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過去的丈夫與妻子(1)

婚姻史 作者:(加)伊麗莎白·阿伯特


配 偶

1670年11月10日,加拿大魁北克城地方督察吉恩·泰倫給法國的財政部長寫了一封信:“被送到新法蘭西的年輕婦女(所謂的‘國王之女’)都結(jié)了婚,并且?guī)缀醵家褢言谢蛴凶优?,此事證明該地區(qū)具備充分的人口繁育條件。本人強烈建議那些準備(明年)到該地區(qū)來的婦女具有可觀的相貌且身強體壯,適應(yīng)當(dāng)?shù)氐膭谧鳎蛘咧辽倬邆湟恍┎俪旨覄?wù)的技能……最好由其教區(qū)牧師或原籍法官開具證明,確保她們是自由之身并適合婚配。”

信中所描述的這一野心勃勃的“配種”計劃成功地招募到了737位婦女,人稱“國王之女”,她們遠離故土法國,來到以毛皮貿(mào)易聞名的新殖民地——新法蘭西,那兒的男人數(shù)目遠超女人,所以無論是士兵、移民還是毛皮貿(mào)易商都渴望娶到老婆。大部分“國王之女”出身貧寒,半數(shù)以上的人是孤兒,除了姿容可觀與善于持家之外,不少人還能識文斷字甚至計算賬目,另外,國王還給她們每人至少50里弗的嫁妝(國庫空虛的時候例外),很快她們便找到了丈夫。

其中,19歲的凱瑟琳·保羅是法國拉羅謝爾人,嫁給了26歲的石匠兼農(nóng)夫艾蒂安·坎波,兩人生了15個孩子。來到新法蘭西時,29歲的馬杜麗娜·蒂博爾與剛剛喪偶的吉恩·米洛結(jié)婚,他是個制作精密工具的專家,與蒂博爾生了6個孩子。只有極少數(shù)的婦女做出的一些不端行為,讓計劃的贊助人失望。例如凱瑟琳·桂茜冷,其生活方式令時人不齒,還曾經(jīng)被法庭以賣淫罪判刑。她有好幾個私生子女,卻連自己與丈夫合法的婚生子女都不愿撫養(yǎng),任由別的家庭前來收養(yǎng)。然而,聲名狼藉如凱瑟琳,也不難覓得配偶,她一共離婚兩次,并很快有了第三次婚姻。如泰倫和其他法國官員所愿,身強體壯的“國王之女”們生養(yǎng)眾多,甚至連現(xiàn)代的法裔加拿大人皆是她們的直系后裔。憑借其個人品質(zhì)與技能,她們在17世紀陽盛陰衰的法屬加拿大殖民地婚姻市場上證明了自己的價值,同時也行使了選擇未來丈夫的權(quán)力?!皣踔钡谋O(jiān)護人、烏爾蘇拉修道會高級監(jiān)事瑪麗·德·蘭卡納斯嬤嬤認為,選擇夫婿之時,她們首先考慮的問題是男方是否擁有房產(chǎn)。根據(jù)較早來到新法蘭西的婦女的經(jīng)驗,沒有合適的住處,會給婚后生活造成極大的不便,直到宜居的新房建造完成之后,情況才會有所改觀。


1667年,一批“國王之女”抵達魁北克。當(dāng)?shù)毓賳T向其中地位高者致意,一旁,熱切的單身漢們在列隊歡迎新人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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