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文章
朔爾
沈括的《夢溪筆談》里,有云:“往歲士人,多尚對偶為文,穆修張景輩始為平文,當(dāng)時謂之‘古文’。穆張嘗同造朝,待旦于東華門外,方論文次,適見有奔馬,踐死一犬,二人各記其事以較工拙。穆修曰:‘馬逸,有黃犬,遇蹄而斃?!瘡埦霸唬骸腥?,死奔馬之下?!瘯r文體新變,二人之語皆拙澀,當(dāng)時已謂之工,傳之至今?!?
駢文后起,唐虞三代是不駢的,稱“平文”為“古文”便是這意思。由此推開去,如果古者言文真是不分,則稱“白話文”為“古文”,似乎也無所不可,但和林語堂先生的指為“白話的文言”的意思又不同。兩人的大作,不但拙澀,主旨先就不一,穆說的是馬踏死了犬,張說的是犬給馬踏死了,究竟是著重在馬,還是在犬呢?較明白穩(wěn)當(dāng)?shù)倪€是沈括的毫不經(jīng)意的文章:“有奔馬,踐死一犬?!?
因?yàn)橐频古f東西,就要著力,太著力,就要“做”,太“做”,便不但“生澀”,有時簡直是“格格不吐”了,比早經(jīng)古人“做”得圓熟了的舊東西還要壞。而字?jǐn)?shù)論旨,都有些限制的“花邊文學(xué)”之類,尤其容易生這生澀病。
太做不行,但不做,卻又不行。用一段大樹和四枝小樹做一只凳,在現(xiàn)在,未免太毛糙,總得刨光它一下才好。但如全體雕花,中間挖空,卻又坐不來,也不成其為凳子了。高爾基說,大眾語是毛胚,加了工的是文學(xué)。我想,這該是很中肯的指示了。
(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