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看到定一君的“詩話”戲談到佞佛茹素事,使我想起“起信”二字。
宗教之根本在“信”,無信不立。(借用儒家的成語,不過此“信”字另有他義。)如果理智在疑似之間,左右搖擺,或信或否,絕無把握,這樣人或可作一個宗教的研究者,批評者,不是“信士”。哲學(xué)與宗教的分野完全在信與疑二字上。
懷疑精神對宗教毫無用處。而研究哲理者若輕于所“信”,他永遠是一個思想與學(xué)理的跑龍?zhí)兹?,萬不會鑒微察著,獨樹一幟。笛卡爾說。
“哲學(xué)是把談?wù)撘磺惺挛锏恼胬淼姆椒ń唤o人間?!?
既講方法,又要談?wù)摚季孔匀皇潜匦璧氖拢?,那末,真假,正誤,是非,有無,必須做到一清二白,明爽徹底。不但不許有模糊影響的態(tài)度,并且要追本求源,一絲一毫都有著落。這樣,對于“信”字就不能隨一時的興之所之了。
宗教起源不在于知,而是從情緒的慰安上打定基礎(chǔ),使人生在空靈中仿佛有所依靠。自然,在最古時,簡單的宗教儀式,其由來是知識欠缺;由不知而發(fā)生畏怖,希求的情感,寄托于有生物或無生物的本體上,拜禱、乞求。其后,宗教的發(fā)展也隨著人智日進,在崇高情操上,引動人類的歡、哀,植下空靈的信念,這里不必細說。
佛經(jīng),與善于“佞佛”者,無不先對“起信”一字切實注意。無論信由何起,總必先有“信”在!否則植根不固,搖惑難安,豈止是不易明解佛理,就是略借“佞佛”的形式以求心理的慰安也做不到。
“大乘起信論”曾告“佞佛”者流,修此三昧的人能有十種利益:其第二種是,“不為諸魔惡鬼之所恐怖”;第三種是“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第七種是“遠離憂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如此才能達到無論時空所在有怎樣地眩亂,紛擾,他可有所持守,具足定慧,不因外界鬼魔便橫生恐怖。所以然者,有所“信”故。
不管所謂“三昧”這類佛理專名有何涵義,是何境界,總之,若連第一步的“起信”都建立不起,其余的奢望更從何處可以獲得?而且信既不立,真趣全乖,妄念紛乘,遂生暗鬼。顛倒自性,深入迷途,自己的身心無處安頓,或則糊涂到底,或則終了悔悟,彼岸已遙?!@樣的佞佛其歸結(jié)不過是自己的毀滅。
佛教史上有一段令人深省之話:
“三祖問達摩曰:‘我心未安,乞師與安?!_摩曰:‘將心來,與汝安?!?
對曰:‘覓心了不可得?!唬骸c汝安心竟!’”
自己的心都找不到如何能安,安向何處?但還想安心,這便是“靈機”不昧,所以他終成三祖。達摩的回答也是由“起信”二字作頓悟的機鋒。
當(dāng)前,我們不患無所知,而知的歧路卻不容錯走一步,不會無所“信”,而“信”的起點應(yīng)該分個青、紅、皂、白。知有我而不知有人有國家民族,有人間愛的偉大情操;知有享受,而不管這享受是從垃圾糞穢里得來,或從白骨堆上腥血流中瞅空盜來的;知有短短時間的“薄命”,而不知有終古不滅的歷史輝光與國家的永命;知有蛆蟲、蜣螂,善嗅的獵狗,污臭的腐鼠,而不知有盤空的鷹隼,遍野的哀鴻。……
“信”,更不須多講,信與知是一條鏈環(huán),“知”既不明,“信”于何有?
“起信”乃宗教的根本,明于“知”乃哲理的歸極,但兩者俱是人生行為的試金石,——尤其是在疾風(fēng)勁草般的現(xiàn)在!
因定一君偶及佞佛,觸我尋思,信筆書此。