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政論之生不能離了他的地方人民性,是從古到今再顯明沒有的事情。例如放任經(jīng)濟(jì)論之起于英,十八世紀(jì)自由論之起于法,國家論及國家社會論起于德,所謂“拜金主義”者之極盛于美,都使我們覺得有那樣土田,才生那樣草木。中國在春秋戰(zhàn)國間東西各部既通而未融,既混而未一,則各地政論之起,當(dāng)因地域發(fā)生很不同的傾向,是自然的事。戰(zhàn)國時風(fēng)氣最相反的莫如齊秦,一以富著,一以強稱;一則寬博,一則褊狹;一則上下靡樂,一則人民勇于公戰(zhàn);一則天下賢士皆歸之,一則自孝公以來即燔滅詩書(見《韓非子·和氏》篇)。齊則上下行商賈之利,秦則一個純粹的軍國家,齊之不能變?yōu)榍?,猶秦之難于變?yōu)辇R。秦能滅齊而不能變其俗,秦地到了漢朝,為天下之都,一切之奢侈皆移于關(guān)中,而近秦之巴蜀,山鐵之富甲于世間,然后其俗少變,然關(guān)西猶以出將著聞。(時諺:“關(guān)東多相,關(guān)西多將?!保┰谶@樣的差異之下,齊晉各有其不同的政治,亦即各有其政論是應(yīng)該的。
但秦在繆公一度廣大之后,連著幾代不振作,即孝公令中所謂“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者。及獻(xiàn)孝兩世,然后又有大志于中國,而關(guān)東賢士,因秦地自然之俗而利導(dǎo)之,如衛(wèi)鞅。不有關(guān)東賢士,無以啟秦地之質(zhì),不有秦地之質(zhì),亦無以成關(guān)東賢士之用。此樣政治之施用在秦,而作此樣政論者則由三晉。晉在初年亦全是一個軍國家,和東方諸侯不同,和秦國歷代姻戚,邊疆密邇,同俗之處想必甚多。即如晉國最大之趙孟,本是秦之同宗,晉之大夫出奔,每至于秦。晉在后來既強大,且富庶,漸失其早年軍國的實在。既分為三之后,只有趙國沿保持早年的武力。韓、魏地富中國,無土可啟(魏始有上郡,后割于秦,遂失邊境),有中土之侈靡可學(xué),遂為弱國。在不能開富不能啟土范圍之內(nèi),想把國家弄得強且固,于是造成一種官術(shù)論,即所謂中子之學(xué),而最能實行這些官術(shù)論者,仍然是秦。
所以戰(zhàn)國時的政治論,略去小者不言,大別有東西兩派。齊為東派,書之存于后者有《管子》《晏子》。這個政論的重要題目是:如何用富而使人民安樂,如何行權(quán)而由政府得利,如何以富庶致民之道德,如何以富庶戒士卒之勇敢,如何富而不侈,如何庶而不淫。《管子》書中論政全是以經(jīng)濟(jì)為政治論,《晏子》書論政全是以杜大國淫侈為政體論。返觀韓魏官術(shù)之論,及其行于秦國之跡,則全不是這些話,富國之術(shù),只談到使民務(wù)本事,而痛抑商賈之操縱,執(zhí)法立信,信賞必罰,“罰九賞一”,“燔滅詩書”,重督責(zé)而絕五蠹(《商君書》作“六虱”)。蓋既富之國,應(yīng)用其富,而經(jīng)濟(jì)政策為先(齊既衰之國,應(yīng)強其政,而刑名之用為大(韓魏);新興之國,應(yīng)成一種力大而易使之民俗,以為兼并之資,而所謂商君之法者以興。這便是《管子》《晏子》書對于《商君》《韓非》書絕然不同的原因。
管晏商韓四部書都很駁雜,須待下篇論諸子分析時詳說,此處但舉齊學(xué)晉論幾個重要分素。
齊學(xué) 《管子》書沒有一個字能是管子寫的,最早不過是戰(zhàn)國中年的著作,其中恐怕有好些是漢朝的東西。今姑以太史公所見幾篇為例,《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之旨要,太史公約之云:
管仲既任政相齊,以區(qū)區(qū)之齊在海濱,通貨積財,富國強兵,與俗同好惡。故其稱曰:“倉廩實而知禮節(jié),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與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zhuǎn)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quán)衡?;腹珜嵟偌?,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zé)包茅不入貢于周室?;腹珜嵄闭魃饺郑苤僖蚨钛嘈拚俟?。于柯之會,桓公欲背曹沫之約,管仲因而信之。諸侯由是歸齊。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
輕重權(quán)衡《管子》書中言之極詳,現(xiàn)在不舉例。《管子》書中義,譎中有正,變中有常,言大而夸,極多絕不切實用者,如《輕重戊》一段,思將天下買得大亂,而齊取之。齊雖富,焉能這樣?這固全是齊人的風(fēng)氣。然其要旨皆歸于開富源以成民德,治民對鄰,皆取一種適宜的經(jīng)濟(jì)政策?!蛾套印窌牟缮醺撸惲x除貶孔丘外,皆與儒家義無相左處。齊人好諫,好以諷辭為諫,晏子實淳于髡所慕而為其隱語諷辭者(見《史記》),齊人后來且以三百篇為諫書。
三晉論 齊雖那樣富,“泱泱乎大國風(fēng)”,但其人所見頗鄙,大有據(jù)菑萊而小天下之意。孟子每言齊人所見不廣,妄以自己所有為天下先,如云,“子誠齊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若晉則以密邇東西周之故,可比齊人多知道天下之大,歷史之長,又以歷為百余年中國伯主,新舊獻(xiàn)典,必更有些制作,故三晉政論當(dāng)不如齊國之陋,然又未免于論術(shù)多而論政少,或竟以術(shù)為政。關(guān)于刑名之學(xué)之所起,《淮南·要略》說得很好:
申子者,韓昭侯之佐。韓、晉之別國也。地激民險,而介于大國之間。晉國之故禮未滅,韓國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后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后相繆,百官背亂,莫知所用:故刑名之書生焉。(此言亦見《韓子·定法》篇,《韓子》書不出一人手,不知此言是誰抄誰者。)
申子刑名之學(xué)用于秦晉,用于漢世,此種官術(shù)自其小者言之,不過是些行政之規(guī),持柄之要。申子書今雖不可見,然司馬子長以為“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實”。大約還沒有很多的政治通論。不過由綜核名實發(fā)軌,自然可成一種溥廣的政論。所以韓子之學(xué),雖許多出于名實之外,然“引繩墨,切事情”,亦即名實之推廣,不必因狹廣分申、韓為二,兩人亦皆是韓地的地道出產(chǎn)。申子書今佚,然故書所傅申子昭侯事,頗有可引以證其作用者。
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為學(xué)于子者,欲以治國也。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術(shù)乎?已其行子之術(shù),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申子乃辟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
昭侯有敝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賜左右而藏之?!闭押钤唬骸拔崧劽髦鲪垡伙A一笑,顰有為顰,笑有為笑。今袴豈特顰笑哉?吾必待有功者!”(上兩事見《韓子》《說苑》等,文從《通鑒》所引。)
《韓非子》的雜篇章多是些申申子之意者,但韓非政論之最精要處在《五蠹》《顯學(xué)》兩篇,這是一個有本有末的政論,不可僅把他看做是主張放棄儒墨文學(xué)俠士者?!讹@學(xué)》已抄在前篇,《五蠹》文長,不錄。
《商君書》純是申韓一派中物,《靳令》篇言“六虱”,即《韓子》中“五蠹”之論。商君決不會著書,此書當(dāng)是三晉人士,因商君之令而為之論?!俄n非子》說家有其書,則托于商君之著書,戰(zhàn)國末年已甚流行,《韓非子》議論從其出者不少。
我們現(xiàn)在可以申韓商君為一派,而以為其與齊學(xué)絕不同者,《韓非子》書中有顯證。
(《定法》第四十三)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國?”應(yīng)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于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yǎng)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shù),而公孫鞅為法。術(shù)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zé)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zhí)也。法者,憲令著于官府,賞罰必于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君無術(shù)則弊于上,臣無法則亂于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同篇下文又云)二子之于法術(shù),皆未盡善也。
(《難二》第三十七)景公過晏子,曰:“子宮小,近市,請徙子家豫章之圃?!标套釉侔荻o曰:“且嬰家貧,待市食而朝暮趨之,不可以遠(yuǎn)。”景公笑曰:“子家習(xí)市,識貴賤乎?”是時,景公繁于刑。晏子對曰:“踴貴而履賤?!本肮唬骸昂喂剩俊睂υ唬骸靶潭嘁??!本肮烊蛔兩唬骸肮讶似浔┖??”于是損刑五?;蛟唬骸瓣套又F踴,非其誠也,欲便辭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當(dāng),無多;不當(dāng),無少。無以不當(dāng)聞,而以太多說,無術(shù)之患也。敗軍之誅以千百數(shù),猶北且不止,即治亂之刑如恐不勝,而奸尚不盡。今晏子不察其當(dāng)否,而以太多為說,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今緩刑罰,行寬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為治也?!?
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恥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國之恥也。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胡其善?!币虬l(fā)倉囷,賜貧窮,論囹圄,出薄罪。處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復(fù)遺冠乎?”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恥于小人,而生桓公之恥于君子矣!使桓公發(fā)倉囷而賜貧窮,論囹圄而出薄罪,非義也,不可以雪恥使之而義也?;腹蘖x,須遺冠而后行之,則是桓公行義,非為遺冠也。是雖雪遺冠之恥于小人,而亦遺義之恥于君子矣。且夫發(fā)囷倉而賜貧窮者,是賞無功也;論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誅過也。夫賞無功則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誅過則民不懲而易為非。此亂之本也,豈可以雪恥哉?”
按,上段必是當(dāng)時流行《晏子諫書》中一節(jié),下段必是當(dāng)時流行《管子》書中一節(jié),所謂“因禍以為福,轉(zhuǎn)敗以為功”者,為韓子學(xué)者皆不取此等齊人政論。
今本管、韓書中皆多引用《老子》文句處,《管子》在漢志中列入道家,而太史公以為申韓皆原于道德之義。按,此非戰(zhàn)國末年事,此是漢初年編輯此類篇章者加入之采色,待下篇論諸子文籍分析時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