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廖承志被認為有共黨嫌疑被捕,因他是已故黨國要人廖仲凱的兒子,又因為他的母親何香凝女士憂子舊疾復(fù)發(fā),得以保釋,而與廖同案被捕的羅敦賢、余文化二人卻被解京。
廖君在法庭上表示“不愿以其先父及母之光榮,而希冀對彼個人優(yōu)待”,何女士于廖君保釋后在談話中表示“深望軍政當局……以拯救廖先生后裔之精神,拯救全國之政治犯,俾能共赴國難”云云。他們母子的態(tài)度,都還算不錯,但在事實上廖君所得待遇異于同案被捕的人,很顯明地是由于他有了“特殊的”父親和母親。在此事發(fā)生之后,中央要人就有“擔(dān)保絕對安全”的表示。有人說倘若“民權(quán)保障”的“民”都有“特殊的”父母,民權(quán)保障運動便可無須了。公安局法律顧問律師老實的說“因廖君是先烈廖仲凱先生之子,在理論上似不致有反動行為”。人民如要獲得法律的保障,或避免“反動”的頭銜,最好設(shè)法投胎于“烈士”的家里,俾得受理論上的證明!廖的律師也很坦白,他說:“蔣委員長汪行政院長于院長宋副院長政府諸當局皆有電來營救,似廖公子移提至內(nèi)地,較為有利?!边@又不得不替無要人們“營救”的無辜被捕的平民捏一把汗!
我們對于何女士的念子情殷,固表同情,對于廖君之得保釋,亦為欣幸,不過就事論事,免不掉上面所述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