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所說的應用文改良十三樣,弟樣樣贊成。
獨秀1917年7月1日
附:錢玄同致陳獨秀
獨秀先生鑒:
弟自讀胡適之先生之《文學改良芻議》即擬撰一文,題為《論應用之文亟宜改良》,兩月以來,執(zhí)筆欲寫者數(shù)次,皆以校課太多,忙忙碌碌于編纂講義而閣起。茲先將改革之大綱十三事函告如下。
1.以國語為之。
2.所選之字,皆取最普通常用者,約以五千字為度(此數(shù)一時不能說定)。
3.凡一義數(shù)字者(指意義用時完全一樣,毫無差異者言),止用其一,亦取最普通常用者。
4.關于文法之排列,制成一定不易之“語典”,不許倒裝移置。(中國字無語尾變化,若排列法無一定,必致主賓倒置,使觀之者不能得正確之解釋。故如“室于怒,市于色”、“昧雉彼視”等句法,必當嚴行禁絕。)
5.書札之款或稱謂,務求簡明確當,刪去無謂之浮文。〔如“辰維”、“忭頌”、“賤軀托?!薄ⅰ暗麻T集慶”種種肉麻可笑之句,必當刪除,固無論矣。即如“閣下”、“足下”、“左右”、“執(zhí)事”、“臺安”、“道安”、“鈞安”、“福安”、“頓首”、“叩上”、“拜手”、“再拜”之類,其實亦可全行刪除。若抬頭(雙抬單抬,更不消說)空格偏寫之款式“老伯”、“小侄”、“姻兄”、“世講”之稱謂亦當廢止。弟個人之意見,以為除家族及姻親中有稱論者外,其余皆可以“先生”、“君”、“兄”三名詞稱之。大抵父執(zhí)、師長、年高者、學富者、我所崇敬者,可稱“先生”。年相若者、道相似者、不客氣之朋友、泛交、后輩,可稱“君”或“兄”?!?
6.絕對不用典。
7.凡兩等小學教科書,及通俗書報、雜志、新聞紙,均旁注“注音字母”,仿日本文旁注“假名”之例。
8.無論何種文章(除無句讀文,如門牌,名刺之類),必施句讀及符號?!簿渥x如“,。:;”之類,或用“。:;”亦可,符號如“()、“”、—(用于人名之旁)、=(用于地名之旁)”之類。此事看似無關弘旨,其實關系極大。古書之難讀誤解,大半由此。符號尤不可少。〕惟濃圈密點,則全行廢除。
9.印刷用楷體、書寫用草體?!部w各人各寫無一定,書法家尤喜立異,惟《唐石經(jīng)》字體最為平易正確,現(xiàn)在刻木澆鉛之宋體字,什九與之相同。草書在魏晉隋唐之間極為通行。自張旭懷素以至祝允明王鐸,喜作狂草,各式各樣,信筆寫去,以致草書專成美術,而不適于實用。今宜取《急就》、《月儀》、《出師頌》等等之章草,及《淳化閣帖》、《真草千文》、《書譜》等等之今草,擇其書寫簡易、筆畫分明者,寫一定體(其有未備,亦可兼取行書),以供實用。此事弟數(shù)年前即擬為之,因循未果。今后得暇,當勉力成之。中國文字由大篆而小篆,而隸而草(草亦興于秦末),本為由繁趨簡,故周用大篆,秦用小篆,漢魏用隸,晉唐用草。在應用上為極合軌道之進化,既用草矣,萬無重事倒走之理(草亦不能再進者,因照中國文字之形式,變至草書,已簡至無可再簡也)。然自宋以來,忽又廢草不用者,厥有二因:(1)為張旭懷素等狂草所壞,字無定體,且任情繳繞聯(lián)綿,不易辨認。(2)為可笑之儀文禮法所拘,以為寫了草書,便不恭敬,故臣對于君,民對于官卑幼對于尊長,皆須寫耗時費晷之楷體,及其末流,竟至有所謂“黑方光”之“館閣體”。現(xiàn)在第一層之弊,但須勒為定體,不許瞎寫,便可矯正。第二弊,簡直不成問題,直當破壞此種可笑習慣而已。〕
10.數(shù)目字可改用“亞拉伯”碼號,用算式書寫,省“萬”、“千”、“百”、“十”諸字?!踩缭弧墩f文》五百四十部、《廣韻》二百有六韻、注音字母三十有九母,可作540、206、39也。此法既便書寫,且醒眉目。古書中表數(shù)之句,更有難解者,如《堯典》之“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一語,驟視之,可作三千零六十六日(此從旬字逗),或三百二十二日(此從上六字逗)解?!妒酚洝犯臑椤叭倭铡?,固佳矣。今若改為“366”,豈不更為簡明?!?
11.凡紀年,盡改用世界通行之耶穌紀元(此事說來話長,當別為論,現(xiàn)在我自己可以先表明一句,我絕非耶教信徒,且我絕對以為今后世界只有科學真理,彼宗教神話,斷無存留之價值。如國人以此為太駭俗,或仍用民國紀元,其民國前一年辛亥,至用共和元年庚戌,則倒數(shù)之,稱民國紀元前一年,至民國紀元前二七五二年,亦未嘗不可。惟彼帝王紀年,三年一改,五年一換,盜賊、夷狄、騃豎、淫嫗,無不具備,此斷當廢止不用)。
12.改右行直下為左行橫迤。
13.印刷之體宜分數(shù)種(如全方者、全圓者及豐銳停勻,毫無棱角者。隸書字體,與楷全同,惟筆勢為異,亦可采用),以便印刷須特別注意之名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