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儒家思想(其五)(荀子)

先秦政治思想史 作者:梁啟超


儒家思想(其五)(荀子)

荀子與孟子,同為儒家大師,其政治論之歸宿點全同,而出發(fā)點則小異。孟子信性善,故注重精神上之擴充。荀子信性惡,故注重物質上之調劑。荀子論社會起原,最為精審。其言曰:

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生有氣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王制》)

此言人之所以貴于萬物者,以其能組織社會。社會成立,則和而一,故能強有力以制服自然。社會何以能成立?在有分際。分際何以如此其重要?荀子曰:

萬物同宇而異體,無宜而有用為人(王念孫曰:為讀曰于,古同聲通用,言萬物于人雖無一定之宜,而皆有用于人),數(shù)也。人倫并處,同求而異道,同欲而異知,生也(王念孫曰:生讀為性),皆有可也。知愚同,所可異也。知愚分,勢同而知異。行私而無禍,縱欲而不窮,則民心奮而不可說也。……天下害生縱欲,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x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莫若明分使群矣。(《富國》)

又曰:

禮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yǎng)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禮論》)

又曰:

分均則不偏(案:當作遍),勢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shù)也。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楊注云:澹讀為贍)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是養(yǎng)天下之本也?!稌吩唬骸熬S齊非齊”,此之謂也。(《王制》)

此數(shù)章之文極重要,蓋荀子政論全部之出發(fā)點。今分數(shù)層研究之。第一層,從純物質方面說,人類不能離物質而生活,而質不能為無限量的增加,故常不足以充饜人類之欲望。(欲多物寡,物不能贍。)第二層,從人性方面說,孟子言“辭讓之心人皆有之”。荀子正與相反,謂爭奪之心,人皆有之。(縱欲而不窮,不能不爭。)第三層,從社會組織動機說,既不能不為社會的生活(離居不相待則窮),然生活自由的相接觸,爭端必起。(群而無分則爭。)第四層,從社會組織理法說,惟有使各人在某種限度內為相當?shù)南碛?,庶物質分配不至竭蹶。(以度量分界,養(yǎng)人之欲,給人之求。)第五層,從社會組織實際說,承認社會不平等(有貧富貴賤之等,維齊非齊),謂只能于不平等中求秩序。

生活不能離開物質,理甚易明。孔子說“富之教之”,孟子說“恒產(chǎn)恒心”,未嘗不見及此點。荀子從人性不能無欲說起,由欲有求,由求有爭,因此不能不有度量分界以濟其窮。剖析極為精審,而頗與唯物史觀派之論調相近,蓋彼生戰(zhàn)國末受法家者流影響不少也。荀子不承認“欲望”是人類惡德,但以為要有一種“度量分界”,方不至以我個人過度的欲望,侵害別人分內的欲望。此種度量分界,名之曰禮。儒家之禮治主義,得荀子然后大成,亦至荀子而漸滋流弊,今更當一評騭之?!斗挥洝吩疲?

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jié)文以為民坊者也。

“人之情”固不可拂,然漫無節(jié)制,流弊斯滋。故子游曰:

有直道而徑行者,夷狄之道也。禮道則不然,人喜則斯陶,斯陶詠,詠斯猶(鄭注:猶當為搖聲之誤也),猶斯舞,慍斯戚,戚斯嘆,嘆斯辟(鄭注:辟拊心也),辟斯踴矣。品節(jié)斯,斯之謂禮。(《檀弓》)

禮者,因人之情欲而加以品節(jié),使不至一縱而無極,實為陶養(yǎng)人格之一妙用。故孔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庇衷唬骸肮Ф鵁o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通觀《論語》所言禮,大率皆從精神修養(yǎng)方面立言,未嘗以之為量度物質工具。荀子有感于人類物質欲望之不能無限制也,于是應用孔門所謂禮者以立其度量分界(此蓋孔門弟子早有一派,非創(chuàng)自荀子,特荀子集其大成耳),其下禮之定義曰:

禮者,斷長續(xù)短,損有余益不足,達愛敬之文,而滋成行義之美者也。(《禮論》)

斷長續(xù)短,損有余益不足云者,明明從物質方面說,故曰:

人之情,食欲有芻豢,衣欲有文繡,行欲有輿馬,又欲夫余財蓄積之富也。然而窮年累世不知不足(楊注云:當為不知足),是人之情也。今人之生也,方知蓄雞狗豬彘,又畜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余刀布,有囷窌,然而衣不敢有絲帛。約者有筐篋之藏,然而行不敢有輿馬。是何也?非不欲也,幾不(王念孫謂:此二字涉下文而衍)長慮顧后而恐無以繼之故也?!穹蛲瞪鷾\知之屬,曾此而不知也。糧食大侈,不顧其后,俄則屈安窮矣。(楊注云:安,語助也,猶言屈然窮。案:荀子書中安字或案字多作語助辭用。)是其所以不免于凍餓操瓢囊為溝壑中瘠者也。況(案:況當訓譬)夫先王之道仁義之統(tǒng)詩書禮樂之分乎。彼固天下之大慮也,將為天下生民之屬長慮顧后而保萬世也……(《榮辱》)

荀子以為人類總不容縱物質上無壑之欲,個人有然,社會亦有然。政治家之責任,在將全社會物質之量,通盤籌算,使人人不至以目前“太侈”之享用,招將來之“屈窮”。所謂“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也。其專從分配問題言生計,正與孟子同,而所論比孟子尤切實而縝密。然則其分配之法如何?荀子曰:

夫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則從人之欲,則勢不能容,物不能贍也。故先王案為之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愨(俞樾曰:愨當作穀聲之誤也)祿多少厚薄之稱?!驶虻撎煜露蛔砸詾槎?,或監(jiān)門、御旅、抱關擊柝而不自以為寡,故曰:斬(劉臺拱曰:斬讀如儳。《說文》“儳儳,互不齊也?!保┒R,枉而順,不同而一。(《榮辱》)

荀子所謂度量分界:(一)貴賤,(二)貧富(《王制》篇所說),(三)長幼,(四)知愚,(五)能不能。以為人類身分、境遇、年齡、材質上萬有不齊,各應于其不齊者以為物質上享用之差等,是謂“各得其宜”,是謂義。將此義演為公認共循之制度,是謂禮。荀子以為持此禮義以治天下,則

以治情則利,以為名則榮,以群則和,以獨則足。(《榮辱》)

是故孔子言禮專主“節(jié)”(《論語》所謂不以禮節(jié)之亦不可行),荀子言禮專主“分”。荀子以為只須將禮制定,教人“各安本分”,則在社會上相處,不至起爭奪(以群則和),為個人計,亦可以知足少惱(以獨則足)。彼承認人類天然不平等,而謂各還其不平等之分際,斯為真平等。故曰:“維齊非齊”。然則荀子此說之價值何如?曰:長幼、知愚、能不能之差別,吾儕絕對承認之。至于貴賤貧富之差別,非先天所宜有,其理甚明。此差別從何而來?惜荀子未有以告吾儕。推荀子之意,自然謂以知愚能不能作貴賤貧富之標準。此說吾儕固認為合理,然此合理之標準何以能實現(xiàn)?惜荀子未能予吾儕以滿意之保障也。以吾觀之,孔子固亦主張差等,然其所謂差等者與后儒異??鬃幼⒅亍坝H親之殺”,即同情心隨其環(huán)距之遠近而有濃淡強弱,此為不可爭之事實。故孔子因而利導之,若夫身分上之差等,此為封建制度下相沿之舊,孔子雖未嘗竭力排斥,然固非以之為重。孔門中子夏一派,始專從此方面言差等。而荀子更揚其波,《禮論》篇中歷陳天子應如何,諸侯應如何,大夫應如何,士應如何,庶人應如何,《戴記》中《禮器》、《郊特牲》、《玉藻》等篇,皆同此論調,龂龂于貴賤之禮數(shù)。其書出荀子前抑出其后,雖未能具斷,要之皆荀子一派之所謂禮,與孔子蓋有間矣。

荀子生戰(zhàn)國末,時法家已成立,思想之互為影響者不少,故荀子所謂禮,與當時法家所謂法者,其性質實極相逼近。荀子曰:

禮豈不至矣哉。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損益也?!世K墨誠陳矣,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矣,則不可欺以輕重;規(guī)矩誠設矣,則不可欺以方圓;諸子審于禮,則不可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規(guī)矩者方圓之至,禮者人道之極也。(《禮論》)

法家之言曰:“有權衡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長短,有法度者不可誣以詐偽?!保R總《意林》引《慎子》)兩文語意若合符節(jié),不過其功用一歸諸禮一歸諸法而已。究竟兩說誰是耶?吾寧取法家。何也?如荀子說,純以計較效率為出發(fā)點,既計效率,則用禮之效率不如用法,吾敢昌言也。法度嚴明,詐偽不售,吾能信之,謂“審禮則不可欺以詐”,則禮之名義為人所盜用,飾貌而無實者,吾儕可以觸目而舉證矣。故荀子之言,不徹底之言也。慎子又曰:“一兔走,百人追之;積兔于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避髯又苑盅远Y,其立腳點正與此同。質言之,則將權力之爭奪變?yōu)闄嗬J定而已。認定權利以立度量分界,洵為法治根本精神。揆諸孔子所謂“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者,恐未必然也。

復次,禮為合理的習慣,前既言之矣。欲使習慣常為合理的,非保持其彈力性不可;欲保持其彈力性,則不容有固定之條文。蓋必使社會能外之順應環(huán)境,內之浚發(fā)時代心理,而隨時產(chǎn)出“活的良習慣”,夫然后能合理。其機括在個性與個性相摩,而常有偉大人物,出其人格以為群眾表率,群眾相與風而習焉,反是則“眾以為殃”,斯則所謂禮矣。(孔子常言君子,君子即指有偉大人格可以為群眾表率者。如“君子篤于親,則民興于仁”、“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等,皆當如是解。)《易傳》曰:“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蔽安痪搿惫省耙恕薄4硕Y之所以可尊也。荀派之言禮也不然,其說在“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損益”。吾聞之孔子矣,“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論語》)。未聞以莫能損益為禮之屬性也。荀派所以以此言禮者,蓋由當時法家者流,主張立固定之成文法以齊壹其民,其說壁壘甚堅,治儒術者不得不提出一物焉與之對抗。于是以己宗夙所崇尚之禮充之,于是所謂“禮儀三百威儀三千”者,遂成為小儒占畢墨守之寶典,相與致謹于繁文縟節(jié)。兩《戴記》所討論之禮文,什九皆此類也。他宗非之曰:“累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保ā赌印し侨濉菲┴M不以是耶?吾儕所以不滿于法治主義者,以其建設政治于“機械的人生觀”之上也。如荀派之所言禮,則其機械性與法家之法何擇?以《大清通禮》比《大清律例》、《大清會典》,吾未見《通禮》之彈力性能強于彼兩書也,等是機械也。法恃國家制裁,其機械力能貫徹;禮恃社會制裁,其機械力不貫徹。故以荀派之禮與法家之法對抗,吾見其進退失據(jù)而已。要而論之,無論若何高度之文化,一成為結晶體,久之必僵腐而蘊毒。儒家所以不免有流弊為后世詬病者,則由荀派以“活的禮”變?yōu)椤八赖亩Y”使然也。雖然,凡荀子之言禮,仍壹歸于化民成俗,與孔子提高人格之旨不戾。此其所以為儒也。

儒家言禮,與樂相輔,二者皆陶養(yǎng)人格之主要工具焉。荀子言樂,精論最多,善推本于人情而通之于治道。(《荀子·樂論》篇與《小戴記》中之《樂記》,文義相同者甚多,疑《樂記》本諸荀子也。)其言曰: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fā)于聲音,形于動靜……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jié)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氣無由得接焉……

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故樂行而志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故樂者所以道樂也……樂行而民鄉(xiāng)方矣。(《樂論》)

此言音樂與政治之關系,可謂博深切明?!懊郎葡鄻贰币徽Z,實為儒家心目中最高的社會人格,社會能如是,則天下之平,其真猶運諸掌也。(孔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美善合一,是孔子理想的人格。)故儒家恒以教育與政治并為一談,蓋以為非教育則政治無從建立,既教育則政治自行所無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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