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
老子雖然看到了矛盾突出、動亂不安的社會現(xiàn)實,卻沒有,或者說不能認(rèn)識動蕩的根本原因,因此才從一個方面提出了這樣的排難解紛的設(shè)想:只給人們以口腹的飽足,卻不讓他們有競爭的目標(biāo)、欲望和心智;以為這樣人民就不會有競爭的行為,自然也就不會出現(xiàn)競爭動亂的社會了。從這種設(shè)想的具體含義看,老子主張“不尚賢”、“使民無知”,與“愚民政策”還不是一回事,他只是要人們回到一種無矛盾的“無為”境界。但是,人類社會的物質(zhì)文明和精神文明,注定都要不斷地發(fā)展提高,所以老子的這種思想方法實際上只能與歷史背道而馳,是消極的。
不尚賢[1],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2],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3],使民心不亂。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4],實其腹,弱其志[5],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翻譯】
不標(biāo)榜賢能,使人民不爭功名;不看重難得的財貨,使人民不行偷盜;不顯耀可能引起貪心的事物,使民心不被迷亂。因此圣人治理天下,總要簡化人民的思想,填飽人民的肚子,減弱人民競爭的意志,增強人民的筋骨。經(jīng)常使人民沒有知識沒有欲望,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為。能按照“無為”的辦法去做,那么天下就不會不太平了。
注釋
[1]尚賢:崇尚賢才。這在老子時代是引人注重的進(jìn)步主張。
[2]貨:財物。
[3]見:通“現(xiàn)”,現(xiàn)露,這里是顯示、炫耀的意思。
[4]虛其心:使他們心里空虛,無思無欲。
[5]弱其志:使他們減弱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