獲齊侯者,內(nèi)大惡諱?!舶福贺@,則仍未獲,且如獲,亦晉郤克坐之從外言戰(zhàn)是也。注非。〕
三年:叔孫僑如帥師圍棘。傳:汶陽之不服邑也。言圍,不聽也。注:不言叛,為內(nèi)諱,不先以文德來之,而反以兵圍之,當(dāng)與圍外邑同罪。得曰取,不得曰圍。
六年:取鄟。傳:邾婁邑也。不系,諱亟也。注:諱背信亟也。屬相與為蟲牢之盟,旋取其邑,故使若非蟲牢人矣。
八年: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傳:內(nèi)辭也,脅我,使我歸之也。注:不言使,因兩為其義。諸侯不得相奪土地,晉適可來議語之,魯宜聞義自歸之耳。
癸卯,杞叔姬卒。注:棄而日卒者,為脅杞歸喪張本,使若尚為杞夫人。
九年: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傳:內(nèi)辭也,脅而歸之也。注:言以歸者,與忿怒執(zhí)人同辭,而不得專其本意,知其脅也。己棄而脅歸其喪,悖義,恥深,惡重,故使若杞伯自來逆之。
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從,乃不郊。傳: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注:當(dāng)坐盜天牲,失事天之道,故諱,若重難不得郊。
十六年:公會晉侯、齊侯、衛(wèi)侯、宋華元、邾婁人于沙隨。不見公,公至自會。傳:公不見,見大夫執(zhí)何?以致會,不恥也,公幼也。注:因公幼,殺恥為諱辭。
襄十三年:取詩。傳:邾婁之邑也。不系,諱亟也。注:背蕭魚之會,亟。
昭元年:三月,取運。傳:內(nèi)之邑也。言取,不聽也。注:與圍棘同義。
二年:公如晉,至河,乃復(fù)。傳:不敢進(jìn)也。注:乃難辭。時聞晉欲執(zhí)之,不敢往,故諱,使若河水有難而反。
四年:取鄫。傳:滅也。言取,內(nèi)大惡諱也。注:因鄫上有滅文,故使若取內(nèi)邑。
十三年: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wèi)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婁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婁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與盟,晉人執(zhí)季孫隱如以歸。公至自會。傳:公不見與盟,大夫執(zhí)何?以致會,不恥也。諸侯遂亂,反陳蔡,君子不恥不與焉。注:時晉主會,疑公如楚,不肯與公盟,故諱,使若公自不肯與盟。諸侯遂亂,雖見與,公猶不宜與也,故因為公張義。
二十三年: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復(fù)。傳:殺恥也。注:因有疾,以殺畏晉之恥。舉公者,重疾也。
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傳:非雩也,聚眾以逐季氏也。注:不書逐季氏者,諱不能逐反,起下孫,乃為所敗。
三十一年:公在乾侯。季孫隱如會晉荀櫟于蒨歷。注:公在外,無君命,所以書會以殊外,言來者從王魯錄諱亟。取邑卒大夫者,盈孫文。
三十二年:取闞。傳:邾婁邑也。不系,諱亟也。注:與取濫為亟。
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zāi)。注:立不書者,僭天子不可言,在《春秋》中猶不書。
八年:盜竊寶玉大弓。注:主書者,定公失政,權(quán)移陪臣,拘其尊卿,喪其寶玉,無以合信天子,交質(zhì)諸侯,當(dāng)絕之。不書拘季孫者,舉五玉為重。書大弓者,使若都以國寶書,微辭也。
哀六年:城邾婁葭。注:不言取者,邾婁未嘗加非于魯,而侮奪之不知足,有夷狄之行,故諱之,明惡甚。
七年:秋,公伐邾婁。八月,己酉,入邾婁,以邾婁子益來。傳:入不言伐。言伐,內(nèi)辭也。使若他人然。名,絕之,獲也。不言獲,內(nèi)大惡諱也。
八年,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傳:名,絕之,滅也。不言滅,諱同姓之滅也,力能救之而不救也。注:以屬上,力能獲邾婁,而不救曹,故責(zé)之。
齊人取讙及僤。傳:外取邑不書。書,所以賂齊也,為以邾婁子益來也。注:邾婁,齊與國,畏齊而賂之,恥甚,故諱,使若齊自取。
歸邾婁子益于邾婁,齊人歸讙及僤。注:善魯能悔過,歸邾婁子;所喪之邑,不求自得,故不言來,使若不從齊來,與歸我濟(jì)西田同文。〔案:于所善者而著之,則其惡愈著,且諱畏齊而后歸邾婁子?!?
十二年:孟子卒。傳:昭公之夫人也。稱孟子,諱娶同姓,蓋吳女也。注:昭公諱而謂之吳孟子。《春秋》不系吳者,婦人系姓不系國,雖不諱,猶不系也。不稱夫人,不言薨,不書葬,深諱之。
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注:不書諸侯者,微辭,使若天下盡會之,而魯侯蒙俗會之者,惡愈。
右內(nèi)大惡諱篡弒入公終始例
隱元年:祭伯來。傳:不言奔,王者無外。
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傳:執(zhí)之也。言伐,大之也,其地大之也。注:尊天王命,責(zé)當(dāng)死位,所在諸侯,宜赴其難。
八年:鄭伯使宛來,歸邴。庚寅,我入邴。
桓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傳:為恭也。有天子存,諸侯不得專地也。
五年:蔡人、衛(wèi)人、陳人,從王伐鄭。傳:從王,正也。注:稱人,刺王者也。天下之君,當(dāng)秉綱撮要,而親自用兵,故見其微弱,僅能從微者,猶莒稱人,則從不疑也。不使王者首,兵本不為王舉也。知實諸侯者以美得正。
莊五年:公會齊人、宋人、蔡人、陳人,伐衛(wèi)。傳:不言納朔,辟王也。
六年:王人子突救衛(wèi)。傳:王人,微也;子突,貴也;系諸人也。注:刺王者卒不能救,故為王者諱,使若遣微者為愈,因為內(nèi)殺惡。
衛(wèi)侯朔入于衛(wèi)。注:不言公子留出奔者,天子本當(dāng)絕衛(wèi),不當(dāng)復(fù)立公子留,因為天子諱微弱。
僖二十八年:公朝于王所。傳:不言天子在是,不與致天子也。
天王狩于河陽。傳:狩不書。書,不與再致天子也。注:再失禮重,故深正其義,使若天子自狩。
衛(wèi)侯鄭自楚復(fù)歸于衛(wèi)。注:言復(fù)歸者,天子歸之。名者,刺歸有罪。言自楚,諱也。天子所以陵遲者,為善不賞,為惡不誅。
宣元年:晉趙穿帥師侵柳。傳:天子之邑也。不系乎周,不與伐天子也。
成元年:王師敗績于貿(mào)戎。傳:不言敗之,王者無敵,莫敢當(dāng)也。
昭二十三年:晉人圍郊。注:與侵柳同義。
右為尊者諱
莊十三年:齊人滅遂。注:不諱者,桓公行霸,不尚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惡。
三十年:齊人降鄣。傳:紀(jì)之遺邑也。不言取,為桓公諱也。外取邑書,盡也。注:時霸功足以除惡,故為諱。言降者,能以德見歸自來服者可也。
齊人伐山戎。六月,齊侯來獻(xiàn)戎捷。傳:此蓋戰(zhàn)也。不言戰(zhàn),《春秋》敵者言戰(zhàn),桓公之與戎狄驅(qū)之爾。
閔二年:齊人遷陽。注:不為諱者,功未足以覆滅人之惡也。
僖元年,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救邢。傳:救言次,不及事也。邢已亡矣,蓋狄滅之。不言狄滅之,為桓公諱也。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桓公不能救,則桓公恥之。注:故以為諱,所以醇其能以治世自任而厚責(zé)之。
二年:城楚丘。傳:城衛(wèi)也。不言城衛(wèi),滅也。不言狄滅之,為桓公諱也。注:不系衛(wèi)者,明去衛(wèi)而國楚丘,起其遷也。不書遷與救次者,深為桓公諱,使若始時尚倉卒有所救,其后晏然無干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責(zé)之。
三年:徐人取舒。傳:言取,易也。注:不為桓諱者,刺其不救也。〔案:此猶狄滅衛(wèi),諱滅言入,正為桓公諱。傳順諱文,注非也。晉滅夏陽楚滅黃狄滅溫不諱者,國大且遠(yuǎn)量力,不責(zé)?!?
九年:宋公御說卒。傳:不書葬,為襄公諱也。注:襄公背殯出會宰周公,有不子之惡,后有征齊憂中國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惡,故諱。不書葬,使若非背殯?!舶福捍思鏋辇R桓諱,與陳侯款不書葬,為晉文諱同義?!?
十年:晉殺其大夫里克。傳:里克弒二君,不以討賊之辭言之,惠公之大夫也。不言惠公之入,晉之不言出入者,踴,為文公諱也。齊小白入于齊,則曷為不為桓公諱?桓公之享國也長,美見乎天下,故不為之諱本惡也。文公之享國也短,美未見乎天下,故為之諱本惡也。注:獻(xiàn)公殺申生。文公與惠公恐見及,出奔,不子,當(dāng)絕,還入為篡。文公功足以并掩前人之惡。故惠公入,懷公出,文公入,渾皆不書,悉為文公諱故也?;莨⑽墓霰疾粫?,非命嗣也。
十七年,滅項。傳:齊滅之。不言齊滅之,為桓公諱也。君子之惡惡也疾始,善善也樂終。桓公嘗有繼絕存亡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十九年:宋人執(zhí)滕子嬰齊。注:名者,著有罪,為襄公殺恥也。
六月,宋人、曹人、邾婁人盟于曹南,鄫子會盟于邾婁。己酉,邾婁人執(zhí)鄫子用之。注:君不會大夫。刺后會者,起實君也。地以邾婁者,起為邾婁事也。不言君者,為襄公諱也。魯本許嫁季姬于邾婁,季姬淫泆,使鄫子請己而許之。二國交忿。襄公為此盟欲和解之。既在會間,反為邾婁所欺,執(zhí)用鄫子,恥辱加宋,宋無異。故沒襄公,使若微者也。不于上地以邾婁者,深為襄公諱;上盟不日者,深順諱文,從微者例,使若下執(zhí),不以上盟為辨也。
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霍,執(zhí)宋公以伐宋。注:不為襄公諱者,守信見執(zhí),無恥。
楚人使宜申來獻(xiàn)捷。傳:不言捷乎宋,為襄公諱也。注:襄公求會楚,欲行霸,憂中國也。不用目夷之言而見詐執(zhí)伐宋,幾亡其國,故諱為沒國文,所以申善志。
二十三年:庚寅,宋公慈父卒。傳:不書葬,盈乎諱也。注:襄公本以背殯,不書其父葬。至襄公身,書葬,則嫌霸業(yè)不成,所覆者薄,故復(fù)使身不書葬,明當(dāng)以前諱除背殯,以后諱加微封。內(nèi)娶不去日略之者,功覆之也。
二十八年:陳侯款卒。注:不書葬者,為晉文諱。行霸不務(wù)教人以孝,而強(qiáng)會其孤,故深為恥之。宋襄亦背殯,不為齊桓諱者,時宋襄自會之。
文十三年:陳侯朔卒。注:不書葬,盈為晉文諱也。晉文雖霸,會人孤以尊天子,自補(bǔ)有余,故復(fù)盈為諱。
右為二伯諱
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傳:執(zhí)之也。言伐,不與夷狄之執(zhí)中國也。注:中國者禮義之國也,執(zhí)者治文也。君子不使無禮義制治有禮義,故絕不言執(zhí),正之言伐也。執(zhí)中國尚不可,況執(zhí)天子之大夫乎?所以降夷狄、尊天子為順辭。
莊十年:荊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xiàn)舞歸。傳:獲也。不言獲,不與夷狄之獲中國也。
成六年:壬申,鄭伯費卒。注:不書葬,為中國諱。蟲牢之盟約備,強(qiáng)楚伐鄭喪,不救晉又侵之,故去葬,使若非伐喪。
九年:公會晉侯、齊侯、衛(wèi)侯、鄭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惨娙赵吕?
襄二年:六月,庚辰,鄭伯睔卒。晉師、宋師、衛(wèi)甯殖侵鄭。注:不書葬者,諱伐喪。
遂城虎牢。傳:不言取,不系乎鄭,為中國諱伐喪也。
七年: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wèi)侯、曹伯、莒子、邾婁子于灊。鄭伯髡原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于操。傳:諸侯卒其封內(nèi)不地。地隱之,弒也。不言弒,為中國諱也。鄭伯將會諸侯于灊,其大夫諫曰:中國不足歸也,則不若與楚。鄭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國為義,則伐我喪,以中國為強(qiáng),則不若楚。于是弒之。注:禍由中國無義,故深諱,使若自卒。
八年:葬鄭僖公。傳:賊未討,書葬,為中國諱也。
十有二年:三月,莒人伐我東鄙,圍臺。傳:伐而言圍,取邑之辭也。注:不直言取邑者,深恥中國之無信也。
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弒其君固?!惨娙赵吕?
冬十月,葬蔡景公。傳:賊未討,書葬,君子辭也。注:君子為中國諱,使若加弒。月者,弒父比髡原恥尤重,故足諱辭。
哀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傳:吳稱子,主會也。先言晉侯,不與夷狄之主中國也。注:時吳強(qiáng)而無道,敗齊臨菑,乘勝大會中國。齊、晉前驅(qū),魯、衛(wèi)驂乘,滕、薛夾轂而趨。以諸夏之眾,冠帶之國,反背天子而事夷狄,恥甚,不可忍言,故深為諱辭,使若吳大以禮義會天下諸侯,以尊事天子,故進(jìn)稱子。實不行禮義,故序晉于上,齊桓兼舉遠(yuǎn)明近,此但舉大者,非尊天子,故不得褒也?!舶福捍艘嗥品Y梁說。〕
右為中國諱
桓二年:宋督弒其君與夷。注:督不氏者,起馮當(dāng)國??姽珡U子而反國,得正,故為之諱也。
莊元年:齊師遷紀(jì)郱鄑郚。傳:不言取,為襄公諱也。外取邑書,大之也。注:襄公將復(fù)仇于紀(jì),先孤弱,取其邑,本不為利舉,故為諱。不舉伐,順諱文。
四年:紀(jì)侯大去其國。傳:滅也,不言齊滅,為襄公諱也,復(fù)仇也。注:以復(fù)仇之義,除滅人之惡。言大去者,為襄公明義。但當(dāng)遷徙去之,不當(dāng)取而有,明亂義也。
莊二十四年:戎侵曹,曹羈出奔陳。傳:曹無大夫,何以書?賢也。三諫不從,去之,以為得君臣之義也。
二十六年:曹殺其大夫。傳:不死于曹君者也。不言曹君之滅,為曹羈諱也。不言戰(zhàn),為曹羈諱也。注:諱者,上出奔,嫌辟難,欲起其賢,又所諫者戰(zhàn)也,故為去戰(zhàn)滅之文,以致其意?!舶福河袔熋豢扇?,為曹羈張義,故取其粗者,日侵言之。〕
三十二年:公子牙卒。傳:不稱弟,殺也。不言刺,為季子諱也。季子之遏惡也,不以為國,獄緣季子之心而為之諱,誅不得辟兄,君臣之義也。不直誅而酖之,使托若以疾死然,親親之道也。
子般卒。公子慶父如齊。注:奔也。不言奔,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
僖二十一年:執(zhí)宋公以伐宋。傳:此圍也。不言圍,為公子目夷諱也。注:目夷遭難設(shè)權(quán)救君,有解圍存國免主之功,故為諱,起其事。
二十八年:衛(wèi)侯出奔楚。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wèi)子、莒子,盟于踐土。衛(wèi)侯鄭自楚復(fù)歸于衛(wèi)。晉人執(zhí)衛(wèi)侯歸之于京師。傳:衛(wèi)侯之罪,殺叔武也。不書,為叔武諱也。何賢乎叔武?讓國也。文公逐衛(wèi)侯而立叔武。叔武辭立而他人立,則恐衛(wèi)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己立,然后為踐土之會,治反衛(wèi)侯。衛(wèi)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爭之曰:叔武無罪。終殺叔武。注:明叔武治反衛(wèi)侯,欲兄享國,故為去殺己之罪,所以起其功而重衛(wèi)侯之無道。
昭二十年:曹公孫會自摐出奔宋。傳:奔未有言自者,言自畔也。不言畔,為公子喜時之后諱也。何賢乎喜時?讓國也。賢喜時,曷為為會諱?君子之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及其身,善善及子孫。賢者子孫,故君子之為諱也。注:以喜時之讓,除會之叛。
二十七年:四月,吳弒其君僚。注:不書闔閭弒其君者,為季子諱。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弒,讓國闔閭,欲其享之,故為沒其罪也。
右為賢者諱互詳褒例
釋曰:凡諱,皆有惡,即刺也。諱深則刺益深。或以強(qiáng)王義,或屈于尊親,或功足以掩其罪,或賢者與仁同過,君子因之醇加吾王心焉。溫城董君贊《春秋》曰: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室是遠(yuǎn)而。此非止言,權(quán)圣人之為文,皆如是也。今有人而干盜竊亂賊之行,未必甘受其名也。君子正其名曰盜曰賊,則亦無所逃矣;復(fù)為之微其詞,曰彼固未嘗為盜為賊也,而其心之愧恥奮發(fā)益倍,而他人之信其為盜為賊也益堅。所謂詞不迫切,意已獨至也。又有賢者,不幸而即于戾,其心方跼蹐愧赧而無所適從,君子著其跡,曰是與亂臣賊子之事同,則善意亦阻矣;復(fù)為之變其文,曰子之意非亂賊也,子之事則亂賊所樂假托者也。為之損益其事,馴致其行矯制萬端而不失其正,則其垂示至深也。故習(xí)聞《春秋》者,曰君子之諱,尊隆恩避害容身也如此,君子之強(qiáng)其國強(qiáng)諸夏也如此,君子之善善獨長也如此,而一旦事出兩可之間,差若豪厘,謬以千里,則杳冥而莫知其原。嗚呼!微言絕矣,大義能無乖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