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適應于奴隸所有者社會的經(jīng)濟構成之上層建筑諸形態(tài)
隨著氏族制度急劇的崩潰,和奴隸所有者社會之繼起,即階級社會的出現(xiàn),奴隸制生產(chǎn)的發(fā)展,引起社會經(jīng)濟基礎的變革,這一基礎的變革,隨著就變革了社會的意識形態(tài)。由于生產(chǎn)上奴隸勞動之廣泛使用,對氏族社會生產(chǎn)技術和對自然認識的各項實踐知識,都逐漸提高,如古代希臘羅馬的這一時代,海外商業(yè)的發(fā)達,不但擴大地理的知識,而且也促進天文,算術及其他科學的發(fā)展。在人類實踐生活各方面之知識的積蓄,都漸次豐富起來,在這一基礎上,就決定了當時希臘人意識發(fā)展,要沖破氏族社會所能包容的限度。而且從奴隸集團之現(xiàn)實勞動的等等上,對客觀認識,產(chǎn)生出打破“神秘主義”的現(xiàn)實的唯物的意識形態(tài)。
另一方面,奴隸所有者社會是人類社會之“第一次階級大分裂”,由于人類在實踐生活上之階級分裂,因而反映在意識上,也就表現(xiàn)為對立的形態(tài)。如在這一時代希臘的意識形態(tài),已經(jīng)構成了一個有體系的宇宙觀,一方面如海拉克利特(紀元前五三五——前四七五)等他們已經(jīng)看出世界過程的本質(zhì),是在發(fā)生與消滅的永久變化中,這充分地反映出奴隸社會與進步的工商業(yè)分子的意識。另一方面,如畢伐戈和伊利亞學派,則更明白地反映出當時反動的土地領有者貴族以及與貴族勾結的反動的奴隸所有者集團的利益,而開始把人類意識從現(xiàn)實的唯物的方面,轉向脫離現(xiàn)實的方面去了。不過,在究極上,把動的世界觀,轉到靜的世界觀,又是這兩派所共同達到的結論,這又恰恰反映著奴隸制度時代肉體勞動與精神勞動之分裂的事實。
在波斯戰(zhàn)爭獲得勝利以后的希臘(紀元前五世紀下半期),它已經(jīng)成了古代世界貿(mào)易的中心,家長制的,和自然經(jīng)濟的關系,已經(jīng)完全被摧毀了,隨著奴隸與奴隸所有者的斗爭之加強,奴隸所有者社會的矛盾,也日益尖銳化了。在這種客觀條件之下,反映出來的人類的意識形態(tài),便是把以前人類自然的注意,轉向對人類社會制度的注意,并且更鮮明地形成了唯物論與觀念論的對立。如德謨克利特的哲學,他把古代希臘的唯物論,作了進一步的發(fā)展,這就正因為它是反映著當時奴隸主階級中工商業(yè)階層的利益。反之柏拉圖的哲學,卻反映著當時行將沒落的雅典反動貴族的意識。所以他的唯物論也就浸透了宗教的意識,認為神的觀念是最高幸福的觀念,并且把觀念分成嚴格的“教級制”,這種“教級制”,是與柏拉圖所代表的奴隸主的政治見解相適應的。
隨著奴隸所有者社會的危機之進一步的發(fā)展,一部分唯物論者如伊辟鳩魯及其信徒魯卡列提斯,則反映出當時進步的自由民的意識,另一方面,亞里士多德及其以后散布在希臘羅馬的無數(shù)學派,則已趨向于公開的神秘主義,并且把倫理與藝術的問題,放在哲學的首要地位,更明顯地反映著行將沒落的奴隸主頹廢與腐化的生活,展開了中世紀封建主義的萌芽。
奴隸所有者社會的意識形態(tài),在中國殷代也一樣的表現(xiàn)過,不過因為歷史文獻的湮沒,不能有系統(tǒng)的考察出來,但是從甲骨文字中,從易卦爻中,從《尚書》的殷代記載中,以及從各種傳說神話的記載中,我們都可以看出作為這一時代的生活反映之意識形態(tài):一方面,已經(jīng)表現(xiàn)出從原始的“萬物有靈”的平等觀念轉化為“一神崇拜”的等級觀念,把“人的階級”反映為“神的階級”;另一方面,又已經(jīng)表現(xiàn)出把原始的靈魂之一般存在,轉化為只有貴族的靈魂才存在,因為奴隸在這一時代,實際上就是被當做一種“物”的使役,由于他們被看成為沒有“人格”,因而也就沒有“鬼格”,這又恰恰反映著階級統(tǒng)治之伸延,即由奴隸所有者的崇拜伸延到奴隸所有者的祖先——死的奴隸所有者——之崇拜同時,又把奴隸所有者的祖先的崇拜,結合于至尊的天帝之“一神崇拜”,即以奴隸所有者的祖先,配享于天帝,而構成古代階級的宗教。
由此他們把一個世界分成兩個世界,即“人類的世界”與“神的世界”,——自然,神的世界便是人的世界之反映。在人的世界中的“帝”與“王”,便反映為神的世界之中的“天”與“帝”。而且人的世界上的統(tǒng)治者的僧侶,除了負有統(tǒng)治人類的使命以外,還負有溝通“天人交際”的任務。他們一切的行為,都是“恪遵天命”,“天”與“帝”,不但統(tǒng)治神的世界,而且也支配人的世界,因而“天”與“帝”便構成階級政治的執(zhí)行工具,充任奴隸所有者貴族僧侶的階級宗教的主神,從“萬靈平等”轉化到“一神至尊”了。
陶希圣不理解這一秘密,很輕松的把奴隸與奴隸所有者間的斗爭,就隱蔽在所謂“教權”與“王權”的術語下面。自然,——我們也不相信,陶希圣會不知道,在當時的宗教,是奴隸所有者用以統(tǒng)治奴隸的工具,奴隸貴族與僧侶之間,決不會根本的對立;但是為了否定這一時代曾有階級斗爭之存在,所以不能不把奴隸所有者與其自己的意識形態(tài)對立起來,從而不能不說:“在商族乃是教權與王權的斗爭?!?
到殷代末期,隨著社會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而引起生產(chǎn)力與生產(chǎn)關系的矛盾,使奴隸社會內(nèi)部的矛盾尖銳化,因而在加緊對其從屬各氏族的剝削情形之下,又引發(fā)了種族間的矛盾。而揚起那以周族為首的反殷族奴隸所有者統(tǒng)治的革命運動,《易經(jīng)》的卦辭和爻辭,就恰恰反映出這一變革時代之革命的意識形態(tài)。他們開始從變動的觀點去認識自然現(xiàn)象——天地山澤水火風電,從它們之相互對立的矛盾中,去認識它們的變動;同時又從變動的觀點上,把社會制度歸結為“否”與“泰”之對立,去說明社會諸關系,這正反映出當時現(xiàn)實社會中階級對立銳化的情境。然而胡適卻說:“至于《易經(jīng)》更不能作上古哲學史料,《易經(jīng)》除去十翼,只剩得六十四卦,六十四條卦辭,三百八十四條爻辭,乃是一部卜筮之書,全無哲學史料可說?!焙m這種小心翼翼的治學態(tài)度,我們是非常欽佩,但是如果因為《易經(jīng)》是“一部卜筮之書”,就認定“全無哲學史料可說”,我們倒認為這不是胡適選擇哲學史料過于嚴格,而是胡適不懂得哲學。因為所謂哲學,不過是當時人類的生活的一種反映,殷代的人類,他們還沒有胡適那樣“美國式的科學頭腦”,他們遇事要通過卜筮,這正是反映當時人類的愚昧生活。當時人類之相信卜筮,就正如幾千年后的胡適不相信卜筮一樣,同是生活的反映,同是人類一種意識形態(tài)的表現(xiàn),也就同是哲學。胡適如果因為《易經(jīng)》是“卜筮之書”而遂摒諸中國古代哲學之外,那我們就不知道胡適的“哲學”是作何解釋。假若幾千年后有人說“胡適的大著是一種實驗主義之書,全無哲學史料可說”,那不是太冤屈了他們自己的祖先吧。
不過隨著周族封建國家之建立,這種動的歷史觀,就轉化為靜的歷史觀,所謂“天地交”而泰,“陰陽交”而和,一切對立,都妥協(xié)了。并且從“往來不窮謂之通”的原理上,一切又變成永恒的了。再進而把這些妥協(xié)與永恒的原理,轉化為形而上的觀念論,如“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諸天下之民謂之事業(yè)”。這一觀念的意識形態(tài),便作了后來周代新興封建領主階級的哲學——儒教——的中心思想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