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記者剛把Alice Withrow Field所著的“Protection of Women and Children in Soviet Russia”看完,想撮譯蘇俄保護婦女和兒童的重要辦法,在本刊上介紹,隨后收到女青年協(xié)會編輯部送來最新出版的《蘇俄婦孺保護政策》一書,才知道已有了中文的譯本。這本書的原本是今年(一九三二)才由E. P.Dutton & Co. Inc., New York, U. S. A.出版的,著者裴爾德夫人是美國的一位社會教育家,親到俄國作三年的實際調(diào)查(一九二九至一九三一年),內(nèi)容對于托兒所的辦法敘述頗詳。譯本是由張濟川,馮雪冰和陳征帆幾位先生分任譯成,所以出書頗速(最后兩章未譯)。譯文雖不無小誤(例如托兒所的兒童系從一個月到三歲,該書把“一”個月筆誤為“六”個月,見譯本九三頁,原書一四四頁),但大體都譯得忠實,文筆亦頗暢達。無論何書,看譯文當然不及看原本來得暢快,但原本以二百四十一頁的書要賣十五圓一本,譯本只定價六角,相差就很遠了。
封建制度的社會里產(chǎn)生大家庭;資本主義制度的社會里產(chǎn)生小家庭;在社會主義化的社會里,無論男女,都成為社會化的分子,讀書有公共的圖書館,游戲休息有公共的俱樂部,吃有公共的食堂……在這種環(huán)境中,各人在經(jīng)濟上在思想上都完全獨立,各人都各有其為社會服務(wù)的工作,就是小家庭也漸漸地沒有存在的價值了。男的不再需要女的做“家奴”,女的不再需要男的做“財奴”,大家都做社會上的獨立的自由的一員。在這樣的社會里,離開必須到社會工作的母親的兒童由誰看護呢?于是托兒所占著很重要的位置。
俄國在十月革命以前,全國只有托兒所十四處,自十月革命以后,已經(jīng)開辦了一千個托兒所,據(jù)說因經(jīng)費困難,還未能大擴充,但這個方向是對的,仍有待于繼續(xù)努力而已。
裴爾德夫人說:“婦女如要和男子享受平等的權(quán)利,她們必須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因為她們不能夠一面和男人平等,一面卻須依靠她們的丈夫過活?!蓖袃核坏芘懦龐D女自食其力的障礙,而且把兒童交給專家教養(yǎng),在兒童也獲得莫大的利益。所以她又說:“托兒所不但能使許多婦女和她們的丈夫一同工作,并使兒童得到機會享受現(xiàn)代護養(yǎng)兒童的最有效的方法。”在每日由母親把孩兒交給托兒所時,第一事就是由該所醫(yī)生查驗一番,發(fā)現(xiàn)有病即醫(yī),如有傳染病即送入兒童醫(yī)院醫(yī)治,直至醫(yī)愈為止。這較之放在沒有醫(yī)學知識的母親手里妥當?shù)枚嗔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