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目中大字號數(shù)為本書中所排之次第,小字號數(shù)為巴黎國家圖書館寫本部伯希和收藏中所排之次第。
例二:各文件中,其原有標(biāo)題尚存者,即于標(biāo)題下注“原”字;其已失者,或原來并無標(biāo)題者,則為代擬一題,注“擬”字;不能擬者,即用首句為題,注“首”字。例三:字有疑似不能決者,于字旁志以△。
上 輯
一 二六五三 韓朋賦 原 全
二 二六五四 晏子賦 原 全
三 二六五三 燕子賦 原 缺首
四 二六五三 燕子賦 原 全此與前一燕子賦異
五 二六四八 季布歌 擬 殘
六 二七四七 季布歌 擬 殘 此似應(yīng)與前號合為一本
七 三三八六 季布罵陣詞文 原 殘
八 三二四八 丑女緣起 原 缺尾
九 三二一三 伍子胥 擬 剩首
一○ 二七九四 伍子胥 擬 缺前半 此似不能與前號合
一一 二七二一舜子至孝變文 原 附百歲詩 全
一二 二九六二 西征記 擬 殘
一三 二五五三 昭君出塞 擬 缺首
一四 二七一八 茶酒論 原 全
以上小說
一五 二五六四 新婦文 原 全
一六 三○八六 那梨國神話 擬 全
一七 二九五五 佛國種種奇妙鳥 擬 殘
一八 二一二九 海中有神龜 首 全
一九 二一二九 老少問答寓言 擬 全
二○ 二六三三 崔氏夫人要女文 原 全
二一 三一六八 女人百歲篇 原 全
以上雜文
二二 三一三七 翠 眉間綠 首 缺尾
二三 三一二五 聞呵耶名字何何 首 全
二四 三一二三 一支銀瓶□兩手全 首 全
二五 二八三八 云謠集雜曲子共三十首 原 殘
二六 二八○九 孟姜女等小唱七首 擬 殘
二七 二六四七 五更調(diào)小唱 擬 殘
二八 三一三七 悔嫁風(fēng)流婿 首 全
二九 三三六○ 十四十五上戰(zhàn)場 首 缺尾
以上小唱
三○ 三四一八 五言白話詩 擬 卷殘抄出者共五十二首
三一 三二一一 五言白話詩 擬 卷缺首抄出者共四十六首
三二 二七一八 王梵志詩 原 全共三十八首
三三 二一二九 禪詩四首 擬 全
三四 一七四八 王昭君怨 原 全
以上詩
三五 二七三四 太子十二時 擬 全
三六 二四三八 太子五更轉(zhuǎn) 原 全
三七 三○六五 太子入山修道贊 原 全
三八 二九六三 南宗贊 原 全 此為別體五更調(diào)
三九 二七二一 新集孝經(jīng)十八章 原 殘
四○ 二七二一 開元皇帝贊金剛經(jīng) 原 全
四一 二八○九 勸戒殺生文 擬 殘
四二 二七一三 辭娘贊說言 原 全
四三 三一一七 救諸眾生苦難經(jīng) 原 全
四四 二六五○ 勸善經(jīng) 原 全
四五 三一一七 新勸善經(jīng) 原 全
以上經(jīng)典演繹
四六 三五六一 舞譜 擬 殘抄出者共十四譜
以上藝術(shù)
中 輯
四七 三一二一 家宅圖 擬 大致全
四八 三三八四 翟明明受田四十畝半四址清單 擬 全
四九 二八二二田畝四界冊 擬 殘
以上家宅田地
五○ 二一二四 鄧善子貸絹券 擬 全
五一 三○○四 兵馬使徐留通借絹券 擬 全
五二 二六八六 李和上借糧券 擬 全
五三 二六五二 宋 借
券 擬 殘
五四 三一五○ 吳慶順質(zhì)身契 擬 全
五五 二六三三 康不子借匹帛券 擬 殘
五六 二五○二 鉼興逸借糧券 擬 全
五七 二六八五 兄弟分家契 擬 缺首
五八 三三三一 張骨子買屋契 擬 全
五九 三四一○ 僧崇恩處分遺物證 擬 全
以上社會契約
六○ 三二五七 寡婦阿龍訴狀并其連帶各件 擬全共六件
六一 三五○一 王員定分讓園舍地畝與其兩弟 狀擬 全
六二 三五○一 菜幸深為官中用地十畝請與免稅牒 擬 全
六三 三一八六 百姓某請?zhí)幏謧?fù)牒 擬 全
六四 三一八六 百姓某請?zhí)幏帜孀与骸M 全
六五 二八○三 押衙索大力狀 首 全
以上訟訴
六六 三三四八 天寶四年官中賣出匹帛并買進(jìn)軍 糧帳目 擬 殘
六七 二八○三 天寶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敦煌縣郡倉糧數(shù)出入狀 擬 節(jié)
六八 二八○三 天寶九年敦煌縣各鄉(xiāng)應(yīng)納種子粟數(shù)狀 擬 節(jié)抄
六九 二八○三 天寶九年戶口冊 擬 殘
七○ 二九七九 開元某年某處官廳判牘九種 擬 全
七一 二四八二 常樂副使田員宗申報南山捕盜事 擬 全
七二 二七三四 翟使君責(zé)安僧正交壽昌令 擬 全
七三 二七三四 官馬善昌呈報
匹死亡狀四件 擬 全
以上官事
七四 三二八四 婚事程式各種內(nèi)有通婚書答婚書等共六件 擬 全
七五 三三五○ 下女詞 原 缺尾
以上婚事
七六 二五七八 開蒙要訓(xùn) 原 全 注音本
七七 二七二一 雜抄 原 節(jié)抄
七八 三三四九 算經(jīng) 原殘
七九 三二八四 尺牘程式 擬 錄夫與妻書妻與夫書各一通
八○ 書函程式 擬 全
八一 三一四五 上大夫丘乙己 首 缺尾
以上教育
八二 二八六三 李吉子等施舍布粟鑄鐘疏 擬 共七件 全
八三 二九一二 康秀華施銀盤子三枚寫經(jīng)疏 擬 全
八四 二九八二 顯德四年梁國夫人結(jié)壇施舍疏 擬 全
八五 三一○七 孤子某延僧為其故父追福疏 擬 全
八六 三一三五 索清兒為患熱病發(fā)愿寫四分戒一卷跋 擬 全
八七 三二○七 李憨兒戒牒 擬 全
以上宗教
八八 三二四七 大唐同光四年具歷 擬 缺尾
八九 三四○三 雍熙三年春歷書 擬 原本全今抄至二月底止
以上歷書
九○ 二六六一 吉兇避忌條項 擬 殘
九一 三一○五 解夢書 原 殘
九二 三○八一 七曜吉兇避忌條項 擬 殘
九三 三三五八 護(hù)宅神歷卷 原 全
以上迷信
九四 二九八七 西天大小乘經(jīng)律論并現(xiàn)在大國內(nèi)部數(shù)目錄 原 全
九五 三三一一 永徽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弘文館用紙數(shù) 擬 大 致全
九六 二五七三 高延德致親家翁書 擬 殘
九七 二○一一 侄女□娘子祭故大阿耶文 擬 殘
九八 三一四五 社司轉(zhuǎn)帖 原 全
以上雜事
下 輯
九九 二一二九 唐韻序 擬 缺首
一○○ 二○一一 守溫撰論字音之書 擬 殘
一○一 二○一一 刊謬補(bǔ)缺切韻 原 殘存四十二斷片
一○二 二七五八 字書 擬 殘
一○三 二七一七 字寶碎金 原 缺首
一○四 二六○九 俗務(wù)要名林 原 缺首
以上語言文字
以上文件一百零四種,都是從法國國家圖書館所藏敦煌寫本中錄出,略照性質(zhì)分類:關(guān)于民間文學(xué)的,歸入上輯;關(guān)于社會情事的,歸入中輯;關(guān)于語言文字的,歸入下輯。換句話說,上輯是文學(xué)史的材料,中輯是社會史的材料,下輯是語言史的材料。但世間事物,并不是生來就預(yù)備著給學(xué)者們分類的。所以在無論何種科學(xué)中,說到分類,多少總不免發(fā)生些困難。在本書中,若要吹毛求疵,真是不妥之處不可勝數(shù)。例如《開蒙要訓(xùn)》七六號一種,我照它原來的性質(zhì),列入教育類。但此篇可貴之處,不在本文而在所注之音。那么,若以用處論,就應(yīng)當(dāng)列入語言文字類。又如《王梵志詩》三二號,明明是教育性質(zhì),和三十、三十一兩號的白話詩不同。然因其體裁相近,似乎總應(yīng)當(dāng)把這三種排在一起,方覺妥當(dāng)。又凡一切白話文,都是研究當(dāng)時語言的最好證據(jù)。所以,若是真用語言學(xué)者的眼光來看,可以把全書的十分之九都納入語言文字類。但這種辦法,在實際上是行不通的。如此等等,均可證明分類之不易。但分類在本書中并不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所以分類上即有不妥,也不妨姑且聽著。
書名叫做《掇瑣》,因為書中所收,都是零零碎碎的小東西。但這個“小”字,只是依著向來沿襲的說法說,并不是用了科學(xué)方法估定的。譬如有兩個寫本,一本寫的是一部《尚書》,一本寫的是幾首小唱,照著向來沿襲的說法說,《尚書》當(dāng)然比小唱重要到百倍以上,《尚書》當(dāng)然是大的,小唱當(dāng)然是小的。但切實一研究,一個古本《尚書》,至多只能幫助我們在經(jīng)解上得到一些小發(fā)明;幾首小唱,卻也許能使我們在一時代的社會上,民俗上,文學(xué)上,語言上得到不少的新見解。如此說,所謂小大,豈不是適得其反?
直到最近數(shù)年,這種謬誤的大小觀念,才漸漸的改變了。我們只須看一看北京大學(xué)研究所國學(xué)門中所做的工,就可以斷定此后的中國國學(xué)界,必定能另辟一新天地;即使一時不能希望得到多大的成績,至少總能開出許許多多古人所夢想不到的好法門。我們研究文學(xué),決然不再做古人的應(yīng)聲蟲;研究文字,決然不再向四目倉圣前去跪倒;研究語言,決然不再在古人的非科學(xué)的圈子里去瞎摸亂撞;研究歌謠民俗,決然不再說五行志里的鬼話;研究歷史或考古,決然不再去替已死的帝王做起居注,更決然不至于因此而迷信帝王,而拖小辮,而鬧復(fù)辟!總而言之,我們新國學(xué)的目的,乃是要依據(jù)了事實,就中國全民族各方面加以精詳?shù)挠^察與推斷,而找出個五千年來文明進(jìn)化的總端與分緒來。
在這舊瓶改裝新酒時,最需要的是材料的供給。我雖然不是國學(xué)家,而且將來也不希望做成國學(xué)家,但看了許多朋友同事們的努力,心中總有不少的歡欣與艷羨。于是我想:他們做工程師,造鐵路,我便鉆進(jìn)礦洞去掘出些鐵沙來;這于全路工程也許是了無裨補(bǔ),但我總算是盡了一分愚力了。若然我這個見解不錯,則我將這數(shù)年來留學(xué)余暇所抄錄的敦煌文件發(fā)表,也就未必是妄禍棗梨。記得前年,上海有位吳立模先生研究五更調(diào),我將《五更調(diào)小唱》二七號及《太子五更轉(zhuǎn)》三六號抄寄給他,承他稱為合用;去年顧頡剛先生研究《孟姜女》,我將《孟姜女小唱》二六號寄去,承他稱為所得材料中最重要的一種。因有此兩次的經(jīng)驗,我頗希望全書出版之后,能替學(xué)者們當(dāng)?shù)靡恍┬〔?;同時我又希望幾種興趣較濃的文件,能博得一般讀者的賞玩與驚奇。這就是我發(fā)表此書的一些小意思了。
19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