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層只須看出文學與宗教的關系。歷史學者考察任何國之先民莫不有其宗教,后來一切學術即從先民的宗教分離獨立以產生者。這是學術進化由渾至畫的必然現象,文學亦當然不能外于此例,所以于其最初,亦包于宗教之中而為之服務?!吨芏Y春官》所謂“大司樂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都是一些宗教的作用。
在于中國古代,執(zhí)掌宗教之大權者——易言之,即是執(zhí)掌一切學術之全權者——即是巫官。劉師培謂“上古之時政治學術宗教合于一途,其法咸備于明堂”詳見其所著《古學出于官守論》,載《國粹學報》第十四期。所言極確。王國維《宋元戲曲史》言之更詳。其言云:
“歌舞之興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興也,蓋在上古之世?!薄冻Z》“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及少皞之衰,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然則巫覡之興,在少皞之前,蓋此事與文化俱古矣。
巫之事神必用歌舞?!墩f文解字五》“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像人兩裒舞形,與工同意,故《商書》言‘恒舞于宮,酣歌于室,時謂巫風’……是古代之巫,實以歌舞為職以樂神人者也”。
舞必合歌,歌必有辭。所歌的辭在未用文字記錄以前是空間性的文學;在既用文字記錄以后便成為時間性的文學。此等歌辭當然與普通的祝辭不同,祝辭可以用平常的語言,歌辭必用修飾的協(xié)比的語調,所以祝辭之不用韻語者,尚不足為文學的萌芽,而歌辭則以修飾協(xié)比的緣故,便已有文藝的技巧。這便是韻文的濫觴。
當時的歌舞,在國則為“夏”“頌”,在鄉(xiāng)則為“儺”“蠟”。
頌所以“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詩大序”故用于祭禮,而頌即為祭禮之樂章,可以用之樂歌,亦可以用之于樂舞。這在前文已明言之,所以商周的頌亦可以作為商周時代的劇詩。
商周以前并不是沒有這種劇詩。劉師培《原戲》一文謂:
“在古為‘夏’,在周為‘頌’(商亦有之)。夏,頌字并從頁,有首之象(夏字從文,并象手足)。夏樂有九(即《周禮》所謂《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械夏》,《驁夏》也),至周猶存,宗禮賓禮皆用之。蓋以歌節(jié)舞,復以舞節(jié)音,猶之今日戲曲以樂器與歌者舞相應也。后世變夏為頌,《周禮》鄭注云‘夏,頌之族類也’,而頌之作用并主形容?!?
《國粹學報》第三十四期。據是亦不能謂夏無劇詩,下過如鄭玄《詩譜序》所云“篇章泯棄”而已。
其在鄉(xiāng)間則劉氏謂:
“在國則有舞容,在鄉(xiāng)則有儺禮。(儺雖古禮,然近于戲)后世鄉(xiāng)曲偏隅,每當歲暮,亦必賽會酬神,其遺制也”。王氏亦謂:及周公制禮,禮秩百神而定其祀典,官有常職,禮有常數,樂有常節(jié),古之巫風稍殺;然其馀習猶有存者,方相氏之驅疫也,大蠟之索萬物也,皆是物也。
故子貢觀于蠟而曰,一國之人皆若狂,孔子告以張而不弛,文武不能,后人以八蠟為三代之戲禮(東坡《志林》),非過言也。
《禮郊特牲》謂“伊耆氏始為蠟”,現在關于伊耆氏的時代,很不易斷定。鄭注只云,“古天子號”,即其于《明堂位》注,亦只云,“古天子有天下之號”;孔潁達于《禮正義》謂神農,于《詩正義》謂“伊耆,神農,并與大庭為一”,《而莊子胠篋篇》論及古帝王,則又別神農與大庭為二?!兜弁跏兰o》又謂帝堯姓伊祈,故伊耆氏即帝堯。有此種種異說,固不易考定伊耆氏之為誰,但可斷言者即是蠟祭之不始于周代。王氏謂“其馀習猶有存者”則可知巫風固遠起于古初。
《周禮春官》又謂“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與其聲歌”,鄭注云,“四夷之樂:東方曰,南方曰任,西方曰株離,北方曰禁”:此雖未必可據以為即是古代四方之夷樂,但可推知古代不僅貴族有樂舞樂歌,即民間亦有之;不僅國都有樂舞樂歌,即四方偏隅之處亦有之。故由于古代民族的宗教心理而言,可以推測最古之時亦早已有韻文發(fā)生之可能。
第二層只須看出文學與音樂的關系??资稀对娬x》又申鄭氏《詩譜序》之說而謂:
“大庭,神農之別號。大庭,軒轅,疑其有詩者,大庭以還,漸有樂器;樂器之音逐人為醉,則是為詩之漸,故疑有之也?!?
此說亦未必是。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一定是先有歌辭而后有樂器。方其最初,心有所感而發(fā)為歌,于其歌時,勢必擊物以為之節(jié)?!秴问洗呵铩匪^“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闕”,或者他(們)操牛尾的作用,亦等于今人手中執(zhí)了樂杖以按拍;又或者他(們)投足的作用,亦等于今人用足尖著地以按拍。這一些雖類舞蹈的動作,實系音樂的作用。《左傳》隱公五年所謂“夫舞,所以節(jié)八音以行八風”,即可知舞有節(jié)音的作用。后人覺得單是手舞足蹈擊節(jié)按拍之不足以協(xié)和眾人的聲音,于是始漸有樂器的發(fā)明。即就樂器而言,中國的發(fā)明樂器亦很早?!抖Y明堂位》云,“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這當是最初最簡單的樂器了。當時有簡單的樂器,所以亦有簡單的韻文?!抖Y郊特牲》篇載伊耆氏蠟辭云:
“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母作,草木歸其澤。”
禮運又謂“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燔豚,污尊而杯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可知土鼓蕢桴之樂,本所以“玫其敬于鬼神”,而蠟是為田根祭,亦正是“禮之初始諸飲食”的證據。今存的蠟辭,其是否出于后人之追記或依托,又其用是否等于祝辭抑歌辭,雖皆不可得知,總之可藉以窺出文學與音樂的關系。以有歌辭以后,于是想用樂器來輔助;亦以有樂器以后,于是必用歌辭以和樂。所以我們可以說樂器因于歌辭的需要而發(fā)生,而歌辭卻又因于樂器的發(fā)明而益進步?!段男牡颀埫髟娖分^“黃帝云門,理不空弦”亦是既話樂便必有詩的意思。中國音樂的發(fā)明既很早,則當然有韻文產生之可能;至于散文則在書契未興以前,和書契方興之時;不會便有散文的成功。
(第三層是關于諺的,從略)
郭先生在《中國文學演進之趨勢》(《中國文學研究》)里說:
郭紹虞中國文學演進之趨勢。(見《中國文學研究》)風謠……于后世文學不同者,即在于后世漸趨于分析的發(fā)展,而古初只成為混合的表現,今人研究風謠所由構成的要素不外三事:
(1)語言——辭——韻文方面成為敘事詩,散文方面成為史傳,重在描寫,演進為純文學中之小說。
(2)音樂——調——韻文方面成為抒情詩,散文方面成為哲理文,重在反省,演進為純文學中之詩歌。
(3)動作——容——韻文方面成為劇詩,散文方面成為演講辭,重在表現,演進為純文學中之戲曲。
在于原始時代,各種藝術往往混合為一,所以風謠包含這三種要素,為當然的事情,即后世的文學猶且常與音樂舞容發(fā)生連帶的關系,而與音樂的關系則尤為密切。這因語言與動作之間,以音樂為其樞紐之故?!蛊湔Z言有節(jié)奏,不可不求音樂的輔助;欲使其音聲更有力量,不可不藉動作以表示:所以詩歌并言,歌舞亦并言。以音樂為語言動作的樞紐,正和以歌為詩與舞的樞紐一樣?!蹲髠鳌废骞曛^“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俞樾《茶香室經說》卷十四,不從杜注“歌詩各從義類”之說,而據《楚辭九歌》,《東君》篇,“展詩兮會舞,應律兮合篇”之語,謂“古者舞與歌必相類,自有一定之義例,故命大夫以必類”。據杜注則可知詩與歌的關系,據俞說則可明歌與舞的關系。這皆是有文字以后的情形,而仍合于無文字以前的狀態(tài)。
《呂氏春秋古樂篇》謂“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闕”,我們猶可據之以看出無文字以前的風謠,其語言,音樂,動作三種要素混合的關系。
葛天氏的時代,雖不可確知,即有無葛天氏其人,亦未易斷言。張楫《文選上林賦注》只謂為“三皇時君號”,而未明定其時代?;矢χk《帝王世紀》雖言葛天氏襲伏羲之號,但他本是造偽史有名的人,亦未可據其言以為典要。所以我們雖疑葛天伏羲諸稱,多出于后人想像的謚號,但就《呂覽》此節(jié)而言,可信此八闕之歌,尚在書契未興以前,而關于先民風謠的形制,亦可由此窺出,正不必因于不能稽考其文辭,審察其音律,研究其動作,而病為荒唐無稽之讕言。我們即就此八闕的名目而言——一曰《載民》,二曰《玄鳥》,三曰《遂草木》,四曰《奮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地功》,七曰《依地德》,八曰《總禽獸之極》——亦覺很合于初民的思想,初民所最詫為神秘而驚駭者,即是對于自然界的敬仰和畏懼;而他們所最希冀的,亦只是一些奮草木,遂五谷的事情。
《毛詩大序》論詩歌之起源,亦謂:
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fā)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此節(jié)說明這三種藝術混合的關系,更為明晰。以文學為主體,而以音樂舞蹈為其附庸;以詩歌為最先發(fā)生的藝術,而其他都較為后起:這些意思,都可于言外得之。蓋昔人思慮單純,言辭簡質雖有所感于中,而不能細密地抒發(fā)于外,所以不得不借助于其他的藝術。后來漸次進步,始漸與舞蹈脫離關系了;更進而后與音樂脫離關系了,迨到描寫的技巧更進的時候,即由音樂傳留的韻律,亦漸次可以破除了。至其依舊借助于舞蹈與音樂的地方,亦更逐漸進步,而成為更精密的體制。于是文學上的種種形式體裁與格律遂由以產生,而其源因導始于風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