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告月視朔例第十一

春秋集傳纂例 作者:陸淳


告月視朔例第十一

隱元年:春,王正月?!搽[自元年之外,余并不書正月。《穀梁》曰隱十年無正,隱不自正也;元年有正,所以正隱也?!豆颉芬馔!?

桓三年:正月。〔桓即位十八年,唯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四處有王字,馀皆無王字。趙云:王者,人倫之所系,桓無王,惡桓之滅人倫也;桓之有王,是謬增加書之也。〕

文六年: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病蹲笫稀吩撇桓骈c朔,非禮也?!斗Y梁》云猶可以已也?!呈辏合奈逶拢牟灰曀??!病斗Y梁》云以公為厭政矣?!?

襄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糙w說在下?!?

昭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泊藭r鄆潰,公無所容,寄在乾侯,既非其地,不得書居,故每歲首皆書所在也。〕三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趙子曰:天子常以今年冬,班明年正朔于諸侯;諸侯受之,每月奉月朔甲子以告于廟,所謂稟正朔也。故曰王正月,言王之所以班也,因以特牲薦,謂之告月,亦曰告朔。故《論語》云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也。文公以閏非正,不行告朔之禮,而以其朔日,但身至廟拜謁而已,故曰猶朝于廟。以此朝空廟謁,故經(jīng)文譏之。襄二十九年書公在楚者,記君之所在,且明不得告朔。此史家之常事,諸公在外多矣,悉不書者,國之常事不足備書,從省之義。此則因公正旦在遠(yuǎn),故舉此一事,以示常法也。書昭公在乾侯,其義亦同。凡君在外,不應(yīng)都廢告朔之禮,當(dāng)是執(zhí)政大臣攝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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